通往南直隶的大道上,哄哄乱乱的迎来了一大帮子人,最前面走着的是一群破衣烂衫,手中不是拿着筢子,就是拿着生锈的破刀,有的直接拿着一根削尖的木棍,有的直接空着双手,拖着带口的朝前方拥去。
在他们后面稍微跟着的是稍微好一点的队伍,勉强算得上是队伍吧,因为他们手中的武器相对来说像点样子,明军制式的雁翎刀,破旧的衣服依稀能分辨出是军服,比前面人好点的是,这帮人没多少说话的,基本都是双眼麻木的朝前走着。
最后面跟着的就像回事了,衣服,武器都相对新一些,也有不少骑兵,扛着一个大大的闯旗,这帮人正是来犯亳州的万大力他们,此刻这货正骑着高头大马,一脸兴奋的朝前走,这次分兵,没想到所到之处犹如砍瓜切菜一般,遇城下城,遇府下府的,当然少不了抄哪些县太爷,土财主的家,可是赚的盆满钵满的,一看这个势头,就算拿不下南直隶,拿下凤阳府应该不在话下把?反正定远总兵黄得功那老小子还在开封,凤阳府还有谁?当下大手一挥,兵发亳州去也……
反正打前阵的都是裹挟的流民,这帮人,只要给他们一口饭吃,他们就嗷嗷叫的朝前冲,死的也不是自己的老营兵,怕个鸟来,再说,没看中间还有那么多官军的降兵的吗!!正在万大力美滋滋的幻想着自己横行凤阳府的时候,旁边的一个手下,喜滋滋的道:“头,你看,咱们这队伍,乌泱泱的快到十万人了!!这要回去,闯王还不封头一个大将军当当!”
“嘿嘿!!这可不敢乱说!”万大力摇了摇头,但脸上难掩的兴奋:“也不知道其他路怎么样?或许比咱们还厉害呢?!!小的们!加把劲!拿下亳州,喝酒吃肉!!!”
“好!!”麾下的儿郎们哄然应道。
话说,在中间队伍里一个脸上一道刀疤的汉子,习惯性的从腰间摸出一个烟枪,放在嘴中,裹了起来,旁边一个同行的人不解的道:“喂,我说兄弟,连鸡毛烟丝都没有你裹个屁啊!”
刀疤汉子麻木的回头看了一眼说话的人,也不答话,继续裹着没有烟丝的烟枪,麻木的朝前走着,那人看着刀疤汉子没理他,当下切了一声:“他妈的,不会是个哑巴吧?!装鸡毛大一把狼!”刀疤汉子依然没有回话,依然默默的跟着队伍朝前走呢,此人正是洛阳城上奋力抵抗的狗子,他的家人早就在这天灾中全部饿死了,洛阳城破后,他就被俘虏了,闯军给了一口饭吃,他便跟着闯军走了,还行,运气挺好,身边的人换了一茬又一茬,反而他每次都不管不顾的超前冲,除了脸上被拉了一刀,其他屁事没有。
对他来说,什么家国情怀,什么忠贞气节,那玩意挡饱不,不挡饱给我说这些干球,谁给饭吃,我就给谁卖命……
这时一批哨骑,快速的从他们身边掠过,直奔后军:“报!!武平卫所有士卒都退回了亳州城!!”
对这些卫所兵,万大力丝毫不放在心上,淡淡的问了句:“还有多久到亳州城?”
“回将军的话,还有不到五十里!!”
“再探!”万大力挥了挥手,妈的还有不到五十里,估计看这个样子也得三四个时辰才能到,看来想要在晚上进城喝酒吃肉得加快速度了,当下大吼一声:“让他们都给我走快些!!!”当头的一声令下,当下便有几个老营兵飞快的骑着马朝前面传话去了,一时间整个队伍哀嚎一片,在挨了几鞭子后,一个个老老实实的朝前面奔去。
和他们不一样的是,从定远出发的官道上,骡马化的定远军也正颠颠的朝亳州赶去,有了上次兵发辽东的经验,这次他们走的更加顺畅,各队喊着号子有意无意的在医护营面前较着劲,欧阳光则骑着大马,优哉游哉的瞅着香烟。
“萧规他们走到哪了?”欧阳光吐出一口烟圈。
“寿州比咱们近,按照他们的速度,此时应该快走到颍州了吧?”张远山回道。
“咱们距离亳州将近六百里,也不知道他们守不守得住。”欧阳光回头看了一眼队伍道:“这六百里按咱们的速度咋滴也得两三天吧,唉……”
“这不好说”张远山挠了挠头:“我估计是够呛!不是说贼军数万之众吗!光凭武平卫还有亳州守军,很难……不过老萧应该比咱们早到一天,希望一切顺利吧!”
“是啊!!要是贼军破城,亳州百姓少不了生灵涂炭啊!!”王铁宁也叹了口气。
“也不知道这马大人有没有派其他援兵,算了,走一步看一步吧!贼军竟然选择进攻凤阳府,一旦亳州攻陷,你们说他们下一步会选择哪里?”
“我估计他们是来凤阳府打打秋风,凭他们这些乌合之众,应该不会进攻凤阳,那里不说营兵了,光卫所就有十个,还有中都留守司,外加一个千户所……”
“这也不一定,八年的时候,李贼他们不就攻陷了凤阳吗……叫我说,贼军既然来凤阳府,我估计他们的目的肯定是凤阳,那里多肥啊,再说了,凤阳也没有城墙,那些卫所兵根本不好使”
“就是就是,我估计他们打下亳州,下一步肯定是蒙城”
欧阳光点了点头道:“我也觉得是,咱们反正也路过蒙城,到时候提前做准备”