唐民德握住门把手,打算开门进去。
往下按。
门却没开。
从里头反锁了。
“湘湘?”
“湘湘!”
唐民德一面喊,一面扭动门把手。屋内没人回应,门也打不开。
他慌了。
他怕沈湘做什么傻事!
“先生……”
“你马上去拿备用钥匙把门打开!”唐民德将手里的餐盘给了身后的佣人,吩咐了一句之后就下了楼。
前往楼梯间搭乘室内电梯上二楼。
电梯抵达主卧客厅。
唐民德立马跑了出来,他环视一圈,紧跟着跑去卧室,就看见女人躺在床上。
他箭步冲上前,弯下腰正准备放缓嗓音跟她说话的时候,却发觉女人耳畔并不是他熟悉的。男人眸色阴了下去,一把将被子掀开——
佣人吓得要命。
连滚带爬地从床上下来,跌坐在旁边的地毯上,不敢抬头:“……先生,是夫人要我这么做的。”
“湘湘去哪里了!”
“夫人……”佣人缩紧脖子,声音都在抖,“夫人上午要我和她一起出门,说是去商场买点日用品。她让我穿着她的衣服回来,我、我也不知道夫人去哪里了……”
唐民德面色铁青。
垂在身侧的两只手,手臂的青筋隐隐凸显。
在余光瞥见床头柜的东西那刻,男人所有的戾气忽然被抽干,整个人都迟钝了。
他盯着那处看了许久。
迈开沉重的步子走到那,低头看向上面摆着的三件物品。
一个蓝色的小盒子、一枚老旧的女士银戒指、一封泛黄了的信。
他先拿起盒子。
打开。
里面躺着一只西装袖扣,是她送给他结婚二十年纪念日的礼物。可惜那天晚上他接到情人的电话,说乐乐病重进医院,没来得及和她一起吃饭。
也失信没陪她去麓山看日出。
再见她已是三天后,他气冲冲地回到别墅,拽着她去医院输血。虽然没真的要抽她的血,但他也当着她的面,说了句‘乐乐的命更重要’的气话。
说完他就后悔了。
唐民德又拿起那枚老旧的银戒指,这是二十年前他们领证的时候,他送她的。
那时穷。
还没有钱。
买不起昂贵的钻戒,只能买一对普通银子对戒。
但是她不嫌弃,戴在手上还非常开心,她说她就喜欢银戒指。
后来两人富有了,跻身成为榕城上流圈子的人,他给她买了很多珠宝戒指,但她还是二十年如一日戴着这枚。
这戒指表面有断层。
应该是断了。
但她又找人去衔接,虽然工艺很好,但断掉的戒指也无法恢复到最原始的样子,还是有断掉的痕迹。
唐民德最后拾起那封泛黄的信纸。
这张纸他更熟悉。
意气风发的少年,怀揣着最纯粹的情感,写了一封情书,虔诚地递给自己心爱的女孩。
纸张的字迹已经模糊,但还能依稀看清最后一行字:“沈湘同学,做我女朋友吧!”
这行字底下还有一个娟秀的字,沈湘的字:“好。”
此刻。
这个‘好’字被划掉了。
墨水是新的,唐民德伸手,指腹按压上去,蹭掉了一些蓝色墨汁。
别墅里所有的东西她都没有带走。
就带走了那箱设计稿,以及‘DX品牌脱离唐氏企业’的合同书。成立唐氏企业后她画的服装稿她都没要,她是觉得:
因为有了这家上市公司,所以他变了。
“湘湘——”
唐民德跪了下去,手里还紧紧地攥着那枚戒指、那张信纸。
他错了。
不该觉得两人在一起多年日子平淡,所以就放纵自己跟外边的女人厮混。以为她不会发现,以为她会信任他,以为她会永远在自己身边。
为了让自己更加心安理得。
他只挑那些与湘湘长得相似的情人,好像这样良心就能过得去一点,不会那么愧疚。
他不该背信承诺。
明明说过不在乎子嗣,她终生不孕,那他们就无后而终。可是,当那个女人拿着彩超单给他,看见彩超里已经成型的孩子,他动摇了。
如果说,以前他玩女人,还能有被原谅的余地。
这个孩子的降生,就是他和沈湘之间无法跨越的鸿沟,无声宣告他们三十几年的情感关系破裂粉碎。
那晚之后,唐民德疯狂在榕城找沈湘。
动用了能动的一切。
可就是找不到人。
海陆空三处交通枢纽都没有她离开榕城的痕迹,可就是找不到。她就像人间蒸发了一样,消失得无影无踪。
直到第五天的上午。
他收到一封匿名的简讯,对方话语简洁:“三一大道568号咖啡馆,我告诉你沈湘在哪。”
男人几乎是收到信息的同一时刻就起身离开。
外套都没穿。
汽车飞驰在街道上,不要命地往咖啡馆赶。二十分钟的路程,不出十分钟就赶到了。