如丧家之犬……
好像哪里不对,但那并不重要,会得肠梗阻的不知道吗?
要不是打不过,绝对要把他给撕了。
至于现在,还是跑吧!
咦,你个吃草的慌什么?
嗨,原来那疯子要抓的是你们啊?
见程胜举起野兔咧着嘴笑,野狗群茅塞顿开。
早说啊你,就为了抓这小东西用得着来捻狗吗?
纷纷将怨气都撒到了无辜的野兔身上,逮到就是直接锁喉咬死,但也只敢远远看着程胜。
最终,还是野狗群里胆子最大的那只走了过去。
“笨,都咬死了拿来做什么?”
程胜抬手,但最终还是选择放过了这只野狗。
好歹是个王者,虽然很狗,但多少还是要给它点儿面子的。
“呜汪,汪!”
没挨几个大耳刮子,让那野狗很是有些得意。
耀武扬威冲着别的同类狂叫,生怕它们不知道自己有多厉害一样。
然后,逮到野兔的赶紧过来谄媚,没逮到的那些赶忙寻找猎物。
“笨是笨了点儿,但总算是被驯服了。乐乐看到肯定又得怪我……”
死掉的十来只野兔,程胜没敢直接带回营地,专程跑了一趟,先把活的送给她止哭,又和林雪密谋许久之后才带着麦克斯回来打扫战场。
“这些野狗怎么都围着我们?不会是想抢猎物吧?”
麦克斯有些战战兢兢,毕竟,被十来只野狗围住也是蛮吓人的。
“内脏之类的放火堆里,烤熟再给它们吃。看品种,这些应该是被遗弃在岛上的家犬后代,利用的好,以后就不愁没有食物来源了。”
程胜说完继续翻动手上的野兔,一股呛鼻的糊味顿时扑面而来。
原本,他是想剥皮来着,可以做成褥子衣服之类的,但想想袁乐乐那红肿的双眼,最终还是无奈的选择了放弃。
“都被您驯服了?厉害!”
麦克斯又用上了敬称,眼中也是透着欣喜崇拜。
他现在是越来越看不透程胜,也越来越好奇他的来历……