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先烧热水,别把自己冻感冒了。”
这关心的话语,如同暖阳般照进傻妮子的心里,乐的她顿时觉得天都亮了不少,哪里还会在乎冷不冷。
但还是听话的照做了,差点儿把程胜那特制的迷彩都给搓成麻布。
“天都要黑了,怎么还没把衣服送来?”
另一边,翘首以盼的程胜不禁开始暗自着急。
要知道,乔纳森可是把肉和野菜都煮熟了,麦克斯他们也到了回来的时间点。
就剩个裤衩子,这让他感觉十分没有安全感。
当然,程胜不会觉得被谁看见就尴尬,又没光着,大男人一个有什么可看?
只是他现在这个样子,确实不太方便出门而已。
省的别人尴尬……
多少还是会在意的。
“不好了乐乐,萌萌兔它……”
正觉得不太妙,林雪突然的就冲了进来。
手里,还捧着袁乐乐的那只宠物萌萌。
只是现在的野兔十分僵硬,看样子已经死了很长一段时间。
“怎么会这样?”
程胜倒是没有避讳,接过野兔翻来覆去的仔细查看,完全没注意到林雪已然瞠目结舌。
虽然偶然间看到过程胜身上有疤,但林雪怎么都不会想到居然这么多。
都说伤疤是男人的勋章,那么程胜身上这些,肯定能换个将帅的位置。
林雪忽然觉得,自己有些能够理解,为什么程胜会杀人不眨眼了。
任谁身上像他这样,面对敌人的时候怕是都不可能手软。
只是,林雪想不明白这些伤疤到底是怎么来的。
好像,程胜从未提起过自己的过往。
瞬间,林雪心里,竟生出想要伸手去触碰一下的念头。
而且,她也真的这么做了……