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176 吃独食是没有前途的(3 / 4)

所以曹志强才打了个擦边球,搞厨师培训班。

这样一来,那些来饭店学手艺的厨师学员,就是学徒模式,是来学手艺的徒弟,不是被雇佣来工作的饭店员工。

既然不是员工,就不需要遵循个体户的八人限制。

至于学徒在学习期间,也参与做菜上菜……

这个嘛,人家自愿的,咱也拦不住啊。

只要不给薪水,那就只是徒弟,不是员工!

你看,通过这种方式,曹志强可以规避个体户的雇员数量限制。

而加盟模式,是加盟商出钱,曹志强的饭店出人出技术,双方一起合作,又可以规避投资规模限制。

这事儿呢,人家要真来问,你可以这么讲,就说是别人开了个饭馆,然后跟我学技术,我又推荐给他厨师,大家是一种朋友之间的合作互助关系。

只要不是上下直属关系,不是一个营业执照,就可以规避个体户的经营规模限制。

至于这期间,别人开的饭店名字跟我一样,装修一样,这可以说是人家觉得我的招牌好,征得我的同意,想直接拿来主义。

国内此时又没有这方面的专利法出台,人家的饭店跟你一个名字,装修跟菜品也差不多一个样子,都完全没啥问题。

至于加盟费跟管理费,你可以这样说,就说这是私人的感谢费,或者诚意金,反正只要是自愿的,都好说。

换言之,曹志强搞的这种加盟连锁,可以规避个体户的各种经营规模问题,还能打响品牌,扩张影响。

只要曹志强这里,一直掌握着特色菜的秘方,以及掌握着那些厨师学徒的忠诚,那就是掌握了这种加盟连锁饭店的核心科技,如此一来,自然不愁加盟店不配合。

这一点,看看原剧情中,于莉赶走何雨柱,让何雨柱的徒弟胖子当大厨,结果生意一落千丈就看出来了。

很多菜的口味,关键是做菜的配方,这些配方只要不交出去,只固定给下面加盟店成品调料,那就不怕别人偷学了去。

就跟可口可乐一样,只给各地原浆,各地分厂只是稀释原浆卖而已。

加盟连锁店也是一样,所有加盟店的菜品,只要所有特色菜的调料都是总部提供,那就拿捏了加盟店的命脉。

加盟店如果不服管理,就不给秘制调料跟材料,你就做不出特色菜。

没有特色菜,你就是一家普通饭馆,名字一样的话,只会被当做拙劣的模仿,客人吃过一次,就再也不会去了。

另外,这时代的人,还比较讲究师徒传承,如果徒弟为了利益,私下背叛师傅,所有人都会瞧不起你,连客人也会瞧不起,你在这个圈子就臭了行市,谁都不会再用你。

原剧情中,胖子背叛何雨柱后,被何雨柱众人各种侮辱排挤,就是当时典型的写照。

也就是说,曹志强要搞的那个厨师培训班项目,本质是用传统的师徒关系,当然还有总部定期发薪水的利益捆绑,来维系一个紧密的厨师小团体。

用这种方式,外加不外传的秘方,来控制其他加盟商,以此规避国家的个体户政策。

但这种事情,终归是打擦边球,还是有一定的危险,毕竟这种模式没有后台,一旦赚钱了,很容易被人盯上。

本来曹志强还有个备选方案,那就是一旦有了麻烦,就去挂靠红光机械厂,利用红光机械厂来吓退牛鬼蛇神。

但现在吗,既然这么早就遇到了娄晓娥,就可以多一种新的操作模式。

如果说,曹志强能让娄晓娥同意投资合作,他就可以拿着娄晓娥打算跟自己合作开餐饮公司的计划书,外加王大爷给的介绍信,去找工商总局谈判。

曹志强可是记得,他前世国内的第一家民营公司,早先也是因为那个公司的姜老板,想跟一个港商合作,但他原本只是名个体户,而个体户没资格搞合资公司。

最终他经过多方奔走,终于获得了特批,成立了第一家民营公司。

也正是从那一刻开始,民营企业开始松动,以后的各种民营公司如雨后春笋一样冒出来,所以那一年,也被称作国内的企业元年。

曹志强决定复制一下那位姜老板的故事,也跟娄晓娥搞一个合作计划书,然后拿着这个合资餐饮公司的计划书,外加王大爷的介绍信,去找工商总局谈判。

到时候,对方大概率会同意让自己成立一个民营的餐饮公司。

只要同意自己成立民营餐饮公司,他就可以痛快的跟娄晓娥搞合资企业了。

一旦变成合资的餐饮公司,那好处就多了去,最起码三年免税得有吧?

而且就算合资企业交税,也比国企之类少的多,可说是相当划算。

再就是,合资企业可以更方便的稿进出口贸易,合资企业的内部员工,如果想往来内陆跟香江,有关部门的审查也更宽松,更容易过。

这就意味着,一旦曹志强跟娄晓娥真的合伙成立合资公司,那么以后曹志强想要去香江办事儿,至少内陆这边的审批就更方便。

等于借着这个合资公司,曹志强就有了一个方便从内陆去香江的身份跟踏板。

再就是,万一要是因为这件事,而撕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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