牛大姐太能说了,嘴碎的不行,似乎有说不完的话题,嘴巴一直在嘚啵嘚。
面对牛大姐那机关枪扫射一样的唠叨,曹志强一开始还勉强应付,可时间一长就开始头疼了。
无奈之下,他只好先用尿遁来打断对方的节奏,回来后再借口要写文章搞创作,这才总算避开了牛大姐的持续输出。
而牛大姐呢,似乎也说累了,看到曹志强全神贯注的低头写东西,也就不再说话,干脆自己织毛衣看报纸。
俩人就这样坐对桌,各自干各自的,谁也不妨碍。
至此,曹志强也算明白了,明白为何牛大姐那么能说。
这里就俩人,她一定是闷坏了。
然而,我只喜欢嘴炮别人,不喜欢被别人嘴炮啊。
所以,还是对坐两相忘,各人顾各人吧。
好吧,此时距离曹志强半夜第一次去周建国警官家那天,已经过去一周了。
这期间,魏大军的案子基本算是板上钉钉,就等着尘埃落定了。
因为案情重大,影响恶劣,加上证据充分,所以审查起诉阶段非常快。
检察院方面已经在昨天的时候,正式对魏大军等人发起了公诉,把案子正式递交给法院。
由此,这个案子就正式进入了第三个阶段,也就是审判阶段。
根据国内目前的情况,度过了第二个审查阶段,到了第三个法院审理阶段,案子基本就没啥悬念了。
因为法院方面很少有驳回检察机关公诉的情况,真有问题,一般在第二个阶段,也就是检察院审查阶段就驳回了。
别说以后,八十年代也这样,刑事诉讼法这时候早就有了,后来只是经过了修正,但大概的三阶段流程,基本没变。
相反,早期的刑事诉讼法,更注重第一阶段跟第二阶段。
可以这么说,此时这个案子到了法院之后,这事儿基本就定性了,谁来也不好使,无非是看最后能判多重的问题。
换言之,到了这个第三阶段,基本就是走个过场了。
一般来讲,到了法院审理阶段,最多三个月,最快一个月,就可以正式开庭宣判,到那时候,魏大军等人就算是真正落实了。
当然了,某些特殊情况,也不用一个月,一周就能开庭。
毕竟是八三年啊,懂的都懂。
在这之前,曹志强早就去私下问过周建国警官了。
周建国告诉他,因为最近上面有大人物发了话,风头有变,魏大军这个情况呢,作为一个典型,要从速从重从严,所以检察院给的公诉要求是死刑。
那最后宣判的时候,如无意外,应该就是死刑。
这就很好,非常好。
知道这个消息后,曹志强还特意让周建国把所有参与这个案子的公检法相关人等列个表,他好集体送礼。
最后一统计,连派出所带市局所有人,还有检察院跟法院那边的人,总共有五百一十五人。
当然了,这些人中,跟这个案子有关的人很少,连十分之一都不到。
曹志强既然是送礼,当然是一个不拉,而且不能光送具体的相关人士,那样太惹眼,容易算受贿。
但如果是无偿赠送整个有关部门,这属于个人无偿对公馈赠,那就不一样了。
于是乎,曹志强使用了加钱大法,跟何雨柱那边又增购了更多的猪肉跟鸡蛋,务必做到公检法方面每人都有。
等货都准备好,曹志强就让人用大车拉到派出所,连锦旗一起给了派出所。
至于后续怎么分,都由派出所去分,还签了字,拍了照,这也减少了很多不必要的麻烦。
曹志强也没指望这些东西能起什么大作用,无非就是做个秀,表个姿态,再就是跟有关部门混个好脸而已。
没错,曹志强大张旗鼓送肉送蛋送锦旗,是有报社杂志报道的。
北平青年报,就对此进行了跟踪报道。
而做了这些事儿,尤其是登了报后,曹志强也无法再继续装病不上班了,只能是择日,也就是今天,来红光机械厂上班。
毕竟曹志强现在还是红光机械厂的工人,身份档案还在机械厂里,生病住院无所谓,病都好了还长期不来,那就不像话了。
然后他一来,就直接被安排去红光天地杂志部,来这边坐办公室,当内部编辑了。
换言之,曹志强以后就不用在车间当工人了,改在这宣传科的杂志部,安心坐办公室玩笔杆子就行。
红光机械厂不差一个学徒工人,他们更想要名声。
且不说对自家职工保护不力的问题。
就说曹志强目前的身份,那也不得了。
人家现在可是远近闻名的新锐诗人,一首新诗天下知,一本诗集震天下,对待这样的人,要还是当个普通工人,别说外人怎么看,恐怕曹志强自己就得有想法,麻溜的走人了。
要之前的话,曹志强走了就走了,无所谓。
可现在,曹志强刚出过被外来流氓打劫跟侵害的事情,新闻热度都还没散呢。
这要是再传出曹志强出走工厂的事情,那别人只会认为是他们红光机械厂有问题,无法给予曹志强坚定的支持