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第二百四十七章 南洋(1 / 2)

在中国东南沿海一带,历来有下南洋的传统。并不是说这里的人天生比内地人更爱冒险——这是不对的,没有人会无缘无故莫名其妙地喜欢背井离乡到一个陌生的环境中讨生活。其实广东福建一带靠近海岸线的人出海,完全是被逼出来的——古代以小农经济为主,而这里尤其是福建几乎没有平原,只能以出海打渔为生,偶尔兼职点贸易和海盗的副业。

但是自明朝严厉的海禁政策以来,民间贸易一直处于小打小闹的程度,直到隆庆年间,皇帝认为堵不如疏,批准了海上贸易,史称隆庆开关——自此,苏杭地区的丝织品从广州出发,经澳门、吕宋,由西班牙人和葡萄牙人运往世界各地,当时世界上三分之一以上的白银流入中国。

对外贸易的利润有多高呢?把中国的丝绸贩卖到美洲可以得到百分之一千的利润。

这样高额的利润让福建商人纷至沓来:隆庆四年,马尼拉只有四十多名华人,但到了十六世纪,马尼拉华人就有两万人。

但朝令夕改的封建社会权力中枢制定的政策一直是悬在这些商人头上的达摩克利斯之剑:有时候生意做得好好的,朝廷突然一个心血来潮又海禁了:比如康熙二十三年一度放宽过海贸政策,开海范围比隆庆还大,结果没几年,又不让了。

很多商人就被迫滞留在了当地,也有不少人狡兔三窟,早早在东南亚布置了自己的后路,以防封建政权的“清算”。

因为稀缺、所以珍惜,这些背井离乡的商人,更重视“家族传承”以及“中华民族传统美德”这回事,稍有实力的家庭就会修祠堂、编族谱,告诫祖孙“日久他乡即故乡,晨昏须上祖宗香”。相比于大陆,很多东南亚华侨家庭显得更保守、更顽固,仿佛他们驶船离岸的那刻起,价值观就没有再更新过。

但对于封建政权来说,这帮”海商“确实是一种隐患,首先商人比农民、士子更难控制,你可以剥夺农民的土地、褫夺官员的职位,但你能拿一个滑不溜手的商人怎么办呢?

其次他们财力巨大,以明朝末期的大海盗郑芝龙——也就是郑成功的父亲举例,他通常被认为是当时的世界首富。所以就这个问题,任谁是明朝皇帝谁都气——你小子谁啊,怎么比我还阔气?

当然最重要的是,那些东南亚商人,还随时有妄图干涉皇权的危险,是不安于室、乱臣贼子的代言人——因为古代打仗,都是从北往南打,所以皇室余孽逃命的时候,也都是从北往南逃(所以小朝廷通常被命名为南宋、南明……)

南宋跟元朝的最后一战“崖山之战”就发生在广东最南端,也是在这里,陆秀夫背起幼帝惊天一跳。

等到南明的时候,隆武帝朱聿键就受到过大海盗郑芝龙的扶持,不少南明残军也逃到了越南生活。再加上不少汉人接受不了清朝“留发不留头”的规定,索性盘踞海外不回来了——那对于清廷来说,这不就是反对势力吗?

后来太平天国运动失败后,不少将领也流落到了东南亚。众人熟知的巴黎和会上的中国外交官顾维钧的第三任太太,黄蕙兰,1893年出生于爪哇(也就是今天的印度尼西亚),她父亲是华侨首富,3岁的时候她就戴着80克拉的钻戒玩——以至于胸口留下了印痕。

但她的祖父就是呼应太平天国起义,失败后流窜到印尼的。

总之,对于中央王朝来说,这帮“逆贼”不捉拿就不错了,想要支持啥的就别想了。

1740年,荷属东印度当局在爪哇的巴达维亚(今雅加达)大规模屠杀华人一万余名,被称为“红溪惨案”,事发后,荷兰也很心虚,觉得这事怎么也得跟清廷有个交代,所以特意派了个使臣请罪。而乾隆的反应只能用四个字来形容,就是不说人话,他的原话是:“天朝弃民,不惜背祖宗庐墓,出洋谋利,朝廷概不闻问。”

其实这也差不多就是历代统治者对于东南亚华侨的态度,他们认为这些华侨是“自弃王化”,客死异乡也是活该。而与此同时,荷兰、西班牙、英国……都在不遗余力地支持本国商人搞远洋贸易,所以客观地说,中国人并没有错过风起云涌的大航海时代。

在下南洋的队伍里,不止有男性,也有女性。1920年左右,广东有了一批立誓不嫁人的“自梳女”,她们能够拥有“不婚自由”的原因也很简单:当时广东有了纺织产业,女性第一次实现了经济独立。

1930年,美国提高了对中国纺织品的关税,出口骤减,生丝价格暴跌,大量纺织厂倒闭,这些女性面临失业。万般无奈下,她们坐着轮渡“下南洋”,不少人沦为了风尘女子,但也有一些成了家政女工,被称为“妈姐”——这个称呼真的既心酸又准确,上千年以来,很多女性不就是“又当妈又当姐”?

其中有一个叫欧阳焕燕的广东女孩,先是到了华侨陈嘉庚家里当女佣,日军战火烧到了新加坡,战争期间,欧阳焕燕带着陈嘉庚的二女儿四处躲避,忠心感动了一户姓李的人家。他们聘请了欧阳焕燕,没过多久,他们家的二儿子留学回国,欧阳焕燕在他们家呆了40年,一路看着他从普通律师变成新加坡的国父,这个人就是李光耀。

欧阳焕燕又照料了李光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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