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第二十五章:聚餐(1 / 2)

带着沉闷的心情,参加一场朋友间的聚会,大家欢天喜地的闹酒,我却不断地走神。

我生命里的那一座村庄,落满烟尘的记忆里的田野,尤其是爹的皱纹和妈那两只手上皲裂的冻痕,使我的思念生出了羽毛,继而羽毛长出翅膀,恨不得展翅飞回家乡。

可是,我却不愿回去,当年在我跨出小村的那一刻,我就没有了回头的资本。这令我痛苦而又煎熬。

故乡,俨然成了我的殇。

陆曼发现我有心事,问:“秋天,你是不是心情不好?”

钱维胜跟我开玩笑:“不要因为今晚请客而心疼,过两天就是举行音乐沙龙的日子,我请大家出来宵夜,弥补你今天受伤的心灵。”

兰天白则端起一杯酒对我说:“秋哥,天大的心事,没有一杯酒不可以搞定的,来,我俩干杯。”

兰天白是邮局的投递员,每天送我们这个区域的报刊信件,比我小两岁,书吧里订阅的刊物,基本都是由他送过来。他最大的爱好是讲故事,但一只口琴,被他吹得出神入化,所以,他是演讲阅读和音乐两个沙龙的活跃分子。

兰天白除了讲故事和吹口琴,另一个爱好就是喝酒。

平时,他的报纸如果送完得早,就会到我这里,坐在吧台里跟我吹牛,然后就在我这里吃饭。我们或者从旁边饭店叫两个菜,或者他下厨亲自动手烧菜,他的厨艺也很出色。

然后,我们就一边喝酒,一边聊天。

无忧无虑的青葱岁月,我们的生命是那么的意气风发。时间就在我们的高谈阔论中,在我们对美好生活的展望里,一分一秒、或者一天一月过去,使我们在不知不觉间,走向成熟。

当然,这几个朋友,只知道我开了这家寻梅,而不了解我为什么开这家书吧。关于我和筱梅的故事,从来没有跟他们透露过。

而陆曼却知道一些。这是因为通过一段时间的相处,陆曼明显对我产生了爱慕。筱梅把我的心占据得满满的,我不愿她在这一段没有结果的感情中越陷越深,就告诉她我心有所属,开这个书吧,就是为了等待我心里的姑娘。

起先,陆曼不信,以为我是为了拒绝而编出来搪塞她的借口。

后来,我每个星期都出去找寻筱梅,两年时间从未间断,她相信了我的话。同时,她也看过我不少写给筱梅、代表了我思念的情诗。

即使这样,我还是能感觉到,她对我仍然抱有期待。

一次,陆曼问我:“如果你一辈子找不到那个筱梅,难道一辈子也不谈恋爱、结婚了吗?”

我说:“我不知道,至少,现在心里放不下,也没办法接纳别人。”

“我想,时间会冲淡一切,终于会有一天,你能放下那个女孩的。”陆曼对我说,脸上有期待,也有失落。

屋顶的灯,照得满屋雪亮。

酒桌上,大家七嘴八舌,划拳行令,看着他们闹腾,我的心情渐渐开朗起来。

我收拾心情,抬头扫了大伙一眼,仿佛看见了友谊的小树林,正在一片青春的土壤上,拔节抽叶。我端起酒杯,说:“来,喝酒,大家共同干一杯,欢迎苏小雅加入我们。”

钱维胜跟陆曼坐在一起,他的身体和手,都不那么规矩,总是有意无意触碰一下陆曼。这让陆曼不时翻眼睛白他,偶尔,拿起筷子,狠狠地抽在他不老实的手背上。

“陆曼,我俩喝一杯。”钱维胜并没有知难而退,给自己和陆曼倒了满满两杯青岛啤酒,端起来,举在她面前。

这,是不是爱情发芽的力量呢?看着他们打情骂俏,我在心里暗暗地想。

“本姑娘只喝饮料,不喝啤酒。”陆曼身体往我这边靠了靠,嫌弃地说。

“我小伙子也是一表人才,多才多艺,好不好?我知道你喜欢秋天,但你那是剃头担子一头热,人家秋天对你不来电。”钱维胜厚着脸皮调侃她。

引得满桌哄然大笑。

陆曼红着脸,拿起放在自己大腿上的小坤包,劈头盖脸砸向钱维胜,“你有才,本姑娘不稀罕,请你不要胡说八道。”

苏小雅睁着眼睛,怔怔地看着陆曼和钱维胜打闹,随即,脸上露出了难得的微笑。

看到钱维胜和陆曼这一幕,气氛顿时活跃起来。

董启智扶了扶滑下来的近视眼镜,端起一杯啤酒对苏小雅说:“妹子,欢迎你加入秋天的寻梅,加入了秋天的事业,就是加入了我们这个圈子。来,认识一下,我叫董启智,是一个教书匠。”

苏小雅有些手忙脚乱,她端起酒杯,却看着我为难地说:“我……我不会喝酒。”

我不认为她不会喝酒,东北人,不管男女酒量应该都不错。她推辞不喝,是因为第一天在我这里上班,第一次跟大伙聚会,陌生,出于女孩子固有的矜持吧。

“你要是会喝酒,就跟董老师喝一个。从今天起,大家都是朋友了。他们,都很好的。”我对苏小雅说。

“可是,我……真的不会喝。”苏小雅红着脸,难为情地说。

“没关系,我先干为敬,你随意。”董启智说着,仰脖咕咚咕咚把一大杯啤酒喝个精光。

“没关系,你看这些人,除了钱维胜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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