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第44章 失忆(1 / 2)

林藜缓缓的睁开眼睛,映入眼帘的是月白色的珍珠帘帐,雍容华贵的古堡,纯黑色的被褥,让被子里的女人显得愈发白嫩,像是刚刚睡醒的公主。

这是林藜昏迷的一个星期了。

“您醒了”。身旁的女佣很快退出去叫人了。林藜脑子一片空白,自己这是在哪儿,我是谁?

江白一脸担心的坐在林藜的旁边,医生给林藜做了全身检查之后断定,林藜这是失忆了,脑后的血块儿可能暂时压迫了林藜的脑神经,导致她忘掉了以前的事情,目前肋骨恢复良好,需要锻炼愈合。

“记忆有恢复的可能吗”?“有可能,但可能性不确定”,江白看着林藜,像是一个跌落凡间的仙女,于是他打算让林藜活在童话里。江白身穿纯白色休闲服,欣长优雅,带着可以融化万物的笑进了卧室。

“藜藜,感觉怎么样啊”?林藜仰头看着他眸光里的自己,当然也没有忽视眼底那浓浓的爱意,好像可以溢出来一般。不过林藜觉得很陌生,但是自己应该是和这个温润的男人认识的。

林藜歪了歪头,试探的问:“我们是什么关系啊”?江白的俊颜透露出一丝失望,但很快又被掩饰下去了,不过林藜敏锐的察觉到了。殊不知,自己的这份敏锐是江白熟知的,他可是心理专家,最懂得怎样拿捏人心了。

江白略带着愧疚和遗憾的语气说:“藜藜,我是你未婚夫啊,我们已经有了宝宝,但是因为我的原因,宝宝被坏人打掉了,你也因此受了伤,所以导致现在这个样子”。

听到宝宝,林藜的头微微疼了疼,不过很快就好了,林藜接着问:“那为什么会有坏人”?“因为我做的生意动了别人的奶酪,藜藜对不起,让你受到伤害了”。江白这样说着,把林藜揽入了怀里。

不知道为什么,林藜对怀抱很抗拒,身体僵硬了一下,然后说:“我需要理一理,而且,我有点抵触这种”。江白立马松开了手说:“好,藜藜,我不强迫你,你自己捋一捋”。

孟婉笑着点点头,开始静静的打量着房间,像是中欧式古堡,复古又奢华。

很快有佣人敲门,“请进”。佣人们推着挂着衣服的车进来了,每件衣服都是低调又奢华的款式。

为首的女佣尊敬的低头说:“太太,这是先生为您准备的,您的身体需要适度锻炼,您换好衣服后,先生会带您出去散步”。

“好的,先放在那儿吧”。林藜的肋骨微微疼,但是她不习惯有人看着自己换衣服,在一众衣服里,林藜选择了那件旗袍,不知道为什么会选择,但是跟心走嘛。

因为林藜的妈妈以前最喜欢的就是旗袍,不过以前的林藜因为看见旗袍就怀念妈妈,所以从来不穿。

可实际上,内心里受妈妈的影响是很喜欢穿旗袍的。

翠绿的格纹旗袍,本来这种颜色会让人觉得土,可穿在林藜的身上,白皙的肌肤衬的林藜像是江南女子,有一种透明的琉璃美感。

林藜唤女佣进来的时候,女佣误以为自己回到了民国。

女佣给林藜简单的盘了头发,戴上珍珠耳坠和珍珠发箍,美得像一幅丹青水墨画。

“散步需要这么隆重嘛?”林藜不解的问。“太太,先生说只有仪容仪表得体以后,自己的心情才会变好”。

林藜看着镜子里的自己,心情确实不错。

未施粉黛仍然遮不住眉间的精致,林藜可以吸引所有人的目光,单是那份淡雅的气质就已经秒杀掉其她人了。

江白为了搭配林藜的旗袍,换上了中山装,戴着金丝框眼镜的江白和民国的学子很像,两人站在一起很搭。江白抬起胳膊,林藜慢慢的挎上去。

一条鹅卵石的小路,蜿蜒不见其深,两侧是葱茏的绿叶和纯白的山茶花。“你喜欢山茶花吗”?林藜疑惑的问。江白清润的声音在林藜耳边响起:“藜藜,这是你最喜欢的山茶花啊”。

林藜在心里记下来了自己曾经的喜好,不过这些喜好已经完全被江白篡改了。曾经的林藜化妆大胆,美的张扬,嚣张跋扈,现在的林藜青山远黛,近水含烟,美的沁人心脾;曾经的林藜最爱粉雪山,现在的林藜钟爱山茶花;曾经的林藜最喜欢喝牛奶,现在的林藜只喝咖啡;曾经的林藜上至西餐下至大排档都吃得下,现在的林藜只吃营养餐。

你看,一个人的生活习性可以完全的改变,那么她心底最爱的那个人为什么不会变呢。江白始终坚信,终有一天,林藜会敞开心扉,把心底的那个位置留给自己。女佣们也奇怪,为什么先生太太不在一个卧室里,而是要分开睡。

这天,林藜在学习西方典籍,管家恭敬的请安,询问林藜:“太太,先生问您,是想养一只小狗,还是养一只小猫”。江白笃定林藜会要狗,因为林藜的潜意识还是存在的,毕竟以前的林藜那么喜欢狗。

可林藜想了想说:“那就猫咪吧”。“好的,太太”。

当天晚上,江白抱着一只布偶猫回来了,林藜早早的在门口等着。看着林藜翘首以盼的样子,江白宠溺的刮了刮她的鼻梁,把怀里的布偶猫递给她:“想好取什么名字了吗”?

“我想了好久的,最后还是叫山茶花吧,反正我也喜欢山茶花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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