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第4章 闯夜市(1 / 2)

邢押司在林桐离开后,也是马不停蹄的打道回府。

回到县衙后,邢押司将情况上报给了知县大人。

知县是何等聪明之人,这证据提供的明明白白,邢押司看来是铁了心要办了朱押司。

知县大人也只能顺水推舟,升了堂,公开审理了此案。

审理期间,邢押司授意李县尉喊来了不少有关村民,为的也是给知县压力。

知县虽然心生不满,却也没有办法,开封县离汴京只有十几里的路程。

有任何风吹草动,很快就会传到京城。

依大宋律,周久直接被判了斩监候,朱押司也因此被判了坐监两年。

判决结束后,在知县的允许下,邢押司伙同李县尉,对周久与朱押司的家里进行查抄。

两家一共查抄了二十几贯钱,带着这些钱,邢押司大张旗鼓的来到了各个村子。

在各村族长的见证下,多收的钱全部退还,并且每人都补上了完税凭证。

这么一来,邢押司不仅收获了大量百姓的一致好评。

也是顺利的拿下了日后收税的权力。

邢押司可谓是一箭双雕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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当然,这里面也少不了邢押司对知县的打点。

拿到退税的林桐,心中也不由得有些得意。

钱追回来了,下一步就要好好考虑如何进军夜市。

自从林桐在开封县夜市转了一大圈之后,他开封县的夜市。灯火通明,人头攒动。

东南西北的主要街道,都被各式各样的摊贩所占据。

只在摊子的两边留出了些许空隙,以供顾客来回行走。

这只是街道上的小商贩,由于在宋朝是不区分“坊”与“市”的。

也就是住宅区和商业区是混合在一起的。

很多开封县的原住民,利用自己有房子的优势,也开设了各式各样的店铺。

他们没有房租的烦恼,所以这一类的店铺,各种商铺的价格要略低一些。

林桐通过粗略的观察,在夜市摆摊,最差也得有个大几十文的收入。

林桐把这个想法告诉了林百与林氏,林百有些犹豫。

可在林氏看来,应该去夜市试试,毕竟家里由于林桐的缘故,差不多积攒了有将近一百文。

最后,在林氏的鼓励下,三人决定去夜市闯荡。

要在夜市立足,那就必须抓住客人的味蕾。

关于菜品,林桐首先改进了煨麻雀的烹饪方法。

他利用茱萸、花椒、生姜、大蒜等材料,分别做出了香辣、麻辣、蒜香等口味的煨麻雀。

其他的小食有芥辣黄瓜、梅子姜、生蒜拌猪耳、葱醋泡黑木耳、清酱鸭脖、红枣糕、炸炊饼片等小菜。

大宋的水果还是比较丰富的,林桐挑选了桃子与葡萄,再加上沙糖,制作了两款简易的果茶。

这一切准备妥当后,三人也是满怀期待的来到了夜市。

作为夜市的新人,他们即没有固定摊位的,也没有固定的食客。

三人只能推着车子一边走一边卖,结果这反倒成了促使了比较多的成交。

一直卖到了晚上亥时四刻,他们一共是收入了一百五十文钱。

这样的收益,让林百夫妇二人的心脏都是扑通扑通的。

“看来桐儿所言不虚,这可比早市赚的多!”

林氏高兴的都合不拢嘴,做梦似的把收到的铜钱数了好几遍。

面对来收住税的秦长义,林氏终于是大方的数了八个铜钱递过去。

弄得秦长义都不知所措。

回村的路上,一家人憧憬着未来的好日子。

等到一个月后,林百的杂食摊也有了固定的一些食客,并且在县衙门口寻得一个摊位。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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这才算是慢慢的稳定了下来,一天的收益也固定在了三百文左右。

林百也是直接放弃了早市的摊位,专心的在夜市闯荡。

适时而食,是古代人民遵循自然规律的一种表现。

燥热的夏季慢慢过去,人们逐渐的穿上了长衫。

大家也不再贪凉,连喝酒都要开始用热水温着喝了。

麻雀渐渐地也少了,林桐干脆放弃了这道小食。

为了填补空缺,林桐发明了一道“椒麻桶子鸡”。

大宋的养鸡业非常的繁荣,几乎所有的州县都有规模比较大的养殖户。

这也使得一只活鸡的价格只有七十文,如果买的多,还能便宜几文钱。

林桐选择的是喂养了一年左右的母鸡,活鸡宰杀。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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以清酱汁、沙糖、盐、花椒、茱萸、生姜、大蒜、香叶、茴香等材料制成卤水。

将母鸡放入卤水中腌制两个时辰以上。

腌制好以后,将母鸡一只只的挂在杂食车上,刷上香油待用。

只等晚上出摊,取一个宽口陶锅,一半清水一半卤水。

待水烧开后,将腌好的母鸡放入陶锅中炖煮。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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