黑市里的人大多穿得灰扑扑的,一些不引人注目的颜色。在这群人当中,身穿浅色格子大衣的初棠就格外显眼。
初棠:“......”
她像是没看见这些人一样,目不斜视地从他们身边走过。
可能是因为现在才1965年年底,初棠发现,黑市现在管控的不严,没有重重关卡阻拦,这条巷子谁都能来,也没有抓这些非法买卖的执法人员。
买卖东西的人提着篮子,篮子上的布并没有盖的很严实,露出一条不大不小的缝隙,让你能看清卖的是什么,但又看不出具体数量。
初棠穿过巷子,她发现卖粮食的最多,尤其是细粮,一些粗粮都不够吃的人家会把分到的细粮卖出去,换回来的钱票用来买更多的粗粮。
这一路上,她就没看到一个卖肉的。鸡蛋都少见,几乎看到的人都会去买,足以见油水的短缺。
她意外的是,竟然还有水果罐头和红糖,还有冬枣,果子很小,很青,看着就不好吃,肯定又酸又涩,却是这条巷子里唯一的新鲜水果。
初棠还挺好奇这个年代的水果罐头的,但是她现在这身穿着过于显眼。而且别人都是用布把自己的脸围起来,甚至在脸上抹上锅底灰,生怕被别人认出来,她就像一个异类混入其中。
她现在只想装作误闯这里的样子,赶紧离开这里,找个地方换身普通的衣服再过来。
终于,她要走出这条路的范围了,一个人直冲冲地朝她扑过来,上去就想拉她的衣服。
初棠:“!!!”
草!
什么东西?!
怎么上来就动手动脚的?!
初棠迅速往旁边退了一大步,头也不回地就往前跑。
她不会认为这个年代都是好人,这可是治安基本靠狗的年代。而且现在她还在黑市,黑市肯定什么人都有,还找不到来历。
不是她自夸,她现在这个形象,不说胖,也绝对不瘦,一看就属于不缺吃喝、兜里有钱的那类人。也就是省城的人生活水平更好,对比不明显。她跟着去鹿县考察的时候,见到的那些人就像是行走的火柴人。
万一那个人想抢劫她怎么办?报警都抓不到!
退一万步来说,这个年代不是极其注重名声吗?谁知道那个人想干什么?她刚才粗略地扫了一眼,那还是个男的,赖上她了怎么办?
所以,跑是最好的选择。
初棠不知道的是,她跟那个男人还会再见,还让她看了好大一出戏。
那个想要拉扯初棠的男人,曹振 ,看着她跑远的身影,脸色瞬间阴沉下来。
他来年就要高中毕业了,本来家里能给他找个好工作留在城里。但是,他爸得到消息说,这一届毕业生必须下乡建设祖国,不然就不给安排工作。
他结婚就可以逃脱这种安排,刚才那个女孩,他观察很久了。
穿着浅色格子大衣,他在百货商店都没有见到过这种布料,一定价值不菲。脚上是棕色小皮靴,他看到的普通小皮鞋都要10块钱,这双绝对更贵。
再看她的长相,皮肤白嫩,在一众面黄肌瘦的人群中格外亮眼,眼睛清澈有神,一看就是受过良好的教育,足以说明她家的条件很好,不然怎么会让她一个女孩读书?
看她目不斜视地从黑市走过,他就知道那个女孩是误闯了黑市,根本不知道这个地方是用来干什么的。这种单纯的女孩子最好骗了,他说几句好话就能哄的她死心塌地地跟着他。
所以,他迫不及待地想要跟她接触,一来二去的,他还能提出女孩子自己一个人在外面不安全,如此,就能顺理成章地送她回家。
再之后,他们就能谈婚论嫁了。他既不用下乡建设了,又能娶得美娇娘,还有强有力的岳家,一举三得。
不过,那个女人不识好歹,她竟然跑了,想到这,曹振眼底闪烁着傲然和阴鸷,他们一定会再见的,等娶回家他再好好修理那个女人。
曹振并不认为,那个女人知道了他的家世之后,还会拒绝他。
不过曹振没想到的是,他们的确再见了,不过彼时已经不是在省城了,他已经下乡了。
而回城之期,遥遥无望。
碰到一个讨厌的人,丝毫没有影响到初棠的兴致。
再次回到黑市,她不仅穿着打补丁的衣服,打补丁的布鞋,还给自己化了个妆,用黑了不止一个的色号的粉底液把裸露在外的皮肤都涂了一遍,连手心都没放过,眉毛画的粗粗长长,又戴了顶假发,用一块布蒙着脸充当围巾,手挎着竹篮,她刚从空间里的果篮上拆下来的,跟刚才那个明艳大美人完全像是两个人。
现在省城已经很冷了,她这副打扮并不突兀,反而很正常。
她在竹篮里装了一条鱼,她的两个巴掌大小,一斤红糖,一斤白面,一斤大米,两个苹果,还有一条腊肉,三斤。
她把这些都放在最上面,垫上隔板,下面不装东西。既能让她随时能从空间里拿出物资,也避免她拎着太沉。最后,在上面盖着一块黑色的破布,隔绝他人窥探的视线,到了黑市再掀开一条小缝隙。
初棠刚进黑市的小巷子,就有人眼尖地看到她