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第一百七十一章 我要吃饭!(2 / 2)

把这儿的事儿解决,我陪她散步。”

说罢,不待神父再说什么,林泽便是往一旁的小路行去。山坡上的战况已不需再担忧。有刀疤在,神父在,屠夫在,疯子老姚在。如果还摆不平,林泽也没必要再为他们劳心劳力。

————

风很大,吹拂得林泽微眯起眸子。

狂风肆掠,将银女的白衣拍打得猎猎作响,那双修长而白润的美腿暴露在空气中,活色生香。

只是,没人会对这个女子生出亵渎的念头。她是谁?是杀手,是飞鹰的女BOSS。哪怕猎鹰已解散,可她的威名,却能吓退多数人。

这些人里面也包括林泽。

他可不想跟眼前这个浑身冒着寒气的女子靠得太近,哪怕她刚才还帮了自己一个大忙。

对于这种稍有不爽就杀人发泄的女子,林泽觉得最好是躲得远远的。这样才符合自己胆小怕事的作风。

“你来华新市做什么?有任务?”林泽啪嗒点上一支烟,迎风喷出浓烟。

银女与他并肩而行,唇角嗫嚅,却是没说出一句话,只是点头。

“飞鹰解散了,你还没金盆洗手?”林泽微笑着问道。

银女闻言,不由微皱眉头,冷冷吐出一句话:“我要吃饭。”

我要吃饭?

林泽觉得这句话说的太庸俗,太不符合她九天玄女的飘然气质。我还以为你不食人间烟火呢。

但是,林泽也没搞清楚银女这句话是回答自己的问题,还是一个要求。

“你到底是说现在想吃饭呢,还是说不金盆洗手是为了吃饭?”林泽好奇地问道。

“都是。”银女简略地回答。

“可是这儿——”林泽望一眼周边,满目苍茫,哪儿有吃饭的地方?不由苦笑道。“那我们得走上好一会儿。”

“快。”

银女吐出一个音节,加快脚步。

她的脚不疼吗?

林泽觉得很纳闷。

小时候,他也很喜欢光着脚丫走路。尤其是夏天,穿鞋根本就是浪费资源。

可渐渐地,当林泽长大了,开始长毛了。他发现光着脚丫走路其实挺难受。所以他很佩服银女,一个娇嫩嫩的女人,居然可以一天到晚光着脚丫。

如果说第一次林泽还认为她有装逼嫌疑,那现在他就完全没这样的想法。

半个钟头的快速行走,前方终于出现行人与街道。这儿仍属于黑水区,附近的建设跟中环那些发达地区比起来,仿佛如农村跟城市的对比,落差很大。

但不管如何贫穷,民以食为天,吃饭的地儿总是有的。

林泽摸了摸干瘪的口袋,幸好,今儿早上出门还带了一百来块。否则没钱请这个喜欢杀人的女子吃饭,不知道她会不会一怒之下提刀杀自己。

挑了一家连门牌都摇摇欲坠的小店,林泽点了几个小菜,冲银女笑道:“吃点什么?”

银女没做声,只是目光清澈地瞥他一眼。

“忘记你不喜欢说话了。”林泽合上菜单,点的全是很恶毒的辣菜,还有一个酸菜鱼火锅。

又叫上两瓶啤酒,便催促厨房快点儿上菜。

这片地区环境复杂,时而发生偷鸡摸狗,欺男霸女的勾当。放在平时,林泽是不会介意也并不担心被人找麻烦,无故生事端。但今儿他很怕,不是他怕,而是为那些找事儿的人怕。

自己对面坐的女人,可是说杀人就杀人,比自己还凶残的狠货。谁要是得罪她,惹怒她,还想活命?

可有一句话怎么说来着,你越是怕什么,越是来什么。

门口几名穿红戴绿,嘴角叼着香烟的小混子一眼发现背影很天使,正面也很天使的银女。便是一拥而上,来到银女身侧调侃道:“妹妹,陪哥哥喝一杯酒怎么样?”

银女的确有着天使的外形,但林泽知道她有一颗魔鬼心脏——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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