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第2章 尸山血海(2 / 3)

硝烟笼罩在这片天地之间,太阳也为之暗淡无光,一点儿也不觉得刺眼。

陆风心中莫名地舒坦,有的时候,死亡一点也不可怕,反而是一种解脱。

在他看来,自己虽未看透生死,却早已看淡了生死。

活着找不到意义的时候,死亡也就不再恐惧。

如果说他在这个世上还有什么遗憾的话,大概也就只有那个心心恋恋的女孩儿了。

可笑的是他甚至都不知道她的名字。

想必在大多数人看来一见钟情是一件极为可笑的事情,他们会说那是见色起意。

每当陆风提到这件事情的时候,总会招来调侃:“你那是喜欢吗?你那是馋人家的身子,你下贱!”

陆风从来不会反驳,因为他觉得反驳那些凡夫俗子是没有任何意义的,只要他相信一见钟情这件事情是真实存在的就够了。

在他的爱情观里,爱情更像是一种感觉,而不是一种感情。

时间就像是海绵里的水,挤一挤总还是有的。

感情也是如此!

就算是两个毫无感情的人在一起,经过时间的沉淀感情总还是会有的,但是这样的感情也是容易破裂的。

可是一见钟情那种奇妙的感觉是无与伦比的,是可遇而不可求的。

若是没有那种美妙绝伦的感觉作为基础,那也就没有心思去培养一段感情了。

陆风时常会遇见那个女孩儿,他只是远远地看着,从未想过去打扰。

在这个物质充斥人心的时代,他也被同化了,他怕给不了她想要的东西。

每当陆风的目光停留在那个女孩儿身上的时候,那个女孩儿也会有所感应一般,能够在拥挤的人群中一眼找到他。

目光交汇的那一刻,两人不约而同地相视一笑,然后羞涩地低下头,像是相识多年,又像是初次遇见。

这大概就是灵魂的碰撞吧。

有好几次,陆风也想着自己是否应该主动一点,可始终没能鼓足勇气。

他总想着来日方长,现在能够每天遇见便已足够,总有一天会等到一个合适的机会。

只是他从来没有想过,末世会这么毫无征兆地到来,自己永远也等不到那个机会了。

末世来临以后,他曾发疯似的在发了疯似的人潮中寻找那个熟悉的身影,终是没有找到,于是便只剩了一个行尸走肉任人潮冲挤。

“有美人兮,见之不忘。一日不见兮,思之如狂。”

陆风干涩的嘴唇微动,低声吟诵起了这曲《凤求凰》。

自从见了那个女孩儿之后,这首诗便一直萦绕在他心头。

平日里吟诵,总会招来旁人异样的眼光,那眼光里写着“傻子”两个字。

今日吟诵,总算是清净了。

至于什么原因,他也无从知晓。

可能是他干涩的喉咙里发出来的声音太小,入不了他人的耳,也可能是此情此景下没人会在意傻子了。

有些东西是早已经没落了!

在这个时代,物质早已腐蚀人的心灵,所有人都在向前看,鲜有人喜欢诗词歌赋了。

也还有人写诗作词,不过都是写一些屎尿博人眼球。

也有人著书作文,不过大多都是如流水一般,开局狗屁的玩意儿。

陆风不知道自己是从什么时候开始喜欢古典文学,喜欢诗词歌赋的。

仅仅是喜欢,不知道为什么喜欢。

他明白,自己和众生一样,不过是一个在生活面前卑微如蝼蚁的普通人。

不过这并不能妨碍他喜欢。

别人说他附庸风雅也好,愤世嫉俗也罢,他并不在意。

一个连生死都无所谓的人,自然是不会在意别人的批判了。

人活在俗世之中,自当雅俗共赏,可若是连追求高雅的心境都没有,那便真的如同蝼蚁了。

……

二十五岁。陆风的这一生实在有些短暂了,但是也足够了。

这个“足够”说来其实有些可笑!

因为这个“足够”并不是他实现了什么人生价值,而是他根本不明白活着的意义。

偶尔他会想起那位诗仙曾说的:“天生我材必有用。”

然而世间那么多人,多自己一个不多,少自己一个也不会少。

因为不明白自己存在的意义,所以便足够了。

他这一生啊,终究是没有活明白。

遥想少年时,他也曾装着一腔热血去热爱这个世界,对未来充满了幻想。

想着或是做一名侠士,行走江湖,惩恶扬善;或是金戈铁马,征战沙场;或是高居庙堂,运筹帷幄。

等到长大以后,见识了天地广阔,尝过了人间辛酸,当一腔热血被消磨殆尽以后,他发现自己什么也做不了。

于是,他成为了一个在挑战未来时败下阵来的懦夫。

堕落,沉沦……永无止境。

在某一个瞬间,他仿佛看见了有什么东西在用超然的力量掌控者世间的一切。

人这一生啊,好像都在过着公式一般的生活。

出生,长大,结婚,生子,老去,死亡。

这样的人生似乎太过无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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