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想听什么歌,我跟他们说说。”
程宇笑道:“台上唱歌那些人都是我大学的哥们,一个乐队的。”
“乐队?”
陆曼睁大了眼睛,有些惊讶,“你大学的时候还玩过乐队呢?”
她有点不敢相信,程宇看起来就是那种优秀的精英白领,每天都是西装革履,稳重的处理着公司的大小事务,压根看不出来他还会玩乐队。
“是啊,当年是乐队里的吉他手,偶尔也会兼职一下键盘手。”
陆曼笑道:“摇滚?”
“嗯,以摇滚为主,也会玩点别的音乐。”
“天哪,你也太棒了吧。”
说起这个,陆曼身上终于有了一点以前的感觉,她眼睛亮晶晶的看着程宇,“我以前上学的时候特别崇拜那些玩音乐的。
觉得他们可酷了呢,你那些朋友现在是专门做这个吗?”
“不是,他们都有各自的工作。乐队在大学毕业之后就解散了,因为那个时候太穷,连一个像样的练歌房都租不起,大家就只好各奔前程。
现在大家工作稳定,有了收入,所以才把这份爱好重新捡起来。
不过也都是玩玩而已,偶尔大家会聚在朋友的酒吧,一起唱一首,也算是忙碌生活之余的一点点慰藉吧。”
“那你唱歌一定很好听。”
“想听吗?”
陆曼点点头,“想。”