抓老鼠,还是猫和狗擅长,跟狐狸还是对头。要是这许书生有养猫或者养狗,肯定就不会那么容易被狐狸精害了。他肯定没养吧?”
大妈一拍手道:“还真是!小伙子的眼力劲也不错啊!”
“哪里,还得多向您这样的前辈学习。得有您这样的眼力,我才不怕重蹈许书生的覆辙,能一眼看出狐狸精来。
不过,您这样的眼力,显然不是一朝一夕可以炼出来的。或许,养只猫防身倒是不错的选择。您知附近可有流浪猫么?”
大妈忽然眼睛一亮,道:“这两天我还真看到一只,大白的身子,狸花的臂,威风得紧,而且还爱挠人!”
......
案发现场。
院子里的那一堆人形黑灰格外显眼。
围着黑灰的是两名黑衣男子,长臂大耳的姓袁名荒,大手黑脸的姓方名良,都是天理寺的黑衣执事。
除了两人,还有一只廊上晒着太阳的花臂猫。
“狸奴,你能找到凶手吗?”方良伸手去摸花臂猫的头。
花臂猫不屑地瞥了他一眼,然后赏了他一爪子。这一爪正中方良手背,竟有金铁之声!
方良这才缩回了手,问袁荒:“它这是什么意思?”
袁荒笑道:“狸奴的意思是,它不是狗,缉凶别找它。另外,若找凶手也靠它,还要我们做什么呢?”
方良脸更黑了:“所以,它说我们是狗?它就一个眼神,有这么多含义吗?”
袁荒耸耸肩:“它也没反驳我的说法啊!总之,相处久了你会懂的。”
方良显然是新来的,自然也不反驳前辈的话,只微微颔首。
袁荒又对花臂猫道:“狸奴,你的任务完成,自由活动去吧。”
花臂猫伸了伸懒腰,尔后动如迅雷,只留几个闪影,便跃上了屋顶。
它的任务,就是发现妖异,防患于未然。这两天发现附近的异常,还没揪出祸源,却出了命案。这让它心情很不好,刚才方良算是正触它霉头上了。
看着它远去的背影,袁荒不由感慨:“狸奴既黑且白,称得上无冕的天衣执事。它比我们,更能代表天理寺的精神......以万物为刍狗!就算赵王当前,狸奴也不屑一顾。”
天理寺的职务,最低便是黑衣执事,往上则是白衣执事,再高一级才是天衣执事。
一说到天衣执事,方良的黑脸顿时流露出神往之色,看花臂猫背影的目光,也多了几分尊敬。
......
“以万物为刍狗是吧?赵王当前也不屑一顾是吧?”方良看前远处的场景,发出了灵魂拷问。
袁荒眼角直抽抽,十分尴尬。原因无他,仅仅是因为高冷的狸奴,正热情地蹭着一个阳光少年。甚至,他还看到狸奴给那少年舔毛了!
不可能!绝对不可能!
然而事实摆在眼前,由不得他不信。
时间回溯到片刻之前。
贾思停因为没找到的卢猫,又不想被大妈强行介绍对象,于是就离开了。
但是万万没想到,半路就遇到了威风凛凛的花臂猫。
系统给的地图,并没有的卢猫的影像,但贾思停还是试着叫唤了一声:“的卢?”
或许在猫的耳朵里,的卢和狸奴听起来差不多,又或者因为贾思停的声音别具魅力。
总之,狸奴回头看了贾思停一眼。然而就是这一眼,竟让它的眼神里泛起了星光!
在狸奴眼里,贾思停就像黑夜里的萤火虫,那样地鲜明,那样地出众。于是就如古代仕女手里的轻罗小扇一般,欢快地扑向了流萤。
总之,那亲热劲就跟他乡遇故知似的,任贾思停撸个够。
贾思停心里也知道是怎么一回事——反骨和妨主,这两种特性,可不就是同类么!
所以,后续离开案发现场的袁荒和方良,才会看到让他们难以置信的一幕。
方良忽然问道:“会不会是那少年有什么问题?比如说是凶手?狸奴只是在降低对方的警惕性?”
袁荒却是大摇其头:“你不识得那少年,我却认得。他是裕国公独子......生性纯真,不可能是凶手。至于狸奴和他亲近,或许正是因为他的纯真!”