那我们一组。”
李再熙长得不差,人又绅士,哪怕是泼妇如王清辉,也不好意思对人家说什么难听的话。
正所谓伸手不打笑脸人。
组分好后,就是行动,陆临让大家坐下,想了一会,他提议道:“留一组在人类城打听消息,一组人去典雅城,两组去赛博城,还有一组去潮流城。”
众人还是没意见,陆临推了推眼镜,再次开口,“那么,怎么分配?”
秦时闻转头看向程海,“你什么职业?”
程海呵呵一笑,“老子可是……”
程海的牛皮还没开始直接被秦时闻掐断,“长话短说,我只需要知道你是干什么的。”
程海吃瘪,却又不敢造次,不服地哼出口气,“老子以前干杂活的,什么都会!”
秦时闻点点头,“偷过东西吗?”
程海一顿,下一秒直接拍案而起,气得脸红脖子粗,“臭小子侮辱谁呢!?”
秦时闻淡淡抬头看他。
程海被这道目光看得一个激灵,老实坐了下来,“偷过。”
“成功了吗?有没有被抓。”秦时闻又问。
程海嗤笑,“老子告诉你!从未失手!你这小子能懂吗?老子当年……”
秦时闻不理会没用的话,直接打断,“我们这组去典雅猫城。”
众人一惊,但转念一想又觉得他们的确最合适,最厉害的人带着一个干过小偷的人还有一个看着像体育生的小子。
没人比他们这组更合适了。