己,我绝不想这样活着。”
蓝衫少年道:“他是你从红花集救回来的。”
“准确地说,是从红花集幼雕嘴里抢回来,被吃了一半的食物。”
“那日除了四十多个肥壮的,作为储备粮的男女,还有百十来个丫头婆子,剩下的全灭了。你说的人,若是他们当时藏了起来或许有活路。若是奋起抵抗的一个也没留。”
蓝衫公子道:“就为了那个孩子。”
“不光是为了他,还为了那堆积成山的骸骨,也或许你要找的人也是那骸骨中的一份子。”
“红花集是地名,那里在前朝年间,是很有名的花市,玉兰海棠,梅花、牡丹,玫瑰,山茶,鸢尾,无论是最常见的、还是不常见,几乎囊括了所有品种,耐寒的,耐暑的,耐干旱的,当地民生富庶,又喜红色,才有了红花集的名字。现在却让人谈之色变。”
说完轻咳几声,人也睡了过去。
蓝衫少年见了,一时有些懵圈,他没再捆绑雁归楼,可这雁归楼遭他劫持竟也没有半分要逃走的意思,难道当真信了他的鬼话。
这雁归楼也太好骗了,就这智商怎么在朝堂里混,也难怪会落的今日下场。