皮肤倒不是十分白皙,呈现出淡淡的栗色,烫着一头波浪卷发,散乱地披在肩上。高鼻梁,嘴唇涂得猩红,特别是一双眼睛,勾画着浓浓的眼影,整个一“浓妆艳抹”的最佳诠释。
另外,最让她不愧于“假洋鬼子”这个称呼的,就是她那身再正规不过的洋装了。不但选了一般女子不敢尝试的明亮的金色,而且式样也是纯粹的西式,再配上她那头夸张的卷发和脸上的浓妆,怎么看怎么给人一种……穿上龙袍也不像太子的感觉。
换句话说,面前这个女子虽然在装束打扮上像是出身豪门
,但是她整个人的气质和给人的感觉,又让她看起来完全是个普普通通的农家女子。与她相比,倒是一旁不施脂粉、着装朴素大方的夏以卿更有高贵典雅的贵族气质。所以说“人靠衣装,佛靠金装”这句话也并不是在任何时候都适用的。
不过可以肯定的是,这个女人还是很漂亮的,整个脸庞透出一种魅力四射的光芒,尤其是她双眼中那种摄人心神的目光,更让她有了一种让男人迷恋的力量。
这个女子夏以卿并不认识,所以不知道她的来头着实不小,因为她就是“蝶恋”美国总公司
总裁金约翰夫妇的女儿,名叫金瑞丝。虽然算起来还算是白祁墨的顶头上司,但她目前却在白祁墨的公司担任副总裁一职。自然,她这个副总裁其实什么都不需要做,她也不会做,只不过是纯粹为了好玩,所以空挂了一个名头而已。
当然,金瑞丝之所以不远万里来到中国担任一个并不感兴趣的副总裁,其实最主要的目的是为了白祁墨。当初她第一次与白祁墨相遇的时候,便对他一见倾心,大有非君不嫁的势头,所以才不顾父母的反对硬是留在了中国。
只可惜一年多的时间过去,任
她暗示明示了许多次,白祁墨却始终对她不冷不热,既不会对她这个总裁的女儿失礼,也绝不会有什么过分亲热的举动,每每让金瑞丝恨得咬牙切齿,却偏偏一点办法都没有。谁让白祁墨对她这个“总裁女儿”的名头丝毫不感到惧怕,也丝毫没有兴趣,甚至还有些避之唯恐不及呢!
当然,让白祁墨避之唯恐不及的不只是她的名头,还有她身上这种所谓的“名牌香水”,太刺鼻了。所以他毫不客气地一把甩开金瑞丝的手,站起身让到了一旁,皱着眉头说道:“又换了什么牌子的香水?
这么刺鼻!早就告诉你不要整天把那些化妆品往自己的身上脸上乱堆,否则到时候出了问题可别怪我没提醒过你!”
“噢!什么刺鼻啊?祁墨,你也太伤人心了!”金瑞丝娇嗔着靠了过去,将自己的脸往白祁墨的面前凑着,“你好好闻闻,这可是世界名牌香水香奈儿,贵得很呢!人家特意为你买的,你居然说刺鼻?噢!”
哼!假洋鬼子!什么高的低的?明明是个纯正的中国人,却偏偏满嘴夹中夹英地说话,做个中国人很丢脸是怎么的?夏以卿毫不客气地暗中腹诽着面前这个女子。