如果潘大民一开始就对他这么热情,他肯定会毫不犹豫地叫他大舅,甚至还会好好的报答他一下,可一想到潘大民之前那副嘴脸,楚南就觉得特别恶心。
像这么势力眼的人,根本不配成为他的亲戚。
潘大民见楚南不肯叫他,尴尬的笑了笑,说道:“外甥,咱们有些年没见了,你有点不好意思也正常,今天大舅既然来了,过年就不打算走了,也好趁机跟外甥你好好培养一下感情。”
“潘大民,宁家就这么点地方,恐怕是住不下你吧?”这时,一个比潘大民稍微年轻一些的男人朝这边走了过来。
这人梳着个大背头,油光瓦亮的,戴着一副金丝边的眼镜,身上还穿着很得体的西装,脚上的皮鞋虽然算不上什么名牌,但也能彰显出他与众不同的气质。
在农村这个地方,能有一个身穿正装,看起来很有文化的男人出现,绝对算是很风光的存在了。
这人叫潘喜,比潘大民小了有七岁,是潘大民的亲弟弟,也是潘之花的弟弟,严格来说,楚南应该管他叫小舅。
“喜子,你这话是什么意思啊?我住在我亲妹妹家里有什么不妥的啊?”潘大民有些不悦道。
他平时跟这个弟弟关系不太好,最主要的原因
还是他那老爹老娘对潘喜格外的疼爱,却忽略了他这个大儿子。
以至于潘喜比他多上了几年学,最近这几年又进了一家彩印厂,在那里混到了副厂长的职位,而他到现在还是个无业游民,每天就靠跟朋友借钱度日,简直就是他们潘家的败类,蛀虫。
“这个时候你知道你有个亲妹妹了?你说你这些年来看过我姐几次?每次来除了借钱就是借钱,你还能有点出息吗?”潘喜很不客气的说道。
“你……你居然敢这么跟我说话?你别忘了,我可是你的亲大哥!”潘大民怒道。
“你是我大哥没错,但你却连我这个做弟弟的都比不上,你说你还有什么脸面活在这个世界上啊。”潘喜从小就被娇生惯养,以至于养成了目中无人的毛病,哪怕站在他面前的是他的亲大哥,他也不给他留任何情面。
“你这个小混蛋,简直太不把我这个大哥当一回事了!我今天非要教训你一下不可!”潘大民说着,就要对潘喜上手,结果潘喜一嗓子,旁边围观的那些亲戚便都上前来拽潘大民,他们俩兄弟谁的人缘好,一看就都明白了。
潘大民不过是个穷鬼,无赖,而潘喜却是彩印厂的副厂长,他们自然是要多巴结潘喜的。
眼看着潘大民直接被众人拽得摊倒在地上,楚南实在是看不下去了,便在一旁说道:“都是自家人,何必闹成这样呢?”
听到楚南说话,众亲戚这才放过潘大民,齐齐地看向了楚南。
“你就是我那宝贝外甥楚南吧?我是你三姨啊,你小时候我还抱过你一次呢,你该不会忘了吧?”
“楚南侄子,我是你大姑,这位是你二姑还有二姑夫,我们是专程来这里陪你一起过年的。”
“楚南,还记得我吗?我是李芸儿,是你的堂妹,我爸是你二叔,我们一家就住在镇上,听说你回来了,我们全家就都赶过来瞧你了。”
“我是你表姐艳菲,你小时候可真是个坏坯子,都把你表姐的裤子给脱了,虽然那小时候咱们都还小,不太懂事,可你这也太……”
听到这些亲戚你一句我一句的说个不停,楚南真的感觉特别头大,那些陈年往事,也慢慢浮上心头。
就他那三姨潘丽,他确实有那么一点印象,不过他总觉得那个女人不是抱他,而是想要把他勒死,一般抱小孩哪有用脖子勾着脖子那么抱的,简直就是谋杀啊。
当然,那会儿潘丽还没结婚生子,应该不太懂怎么抱小孩,所以才做了一个错误的示范。
不管
当时是怎样一种情况,楚南对这个潘丽真的是一点好感都没有。
至于他的大姑二姑,那就更别提了,她们自从嫁出去之后,就再也没有跟他们家联系过了,就像是人间蒸发了一样,现在知道楚南混得好了,就都冒出来了,这简直就是雨后的春笋啊。
倒是李芸儿,他是最有印象的,因为那会儿李芸儿一家还没搬去镇上住,而是跟他住在同一个村子里,每天他跟宁雪还有李芸儿三人经常一起玩过家家,不过李芸儿每次都是演他和宁雪的女儿。
李芸儿这人倒是没什么坏心眼,心思比较单纯,长得也很可爱,水汪汪的大眼睛,扎着两个马尾,穿的衣服也很少女风。
不过李芸儿她爸,也就是他的二叔宁发财却是一个人品不正的人,之前在村里的时候就经常干一些偷鸡摸狗的事情,别人地里辛辛苦苦种的西瓜和番茄,几乎都填到了他的肚子里。
他吃了也就吃了,给点钱就算了,可他每次都是死活不承认,在村里算是过街老鼠,人人喊打的那一类人。
他的二婶跟宁发财简直就是一路货色,宁发财偷瓜,他二婶干脆直接骗小孩的零花钱,甚至还把隔壁英嫂家的小鸡仔给偷去吃了。
李芸儿也很受不了她
爸妈,但那毕竟是她爸妈,她总不能跟她爸妈就此划清界限。
最后也是实在