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第17章 白雾东来(1 / 2)

白雾东来

程欢成人以后,程志就很少去庠序了,他要为姐姐去白雾书院的事情做准备了。

偶尔去庠序,也只是为了看望谷之一。

眼下让他犯愁的是,他不知道能从哪里弄来银两。

货币原本在石门镇并不显得重要,大家很少需要交易,偶尔需要,也是采用以物换物的方式。

但是现在不一样了,石门镇已经与外界相通,加入了人间秩序。

在人间秩序里,钱财尤其重要。

程志这般年纪,能做的只有竭尽全力帮着家里做事,为父母分担一些压力。

比如,他现在要帮着家里牧马。

从这里开始,程志开始接触到马术。

马术属于君子六艺中的“御”,是儒家弟子必备的功课。

但是谷之一专注修心之道,成日读书,“射”、“御”两项技艺是彻底荒废了。

石门镇家家户户都有几匹骡马,这里的人们从小就能够接触到马术。

但是这里的骡马都是用来驮运货物,要求不是太高,服从性远远比不上军马。

换句话说就是没有彻底驯服,保留着一定的野性。

程志长相瘦弱,父母一直不放心让他接触马匹,生怕发生危险。

直到现在,程志个子长高了许多,身上也有了些许气力,父母这才好不容易下定决心将牧马这件事情交给了他。

这也是程志软磨硬泡之下的结果。

程志一直认为大家对他有所偏见,他只是看起来比较瘦,但是身子并不弱,“瘦弱”二字着实是对他的污蔑。

为了消除这种偏见,程志开始疯狂练习马术。并且,他还专门挑选了性子最烈的那匹高头大马来训练。

结果便是每天要被那匹叫做“红焰”的烈马从马背上甩下来七八次。

换作别人,恐怕早就惧而远之了,但是程志偏偏不信这个邪。

这得益于他不怎么惧怕疼痛!

不是感觉不到疼痛,而是不害怕疼痛。

比如在无意识的情况下,一个人在端起盛满开水的杯子时,手会不自觉地松开,根本不用经过脑子,这是人的本能反应。

而程志却偏偏能够克服这种反应。

如果他愿意的话,就算手被烫起水泡,他也可以做到不松手。

程志也不知道这是什么原因,仿佛是他与生俱来的天赋。

只是这样的天赋好像毫无意义,并不能显示自己的意志力有多强大,反而让人家觉得自己反应迟钝。

值得庆幸的是,程志每次被红焰从马背上甩下来都没有受到太大的伤害。

最严重的一次是摔下来的时候脚被缰绳缠住了,在地上被拖行了近百步,身上到处磨破了皮。

这件事情他一直没敢告诉任何人,否则又要被当做文弱书生看待了。

不过,这也让程志意识到了自己在养身之道上确有不足,气力与精力上有些弱小。

如果换作苏明,就算被拖行两百步,凭他那身铜皮铁骨,定然不会受到伤害。

不过,这样的情况是不会在苏明身上出现的。如果有哪匹马敢在他面前如此放肆,会被他揪着马鬃摁倒在地上。

好在程志发现修行养身之道似乎并不是太难,只要掌握合适的力度,不断对身体进行锤炼,就能够得到很好的提升。

一段时间过后,他已经明显感觉到身上的肌肉较之前结实了,骨骼也硬朗了许多。

这就是精力得到提升的结果。

同时,他的气力也精进了不少。

现在,红焰已经很难把他从马背上甩下来,他的马术也在日复一日的练习中突飞猛进。

程志每天早上最开心的事情就是骑着红焰,一路驰骋,将马匹赶到南山上吃草。

然后他便躺在草坡上,叼起一株狗尾草,仰望天空,感受着迎面而来的微风,生活无比惬意。

尤其是在下雨之后,由于特殊的地理结构,亚水上的白雾会形成雾潮,奔涌而上,笼罩整个石门镇。

整个过程无比壮观,堪称一大盛景。

只要夜里下过雨,程志就会很早出门,只为了不会错过这一奇观,百看不厌。

他时常幻想,有一天,白雾之中会不会飘来一位仙女,相中自己这个穷酸书生。

不,他还算不上书生,只是一个穷酸农夫。

这一天,天刚蒙蒙亮,程志便从睡梦中醒来。

若是换作平常,他会选择再眯一会儿,等到天亮之后再起床。

但是听见屋檐上滴下来的雨滴声,他知道昨夜下了雨。

于是,他不再贪睡,翻身下床。

来到马厩,给红焰备上马鞍,赶着其余三匹马,朝着南山奔驰而去。

抵达南山中腰,天还没有大亮。

俯瞰整座小镇,街巷之间空无一人,所有人都还在睡梦之中,除了程志。

程志将马儿放在一边自由吃草,自己则寻了一块平整的石头,准备静坐冥想一会儿。

正要闭上眼睛,程志眼角瞥见江面上似有异动。

他赶紧转过头,望向东方的亚水。

只见江面上的白雾开始汇集,翻涌滚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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