当前位置:王冠小说>其他类型>把明朝放在清朝位置上的那些事儿> 第93章 制度改革(9)皇族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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第93章 制度改革(9)皇族(1 / 2)

(本章及后续改革内容偏设想,仅供参考)

1864年,万历十六年。

就在明军完成对英属印度、沙俄西伯利亚中东部的占领,关西发生叛乱的同一年,朱翊钧也开始了皇族制度的改革。

在张居正改革时,对于礼部中掌管宗族名册、按时编纂玉牒的职能,由于不是行政职能,也不好划分给外交部、教育部等部门,所以便还给了宗人府,让皇族自行管理家族内事务。

因此,宗人府便从永乐以后名存实亡的状态下,起死回生了。

政要处、军机处、内务府、宗人府、少府监,便成为明朝内廷改革之后,五个内廷最高等级的机构。

而在外廷和内廷的机构全都改革之后,各地服务于皇族宗亲的王府长史司、王府仪卫司、郡王府、镇国将军府等,也需要一并改革。

根据朱元璋定下的制度:

皇子除继承皇位的,其余都封为亲王;

亲王子除继承亲王位的,其余都封为郡王;

郡王子孙,除继承郡王位的,其余从第一代到第五代,都授予自从一品镇国将军至从五品辅国中尉的官职,第六代及第六代以后,都授予从六品奉国中尉。

此外,皇帝之女封为公主,亲王之女封为郡主,郡王之女封为县主,此后,从郡王的第二代到第四代,分别封郡君、县君、乡君。

在明朝军事制度改革之后,将军、中尉的称号不好再随便授予,皇族从郡王以后封的那些官职已经不合适了。

再加上张居正改革后,低阶皇室宗族也不发俸禄了。这些官职既没有实权,也没有工资,封不封也没什么区别。

因此,郡王以下,从镇国将军开始,爵位全部革除,郡君、县君、乡君的称号也全部取消。

如此,皇帝之后,男性从第六代开始,女性从第四代开始,就没有官爵了。

但只要是皇族后代,便都会由宗人府记录在玉碟(皇族族谱)上,拥有皇族身份。

不过,这样的皇族爵位改革变动太大,不能贸然实施,必须采取相应措施,安抚皇族宗亲。

另一方面,随着资产阶级的发展壮大,新思想取代旧观念,西方“私有财产神圣不可侵犯”的原则也在中国传播。

皇族在举办一些典礼和宴会时,开销很大。资产阶级逐渐成熟后,议会中的纳税人也不愿意让国家财政负担这些钱。

同时,在明朝,皇帝要修建宫殿、要花钱,都要受朝廷官员的限制,不能像其他朝代的皇帝那样,随心所欲的造皇家园林、避暑山庄等离宫别苑。

朱翊钧的生母——慈圣太后李氏,在张居正执政期间,想要修缮一间寺院,都被朝臣阻止,最后只能无限搁置、不了了之,十分憋屈。

不仅如此,还经常有朝臣要求皇帝动用自己的内帑来补充财政。

因此,在皇帝和议会都同意的情况下,在皇族改革中,朱翊钧便会对皇族财产制度进行改革。

将原本混合在一起的国家财产与皇家财产、宗室财产进行区分,分别成立国有公司、皇家公司进行管理。

划分好之后,皇族花费不再由国家财政负责(国家公事必须的典礼花费除外),国家财政也不得再要求皇帝内帑补贴(只能以皇家公司的名义认购国债),双方各有一套账目。

同时,定下给皇帝、皇后、太子和各藩王的“工资”,由国家财政发放。

对全国各地皇族宗亲的财产,除皇族子弟自己置办的以外,全部收归少府监统一管理,并统合成各个公司。

就连皇帝名下的“皇庄”,也将在第二次工业革命开始以后,随着机械化农具的推广,改为种植公司或养殖公司,实行现代化管理,使用大规模的机械化、工业化种植和养殖。

同样的,这样的皇族财产变动太大,不能贸然实施,必须采取相应措施,安抚皇族宗亲。

至于这个安抚措施,朱翊钧也已经想到了。

此时,随着朝堂中,对于从俄、法、英三国手上夺得的殖民地治理方案的争议,皇族也会对这些殖民地有想法。

尤其是朱翊钧一母同胞的亲弟弟——潞王朱翊镠,以及包括郑贵妃在内的、朱翊钧已经生下皇子的诸多妃嫔。

有欧洲各国革命中英国查理一世、法国路易十六及其家族结局的前车之鉴,明朝皇族自然也知道鸡蛋不能放在一个篮子里的道理。

因此,很多人都会产生将藩王分封到海外,以分散风险的想法。

另一方面,已经生下皇子的后妃们,也不想在朱翊钧死后,过那种骨肉分离、寄人篱下的日子,也想要跟随儿子去封地。

如果分封在国内,怕藩王造反、引起动乱,她们肯定得留在宫里做人质。但分封去海外的话,就没有这个顾虑了,可以跟随儿子去封地。

朱翊钧想要改革皇族爵位制度、皇族财产制度,就可以以将藩王分封到海外,并给予实权作为安抚。

此时,中国军队已经完成了近现代化的改革,不怕藩王造反。

就算有藩王造反,在海外那么远,也不可能造反成功。

而将从俄、法、英三国手上夺得的殖民地分封给藩王,作为封国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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