京城已经悄然入冬,气温骤降。
林钟意身着一身暗红色真丝绒裙,披着一件黑色大衣。密长乌黑的头发全数挽起,露出她流畅优越的脖颈。肤如凝脂,娇艳明媚。
守在机场外面的李恒看到立马迎上前去,卑微讨好道,“太太好久不见,付总临时有事,让我接您回家。”
林钟意扫了一眼果真没见到人,转而冷而寡淡地开口,“这就是他的态度?给付斯礼打电话。”
说出来可能不信,结婚快一年她根本没这位挂名老公的联系方式,确实也没什么需要直接联系的。
既然她这位老公不给她面子,林钟意也没打算悠着自己的脾气。
“什么事?”电话很久才打通,付斯礼低沉清洌的嗓音传来,隐约还能听到电话那端嘈杂的音乐声和酒杯碰撞声。
林钟意听到那头的奢靡之音,耐心用尽之后只剩下不爽,嗔怒,“付斯礼!你明知本小姐今天回国!就算是娶尊佛回来都要定期上贡呢!从来没有人敢这么忽视本小姐!你最好”
话音没落,就听得嘟嘟嘟的声音传来。
她这是被人挂电话了?
林钟意带着怒意的美眸晃动了几下,不管三七二十一直接把手里的手机扔了出去,“什么狗男人嘛!”
只是短短几秒,李恒难以置信地盯着破碎的屏幕,生硬地咽了咽口水,“太太您消消气。”
他并非对林钟意的娇纵脾性完全不知,只是实在没想到,即便是嫁给了身居高位,权倾京城的付斯礼,这位大小姐的脾气也是一点都不藏着掖着,依然肆意妄为。
她是沪城首富林黎存宠上天的女儿,仅仅这个身份,已经是大多数人可望而不可即的天之骄女,是不折不扣的真.千金大小姐。
偏偏林钟意好命,外公家钟家在京城也是显赫的名门。虽没付家安富尊荣至极,但钟老爷子和付老爷子战争年代有着过命的交情。
林钟意是钟家和林家孙辈唯一的女孩子,娇贵至极,付斯礼是付老爷子最重视的孙子,就这样林钟意毫无疑问地嫁进了京城乃至四九城顶级豪门付家。
这门婚事正式定下来之前,两人见面的次数屈指可数。虽是小时候便认识,但实在谈不上相熟。
林钟意年初乖乖和付斯礼低调完婚后,便因为学业安排去英国进修历史学。两人很有默契地成了分居两地的挂名夫妻。
关于两人貌合神离的传闻也是这时候在圈子里传起来的。刚结婚就分居?关系好?谁信!
但大家也都习以为常,毕竟豪门联姻更多讲究的是利益最大化,表面上过得去就行,什么小三小四不闹到明面上都没事。
于是外人便理所应当地以为付斯礼和林钟意两人是家里红旗不倒,外面彩旗飘飘,婚后各玩各的。
这套顶级豪宅壹号庄园作为两人的婚房,是付家给林钟意的新婚礼物之一。
林钟意白天坐了一整天的飞机,回到家砸了付斯礼十几辆车出气也耗费了不少精力。她收拾好自己后倒床就睡,没有什么东西比她自己的美容觉重要。
晚上十一点左右,付斯礼揉了揉眉心,略有疲态,放轻脚步进了卧室。卧室里面留着两盏微黄的壁灯,凭着灯光可以看清林钟意的面庞。
即使是素颜,她的美依然有着强烈的攻击性,是标准的浓艳系美人。
左眼下一颗泪痣点缀之下更有勾人心魄、潋滟动人之美。
只见女人侧躺着眉头轻蹙,陷在柔软的枕头里,一只手还拽着枕头角,蜷缩着身体像一只人畜无害的小狐狸,跟李恒口中砸他十几辆车时候的盛气凌人简直判若两人。
付斯礼俯下身来,还算体贴地替她掖好被角,动作极轻地拨了拨林钟意耳旁的碎发,不由地喃喃了一声她的名字。
第二天,林钟意起床后有点闲情雅致,一个人蹲在私家花园的石头上喂鱼。
灵动活泼的游鱼掩映在花丛水岸中,富有情趣,“嗯,鱼都比狗男人看着顺眼。”
她蹲的时间有点久,猛地一站起来,铺天盖地的眩晕感冲击而来。林钟意还没来得及缓一下,就感觉小腿酸酸麻麻像是有无数蚂蚁在挠,脚底根本站不住开始打滑。
林钟意自认倒霉,都做好了大冬天湿身的准备,冷不丁地感受到了一双强有力的大手扣住了她的腰,随着一阵旋转她倒进了一个宽大坚硬的胸膛。
应该是她那个许久未见的老公。
“还好吗?”男人沉着脸询问着。
“不好,一见到你就倒霉。”惊魂未定之余,林钟意的一颗小脑袋从付斯礼胸膛抬起,对上了付斯礼的眼神,话里是藏不住的娇声怨气,就差把“本小姐不高兴,快哄本小姐”写脸上了。
付斯礼瞧着她只穿着一身睡衣,连外套都没有披一件,白得晃眼的脚踝还裸露在外面,担心她冻着,没搭理这位大小姐的讥讽,把自己的外套披在了她身上。
紧接着男人丝毫不费劲地直接把林钟意公主抱起。
林钟意被猛地腾空抱起,本能地吃惊了一秒,也不挣扎,一双手很快就顺势勾上了男人的脖颈。不是因为别的,就是单纯因为她手凉,男人的脖颈处暖和。
付斯礼知道林