精兵不过几千人,折在这个太史慈就好几十个了,再这么杀下去,吴双的部曲非得死干净了不可,搞的他大为恼怒,亲自上阵。
吴双口咬钢刀,双臂奋力,嗖嗖嗖的身形好似猿猴一般攀登而上,出现在了城头上。
“贼子安敢杀我士卒,还不受死!”
吴双大吼一声,双手举起长刀便是一式劈斩,这一刀含怒出手,势大力沉,若是换成寻常士卒,只怕一刀便会被斩为两半。
可惜,他遇到的不是别人,偏偏是太史慈。
当!
“哈哈,来得好!”
太史慈虽然已经击杀数十人,却依旧觉得不过瘾,吴双刀风凛冽,反倒激起了他的兴趣,挺枪迎上前去,刀枪相交,两人厮杀起来。吴双虽然悍勇,这长刀来来往往却只会那么几招,不是劈斩就是横扫,靠着他势大力沉因此屡屡建功,却是远不如太史慈枪术精妙。
不过太史慈之前厮杀一番,已经消耗了不少体力,所以两人一时之间倒是斗了个旗鼓相当,不相上下。
太史慈见到吴双势大力沉,自己体力消耗巨大,因此不与他比拼力气,而是以快打快,长枪出动如电,吴双一开
始还能招架得住,可是过了十合之后不免开始喘息,二十合后已经是难以招架,三十合后更是险象环生,大汗淋漓。
是时候了断了,太史慈眼中精芒一闪,伸手握住了背后短戟,猛然投掷而出。
当!
吴双早在城下观战时便注意到了太史慈背后的短戟,早就心中防备,长刀一横果然防住了这一道奇招。
吴双如释重负,忍不住松了一口气。
而这时,太史慈的枪锋已经悄无声息,好似毒蛇吐信,悄无声息。
“唔……噗!”
吴双惨叫一声,低头一看,枪杆露在小腹之外,一股刺痛感源源不断。
下一刻,吴双更惊愕了,因为他忽然看到了自己的身体,却是太史慈顺势拔刀斩下了他的头颅,在地上咕噜咕噜滚了好几圈。
无头尸身缓缓地倒在地上,太史慈看都不看,直接抓住长髯,把吴双的脑袋抓在手里。
“贼将已死!”
太史慈声如洪钟,手抓吴双的首级,黄巾贼和守军听到之后,忍不住向他一看,心情各有不同。
守军都在佩服太史慈的勇猛,而一众黄巾贼却是脸都白了。
长髯头颅,不是先登大将吴双还是谁
?吴双的勇猛在黄巾贼中已经深入人心,而这员汉将却把吴双给杀了。
太史慈本就高大的身躯在他们眼里变得更高了,守军趁势反攻,黄巾贼的士气当场崩溃,转身便逃。
本来徐当布置的精兵攻势也为之破解,一面城墙的黄巾贼退兵后,城头的守军朝着另外三面城墙支援而去,总算是击退了黄巾贼的围攻。
徐当恼怒道:“可恶,焦和这老贼当真奸诈,藏着一员万人敌的猛将不用,一直到今天才拿出来,倒是我小瞧他了!”
东牟城不过是一座小县城,而越是小城,猛将能够发挥的作用就越明显,因为小城城墙少,上来的黄巾贼数量自然也就少,一员猛将几乎能够横扫。
焦和自然是大喜,当晚竟然直接为太史慈设宴,还劝他同饮了好几杯,焦和也不敢相信自己会愿意对一员武夫如此厚待。
而在同时,萧言也四下派遣斥候,打探着黄巾贼的屯粮之所。
“快点!赶紧把粮草送过去,要不然大军就要饿肚子了。”
一支运粮队缓缓经过,千余名民夫背着粮食,还有不少驴车,上面同样放满了粮食。黄巾贼没别的,就是
人多,所以能够运粮的民夫自然是不少。
留下了一地的脚印和车辙印,运粮队乱糟糟的离开之后,斥候王六再次神出鬼没的冒了出来。
王六远远地盯着运粮队掀起的烟尘,伸出舌头舔了舔干裂的嘴唇:“运粮队既然出现在此处,只要顺着脚印的方向,肯定能找到敌军的屯粮之所。”
摸了摸胯下硕大的马脑袋,王六夹紧双腿:“大黑,走!”
“希律律!”
马儿长嘶一声,浑身一哆嗦,迈开四蹄向前飞驰而出,顺着脚印的方向一路而去,走了大概二十多里地,远远的发现了一个村落,不由得有些惊异,因为这个村落和一路上见到的废弃村落不同,这个村落入口显然有重兵把守。
“lv”
王六急忙牵住缰绳停下,跳下马来,要是这么冲进去,人和马一个也别想活着出来。
王六跳下马来,牵着马匹朝着另一侧走去,打算近距离的观察一下敌军的这个村落。
村落的入口处设置有一道鹿角,而在鹿角两旁则是数十名黄巾贼,能够远远的观望到村落中堆积着大批的粮草,怕不是有近万石粮草,足够一万大军吃上一个月
,不过徐当的三万黄巾贼也就能吃十天而已。
不过也不能这么算,因为一般来说,老弱病残吃得少,给他们的也少,而且再加上徐当营中尚有的余粮,估计吃半个月没有问题。
不过饶是如此,情况也相当之紧迫了,当初官渡之战,许攸问曹操还有多少粮草,曹操说三