当前位置:王冠小说>其他类型>忠遥日记> 第8章 发火,其实应该是故意的才对
阅读设置(推荐配合 快捷键[F11] 进入全屏沉浸式阅读)

设置X

第8章 发火,其实应该是故意的才对(1 / 1)

老子曰:“重为轻根,静为躁君。”按照曾仕强先生的解释,只有把握好“重”的东西,才能去很好地发挥“轻”的事情;只有具备“静”的能力,才能去展示狂躁或激烈的事情。以我所见,重即为道或者是规律,这规律又至于三“界”之中,何为“三界”即:自然界、人类社会、人类自身。在这三界当中,规律无处不在,并且这种规律你只能名一二,不能名所有,更不可穷尽。拿人与人之间的交往来说,这便是人类社会这一界当中的道或规律,作为一般人“妒贤嫉能”其实是本性,俗话说:“你可以过得好,但是不能比我好。”因为唯有对比,才会出现所谓公平感、幸福感。因此,如果你肆意地展示你轻浮的一面,如:夸夸其谈、好为人师、自鸣得意云云,那么你肯定会招致不必要的记恨,因为你无形当中给了别人难堪,作为一般修养的观众来说,这是很难避免的事情。反之,我们也可以展示自己,说些轻快的话,那么前提是你要分好场合,看好对象,这样的展示才是合理的。再谈“静为躁君”,“安静”是一种能力,狂躁是人类本性,最起码是大多数人的本性。那种泰山崩于前,而面不改的人绝对是少有的,至少也是需要很深的修养才能做到的。拿“路怒症”来说,发此症状者,肯定知道发火不解决问题,但是,在那种激烈的互动之中,他或她就是控制不了。这没什么大不了的,其实是人性而已。如果出事情,或遭牢狱之灾或死或伤,都是道在起作用。什么是正道呢?我可以“狂躁”也就是可以表现自己激烈的一面,但是前提是我是故意狂躁,我狂躁发火的目的,是为了某一个深思熟虑的东西。否则,狂躁的发挥,只是一种动物性而已。

仿写鲁迅《风波》一段话:

临河的土场上,太阳渐渐的收了他通黄的光线了。场边靠河的乌桕树叶,干巴巴的才喘过气来,几个花脚蚊子在下面哼着飞舞。

第一次仿写:北岳市人民检察院旁边的广场上,东出的太阳渐次释放出他耀眼的光线了。广场周围的各种不知名的乔木灌木,绿莹莹的,甚是惹人怜爱,二三十个大爷大妈在这围起来的一片绿色之中,或者扭屁股或者伸懒腰。

第二次仿写:傍晚时分,贾忠遥单位旁边的小广场上,太阳渐渐的收去了他那耀眼而灼热的光线了。广场旁边的杨树柳树槐树榕树等一众树木,此时也重新有了生机,叶子绿莹莹的,很是讨人欢喜。三匹马广场上,此时挤满了人,有老人有小孩有年轻人。他们或跳广场舞,或谈情或说爱。几个光头小男子在人群当中,拿着水枪钻来钻去;几个小女孩,围拢在一起,组成一个圆的形状,不知道在叽叽咕咕说些什么,不时的笑声说明她们一定在讨论欢喜的事情。你瞧,那个小女孩笑得前仰后合,几乎要摔倒在地上了。

第三次仿写:初春的早晨,江南的天气已经渐渐回暖,但是那温暖的让人酥酥麻麻的气温,还远远没有来到。约莫六点刚过,贾忠遥将骑行的一辆“小六”公共电动车,停靠在了单位对面马路旁边的停车位上,径直走向了单位。

“嗨,师傅早!”不等门岗师傅开口,忠遥主动问好。

“好、好,早上好。”一位瘦高个子的保安大爷连忙回应道。

单位院子里,几辆车子孤零零地停在各个角落,除了公务用车摆放的较为齐整外,剩下的几辆车都是这里停一辆,那里停一辆,完全没有规矩。

上一章 目录 +书签 下一章