2天后,1985年7月14日下午,许律师带着一个年轻人敲开了四季大酒店22楼客房的房门,把杨森的香江身份证交给了他,又介绍那个年轻人给他认识!这个小伙子名叫朱明辉,是香江一家金融公司的经纪人,今天下午来给他办理海外离岸公司的过户手续!
李德才老先生从香江金融公司给杨森购买了2个开曼群岛开户的海外离岸空壳公司。
杨森签署了一系列文件,这2个海外离岸空壳公司便落在了自己名下,过后又签署了一份委托授权书,委托朱明辉办理开曼群岛的相关过户手续,并把这2家海外离岸公司分别更名为九宫投资有限责任公司与七星投资有限责任公司,法人和股东都是自己一个人!
杨森问清楚费用,请许律师给朱明辉开具了一张相应的现金支票,随后又一起来到四季大酒店前台,复印了2份自己的香江身份证复印件,交给他去办理海外离岸公司的相关过户手续!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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第二天,1985年7月15日下午,许律师与朱明辉又双双来到了四季大酒店22楼客房,找到杨森。
朱明辉已经把2个海外离岸公司的过户手续都办妥了,所有的相关文件和公章法人章也都给杨森带过来了!
杨森再次问清楚费用,又请许律师给朱明辉开具了一张相应的现金支票,并额外给他开具了一张2000G元的现金支票当作小费。
朱明辉心下自然很高兴,客气的谢过杨森,给他留下一张自己的名片,便告辞离开了!
原来,开曼群岛在香江设有办事处,在开曼群岛注册海外离岸公司需要一段时间,不过开曼群岛海外离岸公司的过户手续却是立等即办,极为简单!
注册在开曼群岛的海外离岸公司法人无所谓,没有任何要求,像杨森这样的未成年人担任海外离岸公司的法人也完全没问题!
再则,开曼群岛对海外离岸公司每年只收取少许管理费,并不收取一分钱的税金,只是要求必须得在它们那里每年召开一次董事会,所以才被世人称做避税天堂嘛!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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好了,闲言少叙,书归正传。
杨森送走了朱明辉,立刻请许律师拿着自己的香江身份证,去爱华社香江分社给自己办理回乡证!
同时,杨森还委托许律师在香江市场上购买10块手表,男女各5块手表,要不用上弦的全自动手表,价格在400G元到500G元之间,要换着花样购买,不要买重样的;还有,他再购买20支钢笔,价格在200G元左右就好!
再则,许律师还需要再给杨森准备1万G元现金,2万元RMB现金,并把所有这一切物品都打包好,带过香江与深港之间的罗泊口岸!
后天上午,许律师再找人陪同杨森返回羊城,并帮助他购买一张羊城到临榆的特快软卧火车票!
最后,杨森才告诉许律师,立即联系李德才老先生的委托人,签署合作投资协议,正式投资外汇期权项目!
许律师却告诉杨森,自己便是李德才老先生的委托人,授命全权处理与他相关的一切事务!
这样一来,事情便非常简单了,杨森用七星投资公司的名义与李德才老先生名下的鸿达投资公司签署正式合作投资协议,规定鸿达投资公司出资300万G元炒作外汇期权项目,由七星投资公司负责具体操盘!这笔金融投资业务结束以后的利润,鸿达公司占有三分之二,七星投资公司则分得三分之一!
许律师与杨森签署正式的合作投资协议以后,才告诉他,李德才老先生如今在香江弘亚集团公司已经彻底当不了家,什么事务也说不算了!香江弘亚集团公司帐户上的资金,他老人家现在更是一分钱也动不了,这笔300万G元还是找朋友私下里拆借的!
杨森听过事情缘由,心下立刻便明白了李家家变事件的严重性,又见到李德才老先生只投资了300万G元炒作外汇期权项目,约合20万英镑,说老实话,这么一点钱也真心没啥保密的必要了!
杨森当下要求许律师,立即去汇F银行或者渣D银行开通金融经纪通道,再到英国伦敦商品交易所购买300万G元期权费的看涨日元外汇期权合约,行权交割日期定在1985年10月31日!
这里面需要注意一点,许律师最好购买欧式期权,如果实在购买不到欧式期权,再去购买美式期权补足余额!
这次,杨森之所以把买进看涨日元外汇期权合约的行权交割日期定在1985年10月31日,而不是与李德才老先生事先谈妥的1985年10月1日,主要是为了投资看涨日元外汇期权项目更稳妥一些,同时也是为了自己下一步按照既定计划做事更方便!
至于李德才老先生对自己擅自改变投资看涨日元外汇期权项目结算日期的观感,杨森现在压根不予考虑了!这其中的具体缘由,他们2个人都是心中有数,只能说一切尽在不言中吧!
所谓期权,又称作选择权,是在期货的基础上产生出来的一种金融衍生品,指买方向卖方支付一定数量的金钱,也就是期权费,即拥有在未来一定时间以事先规定好的价