南夕没有安慰哥哥,因为她知道现实是残酷的,在穷的面前,所有话语的安慰都是隔靴搔痒,毫无用处。
南夕牵起哥哥的手,紧紧的握着,因为是双生子本就有着不一样的心灵牵绊,只要他们在一起,那种陪伴就是最强的力量,足够面对未知的人生。
陌煜辰感受到手心传来的力度和温暖,眸光璀璨。
”小夕,我们去后山玩吧,还可以摘点野菜回家吃,要是有小兔子,哥哥抓给你吃。”
很快他们来到了后山,南夕以为后山就是一个小山丘,结果看着绵延起伏有些山尖还藏进了云彩里。这后山可真大,虽不及前世旅游时去过的四大名山,也算是城市及周边不可见的自然好风光。想来他们这个村子还真是一处好地方,难怪空气如此清新。
陌煜辰熟练的带着南夕沿着一条小路上山,随着不断的深入,植被越来越密。
南夕想着一般故事情节,山里应该有好东西。
没有金手指,有点好气运也是好的,于是一路上仔细观察着。
突然南夕眼睛一亮,蘑菇啊,各种各样的菌类,这些可都是好东西。
南夕开始采蘑菇,陌煜辰看到急声道:“小夕,这些不能吃,有毒,之前有人捡了吃差点命都没了,自那以后就没人吃这些东西了。”
南夕偏爱山珍,以前基本每周都会用各种菌类做菜,还去过山珍最多的城市旅游,跟着当地人一起去采蘑菇,对于蘑菇哪些能吃哪些有毒很清楚。看了这边的蘑菇大部分都认识,先采回去少吃点试试,万一长的一样性质不同,以后不吃就是了。
现在家里穷,能试的都不能放过。
“哥哥,我知道哪些没有毒很美味,我想试试。”南夕眸光灿灿,虽是软软糯糯的甜音却带着果决。
陌煜辰抿了抿唇:”好,小夕想试便试,回去做了我先吃,没问题你和娘再吃。”
兄妹俩都是一样的性子,小小软软的,骨子里却有着自己的坚韧和倔强。
在南夕的指挥下兄妹俩很快采了一小袋蘑菇,因为今天没带筐篓,只能明天再来。
突然草丛里传来呲呲的声音,陌煜辰做了一个噤声的手势。轻手轻脚的慢慢走了过去,果然是一只雪白的兔子。
南夕想着,这没有任何工具,怎么捕猎物,只见陌煜辰一拳过去,可怜的兔子应声倒地闭上了眼睛。
还可以这样?是这里的兔子反应迟钝,还是自己的哥哥太有捕猎天赋?这不科学...
“小夕,你看,今晚咱们有兔肉吃啦!”
陌煜辰拎着兔子耳朵,献宝似的呈给南夕看,那极力给予的样子,仿佛南夕无论要什么他都会无条件的给她。那亮晶晶的眸子像是林间的一道光,持续驱散着南夕前二十年残存的晦暗。
看着时间还早,兄妹俩决定再往里面走走,看有没有其他好东西。
南夕发现哥哥有一个天赋技能,那就是大力士,之前能一拳打死兔子不是运气。
一路走来,植被越来越密,脚下两人宽的路只剩一条线,全靠哥哥在前面开路,一只手轻松拔起一棵比他们高几个头的树,折树枝跟挠痒痒似的。
南夕:“哥哥,你是大力士吗?”
陌煜辰:“什么是大力士?”
南夕:“就是力气很大的勇士。”
听了这话陌煜辰莫名有点兴奋,开心的挠了挠头:“从小我就力气大,之前帮王叔家抓野猪,几拳就把野猪打晕了。”
南夕:“哇,哥哥好厉害,哥哥以后一定是最厉害的勇士。”
自己没有金手指,哥哥有也是好的,彩虹屁吹起来,男孩子总是需要多鼓励的。
南夕开始琢磨着怎么好好培养有金手指的哥哥,无论在哪个世道,有多高的价值才能有多好的生活。