深夜黄精村凶宅附近。
潇洒手提一袋肉包子,正在鬼鬼祟祟的向凶宅走去。
我当然尾随其后,只等他上到二楼,便用手上的汽油连人带证据一同毁灭,这件案子就将永远被定为女鬼行凶了。
忽然间左右两道手电光猛地闪起,又同时射向我的脸!
我只好下意识的将手中的作案工具扔掉,然后慌忙遮挡住面部。
“呜呼呼呼,在这月黑风高的荒野山村,正适合你这种凶手杀人放火!还挡个锤子挡,能引你上钩自然知道你的身份!”
我寻思着应该是穿着夜行衣的潇洒转过身来,正像某个小学生一样用手指着我呢。
也许是见我没有反应,他又接着念台词:
“首先在村公所杀害了欧阳社长,之后又跟踪张龙社长,找到机会用铁锹将其残杀的连环杀人凶手就是你,张琦侦探社的社长,张琦!”
完了,芭比哭了!居然是圈套!
现在也只能走一步算一步了,最多来个死不认账。
毕竟我手上又不是拿着枪,他们也不一定有证据。又能把我怎么样?
于是我索性拿开双手一看,左手边果然是孙书竹,而右手边则是一名身穿黑色风衣的陌生男人。
还有最不可思议的,是从潇洒手中发出的电光并不是来自于手电筒,而是一直戴在他手上的手表。
“我与两位社长无冤无仇,甚至先前互不相识干嘛要杀他们?”
“你们的确无冤无仇,但也仅能说明并非仇杀,然而你真正的动机是阻止我们调查。”
连这都知道啦?难道是扮猪吃老虎?
潇洒随即用手表射向地上的小型汽油桶。
“我们先前故意那么说便是为了引你上当,果不其然你个笨蛋在不知道证据是什么的情况下,干脆一把火全都烧了。还真狠那!”
我本来想说烧烤用的,可是再一想还是算了,索性来个默认。
“这与两位社长的案子又有何关联?何况现在只是带着汽油在村里溜达,你们告我携带危险物品么?罚款500还是1000?哈哈哈!”
黄精村又不是重要区域,只怕连告我携带危险物品都有些勉强。
潇洒却直入正题:“村公所窗外湿滑,又没有攀爬的工具和异响,可以排除从窗外进屋的可能。并且在3号房的张龙社长以及我的证明之下,也绝不可能通过敲门或叫门的方式进入。所以只有一种可能,凶手趁大家熟睡之际用迷烟之类的物品弄晕了死者,然后用钥匙轻轻打开了房门将其掐死,再挖其双眼摆出自扼而死的姿势。最后穿着2号房间之中那双女士一次性拖鞋制造出女鬼的脚印,当然青苔是在院中散步时取的。”
话音刚落我便狂笑起来。
“哈哈哈真是天大的笑话!你用手电照照我的脚,怎么可能穿上那双女人鞋子!”
没错,此刻被看穿一切的我正如同困兽一般,一有机会便要进行反驳。
三人立刻听话的照向了我的脚,这才发现不愧是当过兵的,一双脚只怕有四十六七码。
潇洒尴尬的道:“好像穿不进去……”
该死的是这个时候看不清他的表情,应该非常有趣。
更该死的是孙书竹及时补充道:“难道一定要穿么?拿着也是一样。”
潇洒闻声大喜:“对,孙大哥说得没错,用手拿着也是一样。所以每间房本有的两双一次性拖鞋标配,在案发的2号房却只剩一双。”
陌生男人恍然大悟,但好似始终觉得潇洒有些靠不住。
孙书竹再次补充道:“我想那双鞋已经被你拿回房间连夜烧成了灰烬,冲进马桶了吧。”
也不知为何我对孙书竹一直有些忌惮,也许是做贼心虚吧,只好针对潇洒说道。
“这也仅能说明那鬼脚印有人为的可能性,但如果我是凶手,又如何弄到2号房间的钥匙?毕竟钥匙全都放在屋内,如果欧阳进屋时发现没有又为何不反应?”
由于我对这个巧妙的手法非常有信心,所以到现在还天真的认为不会被他们识破。
潇洒这次反而不急不躁的装蒜起来,先是轻咳两声,随后舔舔有些干燥的嘴唇才说道。
“的确没有第二把钥匙,你作案时使用的正是案发后我们在2号房中见到的那把,当时张龙社长也确认过了。”
陌生男人见潇洒卖关子好不耐烦:“然后呢……”
“当日我们用过晚膳便自由活动,首先回房的是你和刘军社长,虽然二人同时进屋,但你受过专业的训练大可在不发声的情况下走出来。而那时我和欧阳还在院子里,张龙社长在3楼运动,你便能够神不知鬼不觉的摸进开着门的2号房,用自己房间的钥匙替换了2号房的钥匙,然后又回到房间关上了门。”
“因为我们的房门都开着,再加上有着不能出来的规定,所以欧阳社长到死也没机会发现钥匙不对的问题。最后你只需在作案之后,将钥匙调换过来即可。”
潇洒在情绪异常亢奋之下还不忘补充道。
“当师兄带我们回到村公所调查时,要不是我破案心切胡乱拿着几把几乎一模一样的钥匙乱捅一通,也不会变相的