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第211章 啥是保护伞(1 / 2)

被举报人:吴世勋,男,现年58岁。现任鲁东省宝塔县副县长。

被举报人:孙俊,男,现年49岁,现任鲁东省厅级官员。

事实及理由:1979年2月14日傍晚,曹忠成以找我开会为由,看我家没人,忽然对我施使枪奸。后被我丈夫郭涛抓获,后来曹忠成赤身裸体和我丈夫郭涛扭打在一起,后曹忠成趁我丈夫郭涛不备 ,要身边铁秤砣,将我丈夫打死,此事正好被我从外面回来的女儿郭凤莲看到。于是曹忠成就把我女儿打晕,后来他怕我女儿将其告发,就对我和我女儿进行,打骂和威胁 称如果把这个事情说出去,他就会把我和我女儿弄死。五年后,也就是1984年5月2日,曹忠成也许是想吓唬我和我女儿,曹忠成又把宝塔县的副县长吴世勋,和宝塔县孙俊叫到我家,先是在我家里吃喝,后又一同实施了犯罪行为。

以上事实属实,请省检察院核查。

证人:王惠,郭凤莲。

1986年10月2日。

张鹏又打开第三封举报信。只见上面写着:

举报信

举报人:温敏,女二十八岁。汉族,鲁东省宝塔县新安镇温家村人。

被举报人:吴青峰,曹忠成。系鲁东省宝塔县新安镇曹家村村长及其姑爷。汉族。

事实及理由:1984年7月间,吴青峰以和我搞对象为由,和我发生两性关系,之后我发现自己已经怀孕。便找吴青峰商议结婚的事,此时我才知道,吴青峰早已经结婚,后来我到村里想找曹忠成理论。不承想正好遇到吴青峰,和曹忠成二人在屋。后来曹忠成便让吴青峰把我抱住,然后让曹忠成对我施使了强奸。并威胁我说:“如果我不嫌弃丢人,就去有关部门告他们。后来我到宝塔县有关部门举报,多次控告都不了了之。后来曹忠成和吴青峰给我说:“他们家有人,上那告都没用。后来看我肚子一天比一天大,吴青峰和曹忠成便想逼我打胎。因为我想把孩子生下来,将来作为搬倒吴青峰和曹忠成他们家的证据,就决定把孩子生下来。后来吴青峰的老婆曹欣怡,和吴青峰的丈母娘胡丽娟,多次到我家打闹,并用拳打脚踢,想把我的孩子打掉,但是天不随人愿,后来让一个武所为的人把我救了,并把我送去了邻县,金县他一个亲戚家生活。后来我才得知,这个武所为在给曹忠成他们家,建水库附近的山庄时,被克扣了很多工钱。他把我保护起来,一是为了同情我的遭遇,二是怕我被曹家人灭口。据武所为说:他曾经亲眼目睹过曹忠成,和吴青峰派他们家的打手,李四和宝光等人把一个人杀了,然后把那个人分死,扔到了他们家的水库里。”

以上所诉句句属实,要有不实愿承担法律责任。

举报人:温敏

1986年9月28日。

张鹏打开另一封举报信,只见上面写着:

举报信

举报人:鲁东省宝塔县新安镇曹家村村民,曹阳,曹仁,曹伟,曹磊,曹静,张仁,李安,等人。

被举报人:曹忠成,吴青峰,李四,宝光等人。系鲁东省宝塔县新安镇曹家村村长及其姑爷和家丁。

事实及理由:自1979年起,曹忠成承包曹妃甸水库之日起。他便在农民浇灌农田时到我们新安镇各村,收取水费,一家二十元,不然他们就把水闸关死。还扬言要是把水库大坝憋倒了,下面的居民都得会淹死。没办法,全新安镇的人只好给他们家交水费,一是为了浇灌农田,二是怕他们家真把水库大坝憋倒了,让全镇人受水灾。

以上事实句句属实。绝对不敢妄言。如有不实,愿承担法律的制裁。

举报人:曹阳,曹仁,曹伟,曹磊,曹静,张仁,李安

1986年9月30日

张鹏又看了一下照片,有在水库用石头砸人的,有把村民聚在一起开会的,有两张一个女人拉着一个小女孩的,还有在水库上别墅殴打他人的。

张鹏看完举报信和照片,举起手把桌子一掌拍了个窟窿。

这时薛凯琪走了进来,递给张鹏一瓶饮料,张鹏打开喝了一口,点点头说:“爽。”

薛凯琪说“老公啥事生这么大气?”

张鹏把举报信和照片递给了薛凯琪。

薛凯琪看完说:“这些人怎么会这么丧心病狂?”

张鹏说:“就因为他们不把人民的利益放在首位…

薛凯琪说:“什么是保护伞?”

张鹏说:“保护伞就是那些手里有权有势的人。而这些人渣和败类只会利用手中的权利,替这些违法犯罪的人讲情,说好话,把这些人所犯的罪行,给予开释。你想如何这些违法犯罪的人,每犯一次罪都能得到法律的审判,他们早就进了监狱。那还能在外面继续作恶。但是就因为这些手中握有大权的人,在替这些人撑腰,对受害人的举报不闻不问,甚至是把受害人上告的事,暗中告诉被举报人。让被举报人对举报人进行打击报复。你想这还让受害人怎么活。”

张鹏摇摇头说:“如果不是这些人甘愿为犯罪分子做保护伞,那么这些人早就成为了罪犯。哪还能再继续在社会上为非作歹。”

薛凯琪说:“是这个理,你看这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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