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第七百九十一章 又见新大陆(1 / 3)

接下来的两周时间,林朔和苏冬冬两人那是东奔西跑。

当然了,以林朔的办事风格,那是绝对不亏待自己的。

这趟狩猎队的买卖,跟以往不一样,以往是在荒郊野地里,后勤物资得靠后方运过来,大多是空运。

而这次办事的地点是城镇,后勤物资那是随处都有的,可以就地解决,关键是得靠钱买。

钱这种东西,林朔是不缺的,只可以无论人民币还是美金,这儿不认,人家只认大西洲当地的货币。

大西洲的货币就是金银铜币,三个帝国之间样式还不一样,不过分量是一样的,也能互相兑换流通。

之前一行人在西岚伯爵领暂时落脚的时候,加西亚给了一些盘缠,这个学者出身的伯爵扣扣搜搜的,就给了十个银币,购买力相当于一万块钱。

加西亚的二哥涅墨亚,这是个出手阔绰的,听到林朔要去外面散散心,直接给了一袋子金币,总共五十枚。

这就等于五十万了,而金币这东西,平民手头上是没有的,普通老百姓过日子不会用一万块面额的货币,一是平时挣不了那么多,二是花出去别人也不好找零。

别说金币了,银币都很少,这都是贵族的象征。

林朔这趟出门带着老婆,金币花着,无论到哪儿都被人当贵族老爷伺候着,日子还是很舒坦的。

而这里的车马,跟欧洲中世纪还不一样。

林朔本来想着十多个伯爵领来回走一遍肯定累,要是有马骑就好一些。

不过骑马林朔不是外行,小时候就学过,知道这事儿不仅颠簸,而且还摩裆。

要是经常骑那还好,大腿内侧有茧子,可林朔这种自从学会骑马之后就再也没骑过马的人,十多天马骑下来那是要吃点皮肉之苦的。

林朔一个大老爷们这点皮肉之苦当然无所谓,关键还带着夫人呢,林朔心疼老婆,觉得这事儿不行。

到了北山伯爵领的中心城镇之后,林朔原本是想雇一辆马车的,结果打听下来大喜过望。

原来这天的集市里,正好有西边明月帝国的天马从海路运过来拍卖,不多不少正好两匹。

天马,简而言之就是长着一双翅膀的马,据说是大西洲比较珍贵的飞行坐骑。

这林朔夫妇而言无疑于瞌睡的时候送枕头,在天上飞不仅视野好速度快,而且不颠簸,那就不会弄伤自己媳妇白嫩的皮肤了,不然那块结茧子了容易发黑。

于是林朔进了北山伯爵领的拍卖行,跟着抬价去了。

为什么仅仅是抬价而不是直接购买,因为他打听过,天马这是稀罕玩意儿,正常价格一般在一百金币以上,那还只是一匹。

林朔目前手里的五十个金币要买两匹,那是痴心妄想。

所以猎门总魁首就没打算买,就是先去拍卖行抬价,尽快把价格抬上去让拍卖师落锤,然后谁买到了那两匹天马,林朔就盯着这个倒霉蛋抢。

事情盘算得挺好,结果到最后一个环节出了问题。

在拍卖场里花三百金币买到这两匹天马的,是涅墨亚手下的军事副帅,一个九阶弓师,名叫伦恩。

涅墨亚手里的部队,那是老公爵的遗产,一百名精英战士,起码是强七阶水准,普遍在八阶,最强的是五个九阶战士。

这些精英战士的头儿是两个人,一个是海格力斯,另一个是伦恩,分别代表着两个派系。

像海格力斯这样的大多数,要么是落魄的贵族,要么干脆就是平民出身,这帮子人因为急着建功立业,打仗办事儿比较拼命,是得到老公爵和现任公爵重用的,所以海格力斯是军事统帅。

而伦恩代表的另外一小部分战士,本身就是小贵族,本来就是男爵,虽然没有太大的领地,可好歹有个庄园,平时过日子是不愁的,手上也有不少积蓄。

他们跟着老板打仗办事儿,那就比较随性了,往往是出工不出力,所以哪怕伦恩的实力不下于海格力斯,可也只能当个军事副帅。

两帮人平时就不对付,如今海格力斯死在林朔手里,伦恩顺势就接过了米亚公国军事统帅的职位,心里对林朔这帮子人很感激。

再加上林朔是帝国使者的身份,皇帝身边的红人,他一个小小的男爵肯定得罪不起。

所以伦恩一看是林朔夫妇要这两匹天马,用不着林朔开口,直接双手奉上。

于是林朔好不容易鼓起勇气要抢一次劫,愣是没成功。

当然,东西不能白收,于是林朔又开了一张空头支票,说是让伦恩在家等着,帝国弓师协会的评审员,很快就会去伦恩的庄园。这个九阶弓手距离获得封号,已经不远了。

伦恩千恩万谢,替林朔牵着马,步行了足足五公里,亲自送林朔夫妇出了城镇。

等出了城镇跟伦恩告别之后,林朔自然就纵马上天了,心里还挺过意不去的。

大西洲民风淳朴,这帮子人实在太好骗了。

可是这个想法刚在脑中转悠没多久,林朔就发现自己被骗了。

天马这东西,没之前他们说得那么邪乎,能翱翔九天日行千里的。

这玩意儿就生物学演化上,就是个拼装货,身体构造其实并不那么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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