由于她结交的同学,家庭背景都不差,便经常带她出入一些娱乐性场所,正是金元钟的最爱,金元钟跟什么最爱呢?那就是酒。
金元钟自打做个潮流的鬼之后,酒吧的出入那是家常便饭,要不然也不能跟这个横死鬼丁鑫柔认识。
要说人作有祸、天作有雨,那是一点也不假,你说一个女生成天出入这种场所还能有好吗?
学校是学习的地方,父母供你读书,是因为希望你能增长知识、学识、渊识,希望你能更加出色,学校就是学习的地方,并不是给你花天酒地的地方,最后出事儿了。
一天晚上,丁鑫柔的同学带她去酒吧喝酒,她的同学去了厕所,回来发现她人不见了。
起初,她同学以为她去厕所了,给她打电话是处于关机状态,以为她电话没电了,可能就先回去了呢?
当时她同学也没多想,喝了几杯酒之后,就和一个在酒吧里面刚认识的男人出去玩了……
丁鑫柔第二天醒来,她觉得头很痛,揉了揉头,猛然发现自己躺在旅店里,而全身一丝不挂,白色的床单上沾染了斑斑血迹,床头柜上还有一沓钱。
此时的她万念俱灭,她不知如何是好,因为她还是个学生,也根本没有经历过社会,回到学校之后的她,愁容满面、闷闷不乐。
“鑫柔,昨晚你去哪了?给你打电话也关机,我今天上午到你寝室找你,你室友说你一夜未归……”
“别说了!”丁鑫柔喊道,眼泪从眼角流了下来。
她的同学觉得有些不对劲儿,一边安慰她一边了解,最后才知道她为什么一夜未归了。
她同学知道真实情况后,心里也过意不去,可是事情已经发生了,而这件事情又不能让其他人知道,如果被校方知道的话,毕业证肯定没了,也会被开除的,只能哑巴吃黄连,有苦难言。
打这件事情发生以后,丁鑫柔再没有了曾经的活泼开朗,她的脸上也没有了那甜美的笑容,整日郁郁寡欢,冷若冰霜,也不出去玩了。
昔日的好朋友见她变了一个人似的,慢慢的对她也开始疏远了,她也就没什么朋友了。
此时,一个叫于锋的同班同学,开始慢慢的接近了她,并且像暖炉一样,一点一点的去融化她冰封的心,慢慢地抚平了她忧伤的心。
于锋见到丁鑫柔脸上再次出现了往日的笑容,便趁此机会向丁鑫柔表白心意,本以为会遭到拒绝,没想到丁鑫柔答应了。
两个人幸福的相拥在一起,这段恋情也成为了丁鑫柔美好的瞬间,下课的时候一起牵着手,向学校后面的绿林溜达,说着开心的情话,更是晚自习以后,俩人你浓我浓的去旅店住。
丁鑫柔本以为于锋就是自己一生所爱,也曾幻想毕业以后,他穿着帅气的西装,牵着自己的手,而自己穿上洁白的婚纱,并且进入那象征爱情的殿堂,双方宣读爱的誓言……
可现实打败了自己所有的幻想,这段看似美好的恋情却并不长久,因为这一天,于锋告诉丁鑫柔他有个篮球比赛要参加,实际,却另有隐情。
“鑫柔,下午两点钟我要参加个篮球比赛,所以不能陪你了。”
“没事啊,那你去吧,我等你。”丁鑫柔对于锋笑了笑,脸上充满了柔情。
于锋走后,丁鑫柔就去了图书馆看了会书,时间过的很快,差不多已经两点了,她知道于锋两点钟开始篮球比赛,于是走向篮球场。
正当她走到了篮球场,她却看到了不该看到的一幕,听到了不该听到的话,她做梦都没有想到,也不敢相信的事实,这令她肝肠寸断,欲哭无泪。
于锋身穿球衣,左边是他平日里的几个好哥们,右边搂着她昔日的闺蜜,也就是曾经带她经常出入酒吧的同学。
“锋哥,你和丁美人儿相处两个月,滋味儿怎么样啊?她的声音好不好听?和我相比谁更好?”
她闺蜜说这话的声音,就是那种让人听了浑身上下不舒服,鸡皮疙瘩能掉一地的那种。
“哎呀,宝贝儿!当然还是你好啦,要不然你能给我找这么一个尤物吗?”
“哈哈,我说小锋。看来你好手段啊,那么一个高傲的美人儿都能让你俘获!你真让哥们羡慕嫉妒啊。”
“就是,你一个人吃饱全家不饿,左拥丁鑫柔,右抱赵华燕,你也不说给咱们哥几个整一个,好让我们早日脱单呐。”
赵华燕一手掐着小蛮腰,一副刁蛮任性的嘴脸,另一只手抬起,伸出她那葱白一样的食指,指着这几个哥们,尤其是最后这位。
“你瞅瞅你们这些歪瓜裂枣的,谁能看得上你们?有我锋哥英俊帅吗?要身高有身高,要模样有模样。
你瞅瞅你们几个长的哪个像个人?一个黑熊怪,一个大刀螂,最出奇的就是你。
你看你那脸?就像跟癞蛤蟆亲密接触过一样,哪个姑娘愿意跟你们在一起?”
“握草,你这娘们过分了啊,怎么不说我们跟于锋也是哥们,你怎么能这么说呢……?”
这一切丁鑫柔全都看在了眼里,也清清楚楚的听到了他们的对话,最后也知道了那天发生的事情的真相。
原来,于锋早就和赵华燕在一起了