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第12章 误入歧途(2 / 3)

关于混混的一些记忆:在那时不止是大街上、网吧里、游戏厅等娱乐场所,甚至校园中,无一例外都会存在着一群一群的混混。

未成年的初高中生混混更是数不胜数,当然也有一些成年的大混混,不过我们一般接触不到他们。

这么多混混,而且这其中还分有各种帮派。所以混混间发生冲突是避免不了的,而那时二中背后荒凉的后山,几乎成为混混们打架斗殴的天堂。

说到打架斗殴毫不夸张的讲,那时在大街上你甚至能看到一群人拿着西瓜刀追着人砍,时不时爆出哪哪又砍死人了,哪个帮派的大哥挂了。真的,你能想到的乱,想不到的乱,比比皆是。在那种社会背影下最辛苦的莫过于警察叔叔们。

这种风气下,校园中滋生出的暴力和欺压也是随处可见,可以说校园霸凌处于顶峰时期。

当时从农村来的学生几乎都比较老实胆儿小。因此总会被部分县城的坏学生欺负,别人在道上混,能喊到人,所以我们基本上不敢反抗这种欺压和暴力,只能逆来顺受,在心里默念不要找我麻烦。

可能有人说,难到老师学校就不会管吗?就放任他们这样无法无天?我这么说吧,一方面出于怕被报复我们是不敢告状的;另一方面即使老师保护了你一次,以后的日子你也不见得会太平。因为那本就是一个充满混乱的时代。

相信细心的读者都看出来了,我也是经常被欺负的那一类人……

“石帆,卧槽尼玛,我就踹你咋样?有本事喊人来搞我,单挑还是群架?随你挑。”

潘晨豪正一脸不屑和讥笑的看着我,像极了电视里的大反派,一副小人得志的样子,要多恶心有多恶心,不过我却只能恶狠狠的盯着他看,然后忍气吞声地默默走到一旁,任凭他欺负羞辱。

让人至今不明的是:明明我什么都没做,只是从他面前走过去而已!

潘晨豪算是我们班上最“冲”的混混,“冲”是我们本地的方言,就是嚣张跋扈的意思。他还有个外号叫“老憨”,光听这名字你们就能感觉出他是一个不太正常的“土匪头子”,尽干一些欺男霸女的勾当。

像他这种所谓在道上混得好的“同学”,大部分都喜欢欺负手无缚鸡之力的老实人,而且是那种毫无理由的欺负。

夸张到什么程度呢?只要他看你一眼觉得你不爽,那他就可以对着你随意辱骂,甚至是冲过来对你拳打脚踢,真的!毫无理由,也不需要理由,就是这么离谱!

而我也曾经是被欺负得最惨的那部分同学之一,虽时至今日,但每当我想到那些令人发指的画面和情结,我对他们都提不起丝毫好感,也许是我太过于记仇了吧。

我的老同学们,长大后你们可曾想起当时对我们的校园暴力?是否心里会感到有一丝愧疚?虽年少无知,可又确实伤害到了不该伤害的一群人,你?还好吗。

所以作者奉劝还在上学的读者们,相识便是缘分,请对你身边的老师和同学多一点关心和友善,不要让他多年以后再记起你,满是憎恶;再遇见你,选择视而不见。

当然,如果你就是我说的这种人,那就当我是在放屁,不好意思打扰到您了。

在这种长期被人欺负的屈辱下,再加上尹芳的疏离,或者是所谓失恋后的发泄。我开始跟着小学同学杨立和一群混混朋友们一起鬼混。

你们尝试过六个人坐一辆摩托车吗?坐过“司机”双手离开车把手,开着低音炮放着dj的摩托车吗?参与过几十人的群殴嘛?……我都干过。

自此不管白天晚上、上不上课,只要里面的人一个电话过来,我直接逃课,更是好几次趁着门卫大爷不注意从正大门跑出去。那家伙!甚至比我们班的坏学生们逃课还勤,我知道我也开始变得和他们一样了。

不过有一点不一样,我不会随意去欺负别人,出去混,更多的只是出于心理安慰和自保罢了。

长此以往”常在河边走,哪有不湿鞋!”没过多久我就被老班发现了。那是我人生中,第一次也是唯一一次被老师让请家长。

那是一个下午,我爸、我,还有老班都在办公室里。刚开始还好,渐渐的气氛开始变得有些焦灼,我心里也开始瑟瑟发抖。老爸正一脸恨铁不成钢的看着我,目光中透露着严厉和凶狠,我不敢直视他的目光,只得呆呆望着鞋子。

办公室内一片死寂,把我压得喘不过气来。这时老班拿起笔敲敲桌子,打破了这压抑的氛围:“咋了石帆?谈个恋爱开始不学好了?这段时间作业不交还逃起课来了?咋了?尹芳这么好看?对别人恋恋不忘了?”

老班一连串问题针针见血,把我问得头皮发麻!同时我心里震惊!两个月左右的恋情啊!原来老班早知道我早恋了吗?他只是一直都没有揭穿我,默默保护着我那该死的自尊和隐私。

时隔多年,每每想到这一幕,我还是会忍不住在心里由衷地默默感激他。

被他一问,我立刻规规矩矩的坐在红木皮椅上,双手紧紧揪住大腿中间的紧身牛仔裤,大气都不敢喘一声,更别说回答他。他见我不说话,又接着说:

“你看看你的成绩,从班级的前五名直接掉到中下游,这样下去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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