演化为习惯。于他于自己,皆是。一旦,奎叔停止了这种例行行为,可能虞子衿会首先不习惯。因为她已经开始每天三点前后习惯性的将摩卡和火腿面包从货架层取出,然后又放回。一直到这种机械运动停止运行。又将习惯在三点左右无动于衷地在齐豫的歌声中凝视夜色。此即为所谓的习惯。
但她没对奎叔说。她觉得说了他也未必明白。相反有可能令其产生歧意。虞子衿对他没甚兴趣,也就犯不着令他有所想法。只要不将这种有他在的三点钟习惯惯出来才好。闲聊没什么不好,尤其是这个时候。
九月底,虞子衿向奎叔道别。并恭喜他从此得以解脱,再也不用在凌晨三点听无数遍齐豫的“YOUCAN’TSAY”。
明天我就不来上班了。今天的算我请客。
好好的不做了为什么。是不是不想看到我。
哪里的话!
有原因的吧!
要出个远门。这里不准假。
以后也不来了?
有可能。
我会想你的。
我也会。
不去不行吗?非去不可?
是啊。挺重要的事,非去不可。
去哪里?
帕尧。
没听说过。
是个小地方,很少有人知道。
有朋友在那里吧。去那么个地方,不象是要去旅游。
对。
很要好?不然不会连工作也不要了。
要不要来点啤酒?虞子衿问他。一个人在凌晨三点仍精神百倍的喋喋不休,实是匪夷所思的很。啤酒很凉,有些冰过头了。喝下去的时候,嗓子眼那里就象被火烧了似的。非得说几句方能得以缓解。
要好谈不上。不过是非常喜欢的那样。
非常喜欢?怎么一个概念?
比喜欢你加上喜欢骆驼和三五加上喜欢齐豫加上喜欢其他别的什么的总和还多一倍的那种概念。
哦~~~奎叔拖长了声音点点头表示明白了。可是,虞子衿猜他不见得是真明白。这样解释如同对盲人讲解黑与白的区别。怎么认识的?隔那么远。同事还是同学?
虞子衿笑了。伸出手做了个敲键盘的动作。因为握过啤酒罐,手里还带着水迹。做那么个动作的时候,手就象是在流眼泪。
奎叔惊讶的看着她。她朝他耸了耸肩。伸手将桌上的啤酒罐握在手里。手心里一阵发麻。真凉,这酒。简直喝不得了。
见过?
没。要命~~奎叔忍不住的晃头,就这样连工作也不要了!
本来找这事就是为了攒路费。
万一见着了不喜欢怎么办。回来。就当没去过,没有这回事。能忘的都忘了。
厉害!要是喜欢他呢?
我会呆上一个礼拜再回来。
以后呢?
什么以后?
你喜欢他呀!总该有个以后吧!至少有个什么打算,对将来。
那又怎样?
什么叫那又怎样?奎叔抓了抓头发。
就是完了呗,还能怎么。虞子衿觉得他真是有些呆气。
你怎么可以这样啊?太不地道了!
仁至义尽了,还要我怎样。
再怎么说.......奎叔想不出个子丑寅卯来。
网恋而已,消遣罢了。网络最好的游戏也不过如此。就那么个事,你干吗那么紧张。虞子衿已经变得很油滑了,朝他微微笑着。
你是个人渣。他对虞子衿的微笑报以不齿的态度。
可能。
真看不出来。
都一样啦!老兄。喝酒,消消气。你脸都红了。
你要喜欢他就该和他一块。这才是真正的网恋。
神经,吃饱了撑的。
你真是人渣!
虞子衿不堪其扰的很。实在是不知该怎么打发他:会厌倦的。你也说过,再好听的曲子反复的听上个无数回就会觉得单调乏味的。一开始,听上去觉得好听,就喜欢上了。时不时的放出来听个几回,觉得配器啊歌词啊音色啊旋律啊无一不精妙绝伦。恨不能永远听下去。可是听的久了,就会说,啊~又来了。老一套。烦了,觉得没味了。一旦有了新的曲子出现,便忙忙的把这首丢了一边,去听那一首。这种事不是常有的吗?没什么可大惊小怪的。
那是流行乐,我们现在说的是人,人!不是别的什么东西。NO烟NO酒NO齐豫NO其他ANYTHING。
一码事!虞子衿不耐烦地挥手截断他的话。一个男人如果唠叨起来,真是不堪忍受。他睡衣上的细条纹在日光灯下出现衍射现象,看的人五心烦躁。虞子衿讨厌和一个人纠缠一件永远也说不清的事,又不是什么大不了的是非原则问题。觉得他根本就不配和自己一块喝冰啤酒。
一开始,你就不该喜欢人家。
你不明白的。这个世界总会有什么人让你莫名其妙的喜欢上的。因为他手指好看,因为他声音好听,要么是他走路的样子看起来象唐老鸭。
没听说过谁会喜欢唐老鸭式的男人。
所以说奎叔不是个值得共饮的男人。他连一句有所指的话都听不明白。虞子衿简直想把他哄出门去,赶的