次日清晨,牧云早早起身,今日便要离开这世外桃源了。
刘小姐则起得更早,做了一些干粮交予牧云,又将一些父亲生前穿过的衣衫交给牧云,此去一别艰险万分,自己能做的怕也只有这些了。
伤人总是离别泪,总共有愁绪在心头。牧云自嘲道:“刘小姐,千里相会终有一别,不必太过伤心。”
刘小姐轻抹了眼角的泪珠说道:“公子何必一定要走呢,这里难道不是人生好境地么?外界艰险,出村之路又万分困难,公子何必冒这个险呢?”
“我有我的无奈,若非如此,此方人间仙境必当是最好的隐居之处。”牧云微微一笑。
“小姐不必担心,我吉人自有天相,不会有事的,若日后有缘,必再来拜访小姐。”说罢向刘小姐一拜,转身离去。
“我等你,公子,你可不要食言啊。”刘小姐在心中说道,她不忍再在牧云身上增加负担。
牧云点开手环,小新的声音传来。
“主人有什么事啊?”以一副不愿的语气说道。
“我好歹是你的主人啊,你怎么一点尊敬都没有?”牧云显得十分无奈。
“我只佩服崇拜英雄豪杰,你现在还不配。”小新淡然的说道。
牧云苦笑了一声:“纵观历史,你见哪一个英雄豪杰有好下场的,我还是做一个平常人比较好,混的一世太平。”
“世间正是像你这样的人太多,才会变得如此的不堪的。”小新瞥了牧云一眼说道。
牧云也不生气,自己确实有些自私,也不再与小新争论。
“昨天我和那几个盗贼聊天,询问了一些出村的问题,他们讲他们是一直沿着西北方向走的,走了将近十天才走到这里,那么我如果一直沿着东南方向走,便能到达他们所逃离的启州。现在你判断一下方向,看一下东南方向在哪。”牧云站在山顶注视着远方说道。
小新投出一个三维的指南针,牧云站在原地转了转方向,找到了东南,收拾好行李,拿起那盗贼匪首所赠的环首刀,下山走向村外。
经过八天的艰难跋涉,牧云终于走出了漫漫戈壁,来到这边关城镇,牧云此时已经三天没吃饭了,自己带来的干粮实在是不够,自己每天就吃一顿,即使是如此也还是只撑了五天,此时的牧云十分饥饿。
牧云来到城门之下,抬头看向城门牌匾,却发现上面赫然写着“镇州”。牧云有些奇怪,不应该是启州么,怎么会是镇州呢?但是现在也不是关心这个问题的时候,启州还是镇州对于牧云来讲好像都没什么区别。
牧云艰难的走进城门,但是眼前的景象却惊呆了牧云,城内一阵萧条景象,到处都是断壁残垣,满地都是灾民和死伤的百姓和军士,牧云走了一会儿也不再向前了,他找了一块空地坐下,自己已经没什么力气再去往前走了,牧云躺在地上,眼睛缓缓闭上,周围陷入一阵黑暗之中。
突然脑子突然一震,黑暗被驱散,阳光再次出现在牧云的脑中,阳光下站着一个十七八岁的青春女孩,正在对着牧云笑。
牧云看着面前的女孩,不禁心头一震:“牧雨,是你么?你现在还过得好么?”牧云想要坐起身子,但是体力不支,牧云尝试了几次都没有坐起,不一会儿,阳光又渐渐消散,那一抹光明又再次被黑暗给笼罩,牧云也渐渐的失去了意识。
不知过了多久,牧云听到有人好像正在呼喊自己:“兄弟,兄弟,醒醒,醒醒。”
牧云艰难的睁开双眼,只见有一个大汉正站在自己的面前,男子将牧云扶起,拿出两个馒头递给牧云,示意牧云先填饱肚子。
牧云实在是饿的不行了,拿起馒头便狼吞虎咽了起来,不消一会儿,牧云便将两个馒头给吃进了肚子,牧云又大口灌了一口水,将口中的馒头咽进肚子之后,才向男子道谢。
“谢谢仁兄了,救命之恩,小弟难以为报。”
“兄弟客气了,不是我救你的,这是林家大小姐所施舍的馒头,我只是帮你领过来而已,你看就在那里。”说罢便伸出手指给牧云看。
牧云随着男子的手看去,只见有一伙人搭了一个棚子,正在分发馒头,粥食什么的。为首的是一个女子,正在向一堆排队的人舀粥,女子长得十分美丽,五官长得很端庄,小巧玲珑,其中弯弯的柳眉,长长的睫毛微微颤动着,白皙无暇的皮肤透出淡淡的红粉色,薄薄的双唇犹如玫瑰花一般娇嫩欲滴,甚至可以看见洁白的皓齿,长发披肩,皓丝三千,垂到腰间,引得他人无限遐想,腰肢纤细,不及盈盈一握,尾臀微翘,双胸饱满,十分令人怜爱。
牧云收回目光,向男子问道:“仁兄如何称呼啊?”
男子一脸的粗犷,说道:“别人都叫大壮,你也这样叫我吧。”
牧云听完也没什么奇怪的,现在时代,文化人并不多,甚至有正经名字的人都是凤毛麟角,很多人都是随便取一个来识别身份的。
“大壮兄,在下叫牧云,初次到镇州,不知这里发生什么事了,为何是如此一副人间惨象啊?”牧云也是第一次见到如此惨烈的场景,不禁为之震撼和痛心。
大壮有些怅然的说道:“这里地处边关,经常有戎羌