酒精刺激下的大脑,好似被大锤狠狠砸了几下一样,昏昏沉沉的。
眼皮儿很重,总觉得被五零二胶水黏住了似的,根本就睁不开。
耳边时不时还传来嘈杂的声音,让李云更加的烦躁。
还让不让人好好休息了?
仿佛用尽了全身力气般,李云一个鲤鱼打挺,就蹦了起来。
可下一秒,脑袋上就传来一阵剧痛,同时一道陌生的声音,在耳边骂骂咧咧的响起。
“干嘛呢?好好的梦游呢?”
额头上的剧痛,这才让李云睁开了双眼。
可映入眼帘的环境,让他彻底傻了眼。
“这是哪儿?”他下意识的喃喃道。
这时候,无数信息流入脑海中,仿佛要将他的脑袋挤爆一样。
他下意识的坐了回去,捂着大脑缓缓梳理着,突如其来的信息。
过了半晌,他才睁开眼。
不过这时候他的脸上,已不再是茫然,取而代之的是无尽的难以置信。
“怎么可能?”
他好端端的竟然穿越了,而且还穿越到了12年前。
眼下他所处的地方,则是前往魔都的绿皮火车上,而接下来他将通过中介介绍,进入魔都的某硕电子厂,在接下来的数个月里,都会在电子厂中打螺丝度日。
难道我还要重走前世的道路,继续在暗无天日的电子厂中,囫囵度日吗?
凭借我后世的见识,难道不能走出一条属于我自己的路吗?
木然想了好长时间,李云不由得苦笑起来。
自己前世平平无奇,是个普通得不能再普通的社会人。
并没有前世小说故事中,那些主角那样的超强记忆,也没有他们那牛逼的手艺,更没有经商头脑。
他前世唯一一次当老板,开了家汉堡店,不到三个月就开不下去了。
亏了三十万的老婆本不说,还被最信任的兄弟,给骗了好几万。
前世的人生,简直就是一把辛酸泪,几天几夜都说不完那种。
因此在重生前,他因为这些年来的巨大压力,和另外几个哥们儿一起喝酒来麻醉自己的糟糕人生。
一不小心喝高了,然后就穿越重生到了12年前。
有人说,处在时代的风口上,是头猪都能起飞。
可他即便是知道未来的一些东西,那也改变不了他是社会底层人的事实。
作为一个社会中的底层人。
在他有限的前半生中,多数时候,都是在工厂中煎熬度日的。
李云很难忘记自己过去的那段艰苦岁月。
从毕业前往魔都打工开始,一直到2019年为止,电子厂内的工作,就是他的全部了。
他不是不想创业,也不是不想老实待在家里,照顾身体不好的母亲。
可是,他们家穷啊。
母亲也因为把自己拉扯长大,留下了一身病根,若非他恰好成年了,可以出来打工挣钱了,母亲接下来的日子可就难熬了。
那段蹉跎岁月里,除了每个月要寄钱回去给母亲治病外,他最大的娱乐方式,就是和厂里的小伙伴们去外面吃烧烤摊。
有时候为了节省一点钱,他甚至会在周末休息的时候,外出寻找兼职。
2019年是他的人生转折点,也是他失去最后一个亲人的日子。
母亲的病是绝症,无药可治。
想到母亲五十不到,就已经白发苍苍,鼻腔一酸,眼眶红了起来。
儿行千里母担忧,李云到现在还记得,身上穿着的这件羽绒服内,有一千块母亲东拼西凑来的钱。
就是担心自己出门在外不习惯,害怕自己一时半会儿找不到工作,从而流落街头。
好在母亲的担忧是多余的,自己刚到魔都,就顺利的进入了电子厂。
虽然住宿环境差得要死,但李云清晰的记得,自己在魔都打工那段日子,有三个东北老大哥,一直照顾着他不受外人欺负。
也正是因为他们的照顾,自己才能在那种心酸的岁月里得以成家。
滴水之恩,当涌泉相报。
虽然自己未来混得不如意,但和那三位大哥之间的联系,却一直没有断过。
也正是因为有他们的鼓励,自己才能从一次次跌倒中,重新振作起来。
“呼~”李云重重的呼出一口寒气。
绿皮火车上的卧铺并没有给他带来丝毫暖意,这个年代的卧铺不算贵,为了让自己第一次出远门,能够适应火车长途跋涉时的无聊时光,母亲硬是让自己买了卧铺的票。
李云还记得,这一趟火车开了足足3天才抵达昆山,然后从昆山转车抵达魔都黄埔区。
也就是在哪里,开启了自己长达9年的电子厂打螺丝生涯。
背靠在枕头上。
李云翻来覆去怎么也睡不着,上铺的哥们儿此时已经重新打起了呼噜,对面两个卧铺上的人,也翻来覆去的睡不着。
从兜里掏出按键老古董一样的按键手机,打算看看时间。
手机的光亮不经意间照到右手背时,李云一下子就愣住了。
在他的手背上,不知何时多出了一个纹身。