辰辰伸了个大大的懒腰,问道:“你的房间怎样?”
“我勒个去!斯蒂文这小子家一个卫生间比我们整个家都要大,一个人住,晚上还真有点儿害怕。”
辰辰故作嫌弃地撇撇嘴,“少来,你这么身强力壮还会害怕?”
陈义廷呆萌地扮了个星星眼,那副楚楚可怜的样子和他人高马大的块头实在很不相称。
辰辰抖落了一身鸡皮疙瘩,往旁边闪了闪身,说:“告诉你,休想让我跟你住一屋!”
义廷挤了挤眼,道:“别自作多情,谁说要和你住一屋了。快7点,你还不赶快收拾收拾,该下楼吃饭了。”
两个人来到一楼餐厅的时候,看到亚当斯夫人、斯蒂文罗杰斯,以及他们的妹妹米兰达已经穿着正装坐在了桌前,如同学校每周一次的正装晚餐会。
辰辰看了看自己的高领毛衣和卡其色裤子,显然不够正式,但勉强还能够支应场面,他暗自庆幸,自己没有像在家吃饭时那样穿着睡衣和人字拖出现。
一身运动服的义廷样子显然更加尴尬,他一只脚踏在地板上,另一脚仍留在楼梯上,不知道是该上楼换衣服,还是坐下来吃饭。
亚当斯夫人开口替他解了围:“罗伯特,快请坐吧。今天,你们是客人,正好亚当斯先生也不回来吃晚饭,我们可以随便一点儿。你不要介意,我们穿成这样是因为常年以来,晚餐一直是我们家的正餐。”
义廷这才不好意思地在椅子上坐了下来,还没话找话地夸赞着屋子里的陈设:“阿姨……哦,不,亚当斯夫人,您家的水晶灯太有品味了。”
两位小亚当斯先生脸上表情古怪,如同嘴里含着一枚变了味儿的酸李子。
亚当斯夫人客气地笑笑,并不回应。
桌上漂亮的法式绣花餐垫上放着镶金边的白瓷碟子,碟子两旁从里到外三套嵌着珐琅彩的刀叉,餐垫右上角的水晶杯子透亮得能照出人影,尽管今晚没有什么巨贾政要出现在这间餐厅里,晚餐的一应细节也丝毫不马虎。
义廷拿起桌上的一只餐叉,对着水晶灯光看来看去,沉甸甸的叉子漂亮考究,叉柄上刻满花纹,顶端以点蓝珐琅工艺处理。
他便顺口问道: “家里的刀叉都这么漂亮,应该是银的吧?都有点儿舍不得用。”
斯蒂文努力忍着才没有噗地笑出声,坐在义廷身旁的辰辰轻轻拽了一下他的运动衣角,义廷这才发现,满桌只有自己一个人在发表意见,作为客人着实话多讨嫌,便也从善如流地学着大家的样子缄口不言。
亚当斯夫人见佣人们端上了制作精美的开胃菜,忙招呼客人:“快来尝尝厨师新作的油浸金枪鱼配水晶鹅肝吧。”
说话间,佣人们在长桌中间放了一篮子面包,又在每人面前放了黄油碟子,橄榄油和海盐。
学校里每周举行的家庭晚餐会,虽然也是穿正装出席,看起来远没有斯蒂文家来得讲究。
辰辰有些拘谨,义廷也变得缩手缩脚,他们仔细看着斯蒂文一家人吃饭的步骤,亦步亦趋地模仿着,生怕行差踏错遭人家笑话。
亚当斯夫人看出两个男孩的紧张,席间故意说些笑话,想让气氛变得轻松一些。
汤、头盘和主菜一道道被送上来,辰辰吃得小心翼翼,义廷也没有了狼吞虎咽的派头。
辰辰眼角的余光瞥见,坐在他身旁高背童椅上的小女孩握不稳手里的刀叉,趁妈妈没注意,伸出胖乎乎的小手去抓盘子里的法式嫩煎小羊排。
亚当斯夫人看见了,佯装生气,说道:“米兰达,妈妈跟你说过很多次,吃饭不能用手,你怎么又不听话了?”
小女孩顽皮地转动着圆溜溜的大眼睛,瘪瘪嘴,又学着哥哥们的样子,乖乖地拿起了刀叉。
有了米兰达的不拘礼节,用餐气氛很快就轻松了下来,义廷的好奇已经压抑了半天,这会儿实在忍不住了,便问斯蒂文:“你们家这么豪华,为什么要不远千里跑到康州郊外的A校读寄宿呢?”
罗杰斯一边细心切开羊排旁边配餐的小甜薯,一边说:“在很小的时候,我和弟弟就知道自己将来要去康州的A校读高中,因为,那是我们家族的传统,家族里好几代人都是从这里毕业之后,进入哈佛、耶鲁、普林斯顿的。”
说着,他在小甜薯上洒了一些枫树糖浆,用叉子叉起一小块放入口中,又拿起柠檬水轻轻啜饮了一口。
这显然是一个很“官方”的解释,斯蒂文意犹未尽地补充道:“不过,我们初中的同学和你一样,完全不明白为什么我们要离开父母远赴他乡。在我暑假的最后一天,很多同学都跑来机场为我送行,他们都悄悄问我:我和我哥哥到底犯了什么错误,要被送到外州的寄宿高中读书。”
亚当斯夫人听了这话,立刻笑了起来。或许这段小轶闻她也是第一次听到。
文瑾从云朵般舒服温暖的大床上醒来,闻着从厚实却轻软的白色羽绒被里散发出来的栀子花甜香,窝在被子里竟久久不愿意起床。
赖在床上玩了会儿手机,忽然想起,羽悠还有那个莲姨该不会正在等自己吃早餐吧,不行,就算是放假也不能这样放纵自己,文瑾一骨碌从床上跳了下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