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这还是我第一次吃中餐,原来这么好吃。”巴雷特用着筷子夹了块扣肉上来,可惜用法不对,最后掉到了餐桌上,他也不怕脏,用筷子直接穿破扣肉撩起放嘴里,大口地吃了起来。
“这筷子太难用了,我想用叉子吃菜。”马伦也有些崩溃地用着筷子夹菜。
可惜这是一家纯正的中餐厅,除了筷子,并没有备有刀叉。
不过,聪明的他很快想到了一个办法,那就是再拿多一双筷子,左右手各拿一双筷子,双手并用,夹菜果然容易多了。
陈志学看着觉得好笑,却又不好意思笑出来,他教了很多次这两人,可是他们就是学不会,干脆放弃了。
而沈茹握筷子的方法就正宗多了,在港岛,特别是住进陈志学的别墅之后,菲佣基本都是做的中餐,因此经常吃中餐的她,早已经学会了如何使用筷子。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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