谁让自己发现的晚呢?
而且扪心自问,林雪也不知道自己喜欢程胜什么。
厉害?会杀人?在绝境中给了她活下去的希望?
或许都有,但那应该归属于感激……至少,林雪是这样认为的。
“真的?就知道林姐姐你最好了。我喜欢程大哥,超级超级喜欢,只是……”
只是什么,林雪心知肚明。
程胜就像是根木头,不对,他应该是根铁棍,怎么都点不着,榆木疙瘩都比他强,凭什么要喜欢上这种直男?
“放心吧,路遥知马力,后面那句你知道哦。”
眨眨眼,林雪意有所指。
羞的袁乐乐脸都红了,但还是高兴的不能自已。
什么见人心什么的,她可是早就盼了许久都没能如愿以偿……
“来给你,省的一会儿又担心被我抢了。好困,要不你自己看着?”
脸上的笑容有些僵硬,林雪便假装活动手脚,把装着开水的木碗递给了袁乐乐。
“别,我害怕!”
果然,傻妮子立刻就有些慌了。
至于怕什么,总不可能是那些怪力乱神的东西吧?
“服了你了,那我在这里眯一会儿,有事就叫啊!”
说完,靠着火炕,林雪还真就闭上了眼睛。
看似真睡着了,其实内心里翻江倒海。
如果只是有点本事,程胜绝对进不了父母的贵眼。
她林千金未来的归属,肯定得是一方豪强大佬。
不说感情甚笃,至少衣食无忧是肯定的。
而程胜……感激不能当饭吃,离开这里之后,谁知道会变成什么样子?
傻人有傻福,不知为什么,林雪竟有些羡慕袁乐乐了。