白雾东来
程欢成人以后,程志就很少去庠序了,他要为姐姐去白雾书院的事情做准备了。
偶尔去庠序,也只是为了看望谷之一。
眼下让他犯愁的是,他不知道能从哪里弄来银两。
货币原本在石门镇并不显得重要,大家很少需要交易,偶尔需要,也是采用以物换物的方式。
但是现在不一样了,石门镇已经与外界相通,加入了人间秩序。
在人间秩序里,钱财尤其重要。
程志这般年纪,能做的只有竭尽全力帮着家里做事,为父母分担一些压力。
比如,他现在要帮着家里牧马。
从这里开始,程志开始接触到马术。
马术属于君子六艺中的“御”,是儒家弟子必备的功课。
但是谷之一专注修心之道,成日读书,“射”、“御”两项技艺是彻底荒废了。
石门镇家家户户都有几匹骡马,这里的人们从小就能够接触到马术。
但是这里的骡马都是用来驮运货物,要求不是太高,服从性远远比不上军马。
换句话说就是没有彻底驯服,保留着一定的野性。
程志长相瘦弱,父母一直不放心让他接触马匹,生怕发生危险。
直到现在,程志个子长高了许多,身上也有了些许气力,父母这才好不容易下定决心将牧马这件事情交给了他。
这也是程志软磨硬泡之下的结果。
程志一直认为大家对他有所偏见,他只是看起来比较瘦,但是身子并不弱,“瘦弱”二字着实是对他的污蔑。
为了消除这种偏见,程志开始疯狂练习马术。并且,他还专门挑选了性子最烈的那匹高头大马来训练。
结果便是每天要被那匹叫做“红焰”的烈马从马背上甩下来七八次。
换作别人,恐怕早就惧而远之了,但是程志偏偏不信这个邪。
这得益于他不怎么惧怕疼痛!
不是感觉不到疼痛,而是不害怕疼痛。
比如在无意识的情况下,一个人在端起盛满开水的杯子时,手会不自觉地松开,根本不用经过脑子,这是人的本能反应。
而程志却偏偏能够克服这种反应。
如果他愿意的话,就算手被烫起水泡,他也可以做到不松手。
程志也不知道这是什么原因,仿佛是他与生俱来的天赋。
只是这样的天赋好像毫无意义,并不能显示自己的意志力有多强大,反而让人家觉得自己反应迟钝。
值得庆幸的是,程志每次被红焰从马背上甩下来都没有受到太大的伤害。
最严重的一次是摔下来的时候脚被缰绳缠住了,在地上被拖行了近百步,身上到处磨破了皮。
这件事情他一直没敢告诉任何人,否则又要被当做文弱书生看待了。
不过,这也让程志意识到了自己在养身之道上确有不足,气力与精力上有些弱小。
如果换作苏明,就算被拖行两百步,凭他那身铜皮铁骨,定然不会受到伤害。
不过,这样的情况是不会在苏明身上出现的。如果有哪匹马敢在他面前如此放肆,会被他揪着马鬃摁倒在地上。
好在程志发现修行养身之道似乎并不是太难,只要掌握合适的力度,不断对身体进行锤炼,就能够得到很好的提升。
一段时间过后,他已经明显感觉到身上的肌肉较之前结实了,骨骼也硬朗了许多。
这就是精力得到提升的结果。
同时,他的气力也精进了不少。
现在,红焰已经很难把他从马背上甩下来,他的马术也在日复一日的练习中突飞猛进。
程志每天早上最开心的事情就是骑着红焰,一路驰骋,将马匹赶到南山上吃草。
然后他便躺在草坡上,叼起一株狗尾草,仰望天空,感受着迎面而来的微风,生活无比惬意。
尤其是在下雨之后,由于特殊的地理结构,亚水上的白雾会形成雾潮,奔涌而上,笼罩整个石门镇。
整个过程无比壮观,堪称一大盛景。
只要夜里下过雨,程志就会很早出门,只为了不会错过这一奇观,百看不厌。
他时常幻想,有一天,白雾之中会不会飘来一位仙女,相中自己这个穷酸书生。
不,他还算不上书生,只是一个穷酸农夫。
这一天,天刚蒙蒙亮,程志便从睡梦中醒来。
若是换作平常,他会选择再眯一会儿,等到天亮之后再起床。
但是听见屋檐上滴下来的雨滴声,他知道昨夜下了雨。
于是,他不再贪睡,翻身下床。
来到马厩,给红焰备上马鞍,赶着其余三匹马,朝着南山奔驰而去。
抵达南山中腰,天还没有大亮。
俯瞰整座小镇,街巷之间空无一人,所有人都还在睡梦之中,除了程志。
程志将马儿放在一边自由吃草,自己则寻了一块平整的石头,准备静坐冥想一会儿。
正要闭上眼睛,程志眼角瞥见江面上似有异动。
他赶紧转过头,望向东方的亚水。
只见江面上的白雾开始汇集,翻涌滚