我抬头一看,一个挺帅气的家伙坐在我对面,确实挺帅气,这种帅气是那种女孩子喜欢的高富帅的帅气,油光的头发,棱角分明的面颊,一双漆黑明亮的眼睛,再加上白衬衫和左手戴的在太阳底下发出耀眼光芒的名牌手表,完全符合现代社会帅气的标准。
可惜我不是女生,这个家伙给我的感觉只有讨厌,我最不喜欢在阅读的时候被打扰了,不过我并没有表现出反感,因为我看到了一件有意思的事情,他也拿了一本《了不起的盖茨比》。
我在打量他,他也在观察我,见我不说话他又问了一遍,我说:“这本书不错。”
“为什么不错?”
“因为我一口气读了五遍,所以很不错。”
“In my younger and more vulnerable years my father gave me some advice that I’ve been turning over in my mind ever since.”
“每当你觉得想要批评什么人的时候,你切要记着,这个世界上的人并非都具备你拥有的条件。”
第一句是他说的,第二句是我回答的,虽然不想承认,但他的英语说的真的不错。之所以能听懂他的话,不是因为我的英语多么厉害,而是因为盖茨比这本书我看了太多遍了,虽然记不全,但总会有点印象的,况且这又是开篇第一句,我也就自然地答出了第二句,如果再说下一句的话我绝对忘干净了。
“这本书我从小就在读,一直很喜欢这本书,随便你挑一页我都能把里面的内容背出来,你信吗?”看样子他好像挺感兴趣跟我聊天的,但却一直表现出一副很拽的样子,这绝对是一个自命不凡的家伙。
“我信。”我随口一说,我才不会闲的去检查他到底背过没有,因为这跟我一点关系都没有,我只想尽早结束这段对话。
“你为什么相信?你给我一个相信我的理由。”也许他觉得我不按常理出牌,有点惊讶吧,我又怎么会让他在我面前炫耀呢。
“因为你说了,我为什么不信呢?”
“你这家伙挺有意思的。”
“你这家伙挺没意思的。”
“哈哈,今天跟你聊天很高兴,我要交你这个朋友。”我不知道他到底觉得我哪里有意思了,他居然把自己说兴奋了,突然伸出手,“来呀,give me five,你应该认识我吧,你怎么称呼?交个朋友吧。”
这样突然出现的朋友我最不喜欢,而且一副拽上天的样子,什么叫我应该认识他,我凭什么认识他呢?莫名其妙。
“哈哈。有意思。我为什么要认识你呢?等你什么时候知道我是谁了再说吧。”我想他也许在学校里很出名吧,可能知道的十有八九,可我恰恰在那十分之一的不知道的一堆堆里面。我对学校里的这些活动什么的一向不积极的,学校里的十大风云人物什么的,我如果知道的话那才叫见了鬼了呢。
他伸出食指朝我一点,“一言为定,”看到他自信的表情我就知道麻烦了。因为被人盯上绝对是一件恐怖的事情,特别是被一个男生盯上,就好像我是他的猎物一样,我真的是恶心到家了。
世界上就是有这么一种人,越是有挑战性的事情,他越是要试试,除了对自己高度盲目的自信之外,我认为还有一点心理变态。
那个说一定要认识我的家伙,TM当天晚上就知道了我是谁,简直像查户口一样把我查的清洁溜溜的。这家伙绝对是一个混蛋级的人物,把我的出生、家庭住址、小学、中学、高中、大学,甚至我的班主任、爸妈叫什么都给掌握了,最变态的是下午我总喜欢在接近食堂没人的时候在学苑餐厅点一份面吃,这个信息都被他掌握了,真不知道是哪些无聊透顶的人会有这种爱好。
我吃着面,对面坐着牛逼哄哄的他,我没搭理他,他却像背书一样把我的个人信息完整地说了出来,真的是完整地,因为让我自己写的话,我也绝对写不了这么全的,还附带着对我个人的性格、为人的评价,真是我勒个去了。
“怎么样?洛晓凡,虽然你为人内向,学习一般,并没有什么能够自命不凡的本事,但我还是想跟你交个朋友,这份诚意够了吗?”这家伙坐在我对面嘚啵嘚啵说个没玩,就好像我在吃饭的时候在听别人确认我的身份信息一样,总有种想踹人的冲动。不用看我就知道,这家伙现在眉飞色舞的,一脸的得意是肯定的,一个人得多么无聊才会给别人查户口呀,干了这么白痴的事情好像还在等着我夸赞一番,真真白痴透顶。
“我叫高飞,交个朋友吧?”
高飞??我突然觉得这个名字特别搞笑,没有翅膀的鸟人还高飞,怎么不摔死你呢?这家伙特别虚伪,而且超级自恋。他从来不知道什么叫尴尬,他认为的事情基本上就一定要按照他的设想来的。
“你好,我叫洛晓凡。”我抬头看了他一眼,算是认识他了吧。其实交这么一个朋友也挺好,我是一个话不多的人,偶尔有一个话多的人在你面前唠叨也挺不错的。
对于我的回答他非常非常的不满意,这绝对看