这天,王平安恍恍惚惚地回了家,师父骂他怎么去了那么久,灶上饭都凉了。
他没有回答,一副丢了魂的样子。
当晚宋锴修给他招了魂,可意料之外的是,从此以后王平安像是开了窍,武功道法均是突飞猛进。
然山最年轻的三宗传人,最年轻的首席,被誉为三百年一道子,这些了不起的成就在短短十年内得到。
如此出类拔萃的王平安,他的生活却普普通通,日常起居、修道练武、交际结友……一切都有条不紊,仿佛是一个被操纵好的木偶,只不过是一个有神魄的木偶,他究竟的模样深深隐藏起来。
没有人再知晓他还是那个平庸的少年。
他的师父宋锴修有了这么出色的弟子后就志满意得,逢人就要吹嘘一番。
那天在那个山洞,遇见的那一切,都被这个道士仔细隐藏起来。连自己的好朋友白子墨都不知道。
王平安知道自己取得的一切,都与那个棱锥,与那一页金纸脱不开关系。它们有意无意地提高了他的天资。
然而时光匆匆,慢慢的,就连他自己也淡忘了这段久远的记忆。
他越来越强,越来越出名,被越来越多的同门、江湖人尊重,可他丝毫没有觉得欢乐。
王平安爱说爱笑,可欢场散去后,只有更深邃的空虚。
活得规规矩矩,那又如何?
王平安感觉自己亏欠的东西好多。
直到,那个午后,码头的船上。
遇到那个姑娘。
她也是普普通通,给了王平安一种同类的感觉——那种平庸者的宿命感。
道士并不是不够优秀,只是他意识到自己会如同无数门派前辈那样,在既定的步道中平淡走完一生。
而渔家的小妹呢?她活在平凡中,可她向往着不平凡——往往是还未对命运死心的平庸梦想。
尽管如此,王平安可以大声说出自己喜欢伏兮兮——只是不敢。
看到她,就像看到自己的天命。
简简单单,非理性的决意。
这不是一见钟情,这是道士预谋已久的爱情。伏兮兮符合他梦中情人的一切特征。开朗乐观,纯善活泼,长相清秀,眼眸热烈。
除此以外,躲藏在角落的记忆一天天清晰,逐渐翻滚起来了——“你捡到那剑柄,记得去给太吾传人送去,别乱跑了,动作快些。”
动作快些!
王平安睁开眼,他正身处高空的龙卷中,狂风吹得他眼睛剧痛,身上被沙砾树枝击打得青红大片,但是他还紧紧搂着剑柄碎片。
抬头望去,远方的两个巨人,一个皮肤黝黑,肌肉饱满,皮肤上遍布红亮的图腾纹,一个妙相庄严,身后有七把巨大的剑柄盘旋如光轮。
王平安这时候才真正明白儿时听到的那句“给太吾传人送去”是什么意思了。
佛子好大手笔,传个话还得从头传呐,就不怕话传丢了吗?
不对,不仅仅如此,还顺便点化了我吗?王平安忖度,到底是王平安遇到了佛子,还是佛子找到了王平安?
不等他深思这个问题,他陡然感觉自己在急速下坠,原来他被抛出龙卷之外了!
王平安三魂七魄吓飞一大半,不等他想遗言,又一个龙卷吹来,他再次上升,起起伏伏,远远近近的,总算还是在向战场靠近,道士松了一口气。
现在唯一担心的就是不要被突如其来的一掌打成灰。
血枫挥舞长蛇,使出五仙教绝学蚩尤铁鞭,得蚩尤真意加持,这区区秘五阶的招式硬生生打出了神一阶的风采。更遑论他如今法天象地,力可扛海,手中神剑囚魔木化形的赤炼长蛇搅动大气,撒下漫天风雨,似能斩落十万天兵,气魄盖天弥地。
孙丽钗运功抵挡,陡然瞧准一个破绽,左手流星般刺入漫天鞭影,一瞬间承受数十次重击,臂膊铿然作金铁震鸣之声,她把手掌一收,攥住了长蛇,顿时这弥漫十里的黑云也似的鞭影消散一空。
好一条恶蛇,被攥住了七寸,依旧不肯罢休,伸颈一口咬住女尊者的手臂,狂暴赤毒似烈火般涌出,肉眼可见孙丽钗的一条白玉胳臂被染得暗红。
“喝!”孙丽钗奋力将长蛇扯来,巨力澎湃间,把血枫拉得一个踉跄,随即她右拳就遽然击出。
逸姑庵上七阶拳法——正心莲。
好一拳,殴在血枫鼻头,炸开的血花正正好好是一朵红莲。
“贫尼的拳,可好味嚒!”孙丽钗豪迈大笑,出拳不懈,把那血枫打得朵朵莲花开。
当此时,九寒身死后,世上相枢化身只余血枫一个,冥冥之中,相枢报身的异力就加持到了血枫身上。
“吼——!”被打懵的血枫陡然回过味来,极度震怒,体魄再次拔高,已破千丈,整个荆北之地都能看到他伟岸的躯壳。可惜如今大家都躲在净土里,真正看到这一场巨人之战的实在是少数。
孙丽钗放声大笑,好似雷霆滚过天际,“不过瘾,你这大施主鲁钝不堪,让贫尼教教你什么叫道理!”
只见这位女上尊丝毫不顾左臂剧毒袭心,提起右腿猛然一扫,把血枫绊倒。
这般体型之下,任何轻功都不能施展,