那年的楚秀媛才二十八岁,她就站在全是泥巴的路上,看着她的儿子拎着锄头走回来。
年仅九岁的南振还虎着脸没好气的跟她吼:“她们那么说你,你怎么都不知道骂回去?就这么任由她们骂你啊?”
楚秀媛什么都没说,只是笑了笑,眼底的欣慰藏的特别好。
她的儿子长大了,知道保护妈妈了。
这些年的委屈与不甘,好像一瞬间就找到了意义。
儿子越来越大,自尊心也越来越强,背后说闲话的人越来越多,儿子对她的态度便也越来越差。
从一开始的维护,变成嫌弃,甚至是鄙视。
鄙视,是那时候的楚秀媛能想到的最贴切的词。
直到后来,她自己读词典,又学到了一个更贴切的词。
叫,憎恶。
憎恨与厌恶。
读过高中的楚秀媛一瞬间就能明白这个词的意思。
她的儿子因为她的存在,而感受到了自卑,抬不起头。所以厌恶起了她,慢慢的也恨上了她。
可楚秀媛做不到。
做不到跑出去跟人家解释自己没有不忠,没有水性杨花,她只是去赚钱,去通过熟人引荐去正规医院卖血而已。
很丢人。
对于心高气傲的楚秀媛来说,真的很丢人。
犹记得最后一次卖血的时候,给她抽血的大医院的护士,居然是她的高中同学。
对方一瞬间就认出了她,那一刻,楚秀媛觉得自己的自尊尽数碎裂。
她就是一个穷人,一个农村妇女,一个没什么本事没什么未来,穷途末路的时候为了养儿子需要卖血的妇女而已。
那个高中同学因为知道是她,还特意多给了楚秀媛几十块钱。
然而一扭头,那个女生就在她们都认识的人面前说起了楚秀媛,说她混的特别差,成了乡下妇女,穷的都要靠卖血度日。
楚秀媛都听说了。
那时候她真的不想活了,她都走到了村子里公用的水井那里。
结果是南振跑过来说:“妈,今天做活,匪哥给我分了点钱,我买了点牛蹄筋,我们炒着吃?”
当时的南振还以为他妈是过来打水的,可楚秀媛却是空手来的。
那一声妈,把楚秀媛叫清醒了。
她差一点就要跳进去了。
牛蹄筋……
她回过头,视线落在南振手里拎着的袋子上。
那是她用尽一切养大的儿子给她买的牛蹄筋。
她得吃。
楚秀媛点点头,迎着南振走去:“好,让你爸做吧,我做饭不好吃。”
而回去的路上,母子俩闲聊了起来,那是为数不多他们母子能聊天的时候,长大后的南振早就忘了,但楚秀媛始终记得。
当时南振问:“妈,别人家都好几个孩子,你跟我爸怎么不生个弟弟妹妹?我也好有个伴啊,你看我匪哥跟他弟弟,年纪差不多大,多好啊。”
楚秀媛走路慢慢的,说话也是慢慢的,“妈养不起。”
她没有提起南益梁,她只是说她养不起。
南振忽然看向她,眼睛特别亮,语气也很是坚定:“妈,等我长大了,肯定让你跟我爸过好日子!天天给你白色衣服,再也不怕会弄脏!”