当前位置:王冠小说>武侠修真>大炎不良人> 第二百一十九章 惩戒
阅读设置(推荐配合 快捷键[F11] 进入全屏沉浸式阅读)

设置X

第二百一十九章 惩戒(1 / 3)

“你说,我把你交给官府,会怎么样?”

伴随着许一凡这句话一出口,宓幼顿时浑身战栗起来,抬起头,看着许一凡,大声喊道:“不要,求求公子,不要啊,不要把我交给官府的人,不要,不要......”

“呵呵......”

许一凡就蹲在地上,笑吟吟的看着宓幼。

许一凡刚才说的,真不是吓唬宓幼的,盗窃,在古代的惩罚是很重的。

比如,汉律记载,普通的盗罪,赃满六百六十钱以上的黯为城旦舂;二百二十钱到六百六十钱,完(保全罪人头发脸面)为城旦舂;一百一十钱到不满二百二十钱,耐为隶臣妾(剃去罪人鬓角胡须后配到各官府担任勤杂服役);二十二钱到不满一百一十钱,罚金四两;一钱到不满二十二钱的,罚金一两。

如唐律对于窃盗规定:不得财的处笞五十,赃满一尺处杖六十,赃满五匹徒一年,递加至赃满五十匹以上,处加役流(流放到三千里外服苦役三年后在当地落户)。

明律规定:凡百姓偷盗官府财物的,赃满八十贯处绞刑;并且规定凡盗窃或侵害官府财物罪的一律要比照普通的盗窃或侵害财物罪加重二等;但普通的窃盗罪,赃满一百二十贯以上杖一百流三千里,没有死罪。

清律规定:盗窃赃值超过一百二十两白银的,处“绞监候”(关押,等待秋天举行的朝廷会审最终决定是否执行绞刑)。

也正是因为历朝历代,对盗窃一事极为重视,也极为严苛,这才有了很多夜不闭户路不拾遗的佳话。

这说的是中国古代,对盗窃一十二的惩处,而在大炎王朝,对盗窃一事儿,也极为重视。

其实,严格意义上说,盗窃是两个词,两种概念。

五人以上,包括五人,团伙作案称之为盗,而五人以下,或者单独偷窃,称之为窃。

炎律规定:盗者,赃满一钱以上,皆斩左趾,黥为城旦,赃满五百钱,完为城旦,赃满六百钱,完黥三千里,赃满八百钱,处绞刑,盗官者,罪加一等!

什么意思,就是五个人都要被砍去左脚,然后脸上刺字,然后发配去修筑工事,成为苦役,这还是最基础的惩罚。

这个惩罚是很严重的,一个人被砍去左脚之后,那就成为废人了,脸上还要刺字,刺字是什么意思,就不用多说,就是在脸上刻字,而成为城旦,那后果可想而知,估计这个人还没有到地方,就因为伤口化脓死了,就算侥幸不死,在成为城旦之后,也会累死的。

炎律规定:窃者,赃满一钱到六十钱,斩左足,赃满六十钱到三百钱,黥为城旦,赃满三百钱到六百钱,黥劓为城旦,赃满百八百十八钱以上,绞监候,家人连坐,窃官者,罪加一等,家人连坐!

注(左足不是左脚,而是左手!)

关于盗窃的处罚,是不分男女的,只要被发现,或者被送到官府手里,那这个人基本上完了,盗者不用说,抓住之后,估计就是绞刑,毕竟,五个人团伙作案,盗窃的东西,不可能只是几钱或者几百钱的东西而已,肯定数目很大,而窃者,那就更不用说,一旦被发现,虽然不会死,可是,刺字也好,还是挖去鼻子也罢,亦或者成为城旦也好,都不好受,更何况,还有家人连坐这一说。

连坐,以元朝和清朝最为典型,当年蒙古军入侵中原,建立元朝之后,杀了很多汉人,而防止汉人造反,对于兵器、盐铁的控制到了一个变态的程度,经常十户人家共用一把菜刀,而一旦发现有人私藏这些东西,往往都是要连坐的。

在大炎王朝,对于连坐,用的很少,除非是一些类似于谋逆这样的事情,才会连坐,其他的罪名,基本不会连坐,但是,对于盗窃这件事,却用上了连坐。

之所以会这样,主要原因,还是因为大炎王朝在建国初期,在攻下长安之后,有很多人趁机盗窃皇宫内的珍宝,尽管,在杀了一批人之后,这种行为被遏制住了,可是,还是时常发生。

另一方面,则是历代都有宦官、宫女,从皇宫内盗窃一些珍宝,拿出去贩卖,对于这种事情,炎高祖是十分的痛恨的,而对于盗窃的处罚如此之重,也是炎高祖在修著炎律的时候,亲自发话的。

大炎王朝近千年,有无数大臣上书,想要修改这一炎律,可是,都被历代皇帝驳回了,理由很简单,祖宗亲自立下的规矩,不可破。

律法虽然很严厉,但是,盗窃的事情还是时有发生,不过,大部分都不会送官,而是自己处理了,要么是打一顿,把丢失的钱财拿回来就可以了,要么是拿回钱,把人弄成残疾,这还是最轻的,更有甚者,有的盗窃者,直接被人打死,还不用承担责任,不过,大部分都不会太过于追究此事。

说完了律法,在说说宓幼。

这一次的香水和白酒频繁破损的时候,在许一凡离开东海城之后没多久,就开始出现了。

最早的时候,菱蝶最先开始的,毕竟,一瓶香水,最低都需要十两银子,足够一个家庭好几个月的开销了。

菱蝶和运送香水的伙计,是朋友,也算是情人,当她看到香水卖的如此红火,又如此暴利之后,她也想拿一瓶回去试试,可是,最便宜的

上一章 目录 +书签 下一页