收集证据。
第二天,开始收集证据。
汽车站站前的摄像头拍下的拎着包包的视频。
汽车站监控室调监控,包括监控室的监控,录音,卓保安、高保安的证词。
尤其是杜仲在监控室内的临场发挥,被警察内部评价很高,还专门放出来大家一起观看学习了。杜仲的拖延起到很好的效果,是阻止此次事件的关键环节,也只有杜仲能做到,因为只有他才能猜到包包里面有什么。
站前警察站,符警察及各个辅警的证词。符警察老实交代自己没有第一时间听取杜仲的举报,采取行动,而是直接赶人,做法不妥。
五个包包是名牌包包,可以查到购买的记录,这五人还很讲究。
五人之中一人,也就是头头的银行卡的进账记录,查到有境外汇款,款项巨大。
城中村的路口摄像头拍摄他们拎包下车的视频。
五人驾驶的轿车车内的指纹。
十个房间的房东的证明,证明这十间房都是这五个人签的协议。
法医在刀具和枪支上提取的指纹。他们安排一人负责擦拭指纹,此人却只擦刀柄,没擦刀身,而且是用手拿着刀身擦刀柄,也是个人才。
………
在一连串证据的指证下,他们不得不认罪。
在认罪的同时,五人的头头,就好奇地问了一下,他们在汽车站时,还没开始行动,是如何被人发现的?这是这个头头想破脑袋都一直想不通的地方。
林飞只好卖关子,我们掌握了高科技手段,一切蛛丝马迹都逃不过警察的手掌心,包括你们将包包藏在楼顶,我们也知道。
林飞队长忽悠起来也是很有一套。主要是他也不想将杜仲自个能力透露出去,对杜仲人身安全不利,对他们的破案也不利。
这次案件侦破是无疑的,事实是清楚确凿的。
这个案件的侦破意义重大,毕竟这要是形成流血事件,那就是重大社会影响的案件。幸亏及时发现,及时制止。
但是案件犯罪行为进展程度,却有一定的争议……..