一来到卢凌家这里,杜仲就发现了一个东西,上面有李余年的气味。
这个东西是个大件,一辆大马力摩托车。
应该是李余年刚使用没多久,所以气味还残留在上面。虽然气味残留的不完整,但是终归是有的。
杜仲将这一发现提供给宫队长,让他增加一个侦查方向。
“摩托车?”宫队长若有所思。
宫队长先去找卢凌了解昨天晚上的情况。
卢凌说的大致和李余年所说差不多,只不过,卢凌说后来他喝趴下了,后面的事不清楚,起来已经第二天了。
宫队长敏锐地抓住了这一点,这就说明,李余年什么时候离开卢凌并不知道,怎么离开也不知道。
宫队长又想起杜仲说过摩托车上有李余年的气味。
这个家伙难道是开摩托车回去的?
因为宫队长没有开摩托车从西区到龙须沟镇的经历,所以一开始没往这方面去想。
他们办案时,去别的乡镇村庄一直都是走高速,所以有一定的思维定式,被这个想法和习惯禁锢了。
现在却一下子出来了另外一种新的交通方式,还真的有点不习惯。
宫队向卢凌提出借他的摩托车用一下,搞个实验。
卢凌也没什么好说,警察借车,没什么好拒绝的,就点头同意了。
他还心想,这个李余年也不知道到底干了什么事,竟然被警察盯上了,自己差点被他利用了。
宫队长出来后就买了一份地图,在地图上一看,突然发现途经西区的高速路是弓形,为了绕开一座大山。
因此从西区上高速是要走一段距离才能上匝道。而且高速是弓形,龙须沟镇也不在高速边上,下高速也要走一段公路,距离加起来就很长,所以从县城走高速再到龙须沟镇差不多要两个小时。
而从地图上看,走省道,虽然要爬山爬坡,但是一过了山顶后,直下就差不多到了龙须沟镇,距离很近,就是被高速路绕开的那座不小的山跟挡住了,开车有点不方便,特别是那些大巴、手动的车很少走省道。
宫队长发现了这一点后,就想亲自尝试一下,开大马力摩托车来往一趟大概需要多少时间。
宫队长自己试了一下,来回差不多两个小时,确实缩短了不少时间。
宫队又叫其他年轻警员,还有杜仲,也各自尝试一下,最快的竟然是杜仲,一个半小时不到就可以往返一个来回。
整整缩短了半个小时,这半个小时,就可以干很多事了。
而且李余年是晚上走,路上没多少车,走得估计更快。
有了这个发现之后,宫队长带着警员们又开始在这条路线上,从卢凌家开始到龙须沟镇沿线,找监控。
最终发现了同一辆摩托车经过的视频,再看衣服样式和身材,大致可以判断出这个人就是李余年。
特别是在卢凌家附近路口的监控视频,更加清晰地看出他的服装、皮鞋等款式,摩托车正是从卢凌家的路口出来,而这辆大马力摩托车的样式又很独特,这一连串证据,都在证实了是他李余年骑的车。
在龙须沟镇也看到了同一款摩托车出入的视频记录。
只不过一开始大家不知道是李余年在骑。
因为他家里没有摩托车,也不知道他会骑。而且他是戴着头盔的,大家都没往这方面去想。
差点被他给骗了。
宫队长差点在阴沟里翻船。
要不是杜仲提醒了摩托车上有李余年的气味,说不定真的就破不了这个案子。
宫队长对杜仲再次刮目相看,杜仲的技术还是值得信赖的。
还有结合现场的气味、指纹、脚印等证据,夫妻不和的动机等等,李余年终于在这些证据强攻之下,扛不住了,承认了是他骑摩托车回家杀的妻子。
原来是这样。
李余年交代,他经常会坐班车进城去卖山货,也会留宿在城里过夜,晚上跟朋友喝喝酒。
他的妻子温凤珠就怀疑他在城里有了女人,整天跟他闹别扭和吵架。
李余年觉得自己辛辛苦苦的出门买货赚钱,也没什么意思,很烦躁,常年累月下来,就积怨颇深。
有一次,他看到朋友卢凌的大排量摩托车,就心生一计。经过精心策划,钻时间的空子,可以完美的制造不在场证据。
李余年就买了高度酒,邀请好朋友卢凌喝酒畅饮相谈,趁机将朋友灌醉,然后偷钥匙快速骑着大马力摩托车从省道赶回来。
李余年快马加鞭地赶回家里,敲门,假装说回来给妻子交作业,趁妻子不备的情况下,直接在门后就结果了妻子的性命。
然后又马不停蹄地带着凶器离开,中间连擦拭现场的时间都没有。
因为他要在两个小时内赶回西区城里交还朋友的摩托车,还有尽量在晚上11点前赶回西区小旅馆。这样才能避免被怀疑,钻进时间的漏洞,逃过时间的追查。
这个杀妻案就是这样。
杜仲告辞宫队长后,就往南区回了。
不过这一次,杜仲故意不走高速路,也挑省道走走,爬个山走个坡,过过瘾。不然浪费了自己这车的性能。