上回讲到因“修真者”们在明朝京师上空“斗法”,且威力过大导致能量外泄,于是引发了“天启大爆炸”。
其实,“天启年间”的大明帝国已经风雨飘摇,外有金兵侵扰,内有农民起义,正值国难当头。无论是东北“后金”的努尔哈赤,还是明朝内部的叛军捣乱,炸京师火药库无疑都是暴击明军战斗力的上上之策。
只不过,这件事情一旦发生,按照“凡人”的视角来理解,自然会认为是“奸细”作祟,但哪里能想得到还有另一个更高宇宙维度的“世界”在左右着这件事情的发生,那便是“修真大联盟”与“鲁班门”之间的冲突了。
然而,按明朝职官设置,王恭厂隶属工部,厂内除有一名掌事太监外,平时还有匠头60名和近百名禁军。如果这么一伙奸细悄悄潜入王恭厂,不可能不惊动守备禁军,毕竟此乃朝廷军火库,不可能不重视。
因此,“御史大人”王业浩的怀疑很快被一些反对意见所掩盖了。当时,有人名叫沈国元的写了一本书《两朝从信录》,详细记录了专门搬运“天启”、“崇祯”两朝的邸报内容,其中读完后,很多地方值得推敲。
沈国元在援引了《天变邸钞》的说法后,他又做了补充说明,并提到王恭厂爆炸后,官方曾救出一名小太监“吴二”。据吴二说,在爆炸前,天有异象,“但见飚风一道,内有火光,致将满厂药坛烧发,同作三十余人尽死,只存他一人”。而小太监吴二的“证词”,后来也被《明熹宗实录》所采纳,认定是火药爆炸。
不过,同作三十余人皆死,只有吴二不死的概率极低。那么,按照“凡人”的思路来合理解释,无非两种,要么这场大火是就吴二放的,要么就是有人在吹牛逼,把这场|“诡异大爆炸”的起因和结果故意歪曲。
如果说这场“诡异大爆炸”是小太监吴二故意引爆的,那么,他是否具备作案的条件呢?但根据史料记载,他独自完成作案的可能性不大,因为明朝自发展“神机营”以来,对火药制造和管控把握得相当严格。
对于硫磺、硝石这两大制造黑火药的主要原料,官方采取统一购置。作为战略物资储备,硫磺和硝石在民间不能随意贩卖。若无“宫引凭条”,有敢私自贩卖者,一律以夹带私货罪之,轻则抄家,重则处死!
《大明律》规定,凡贩私盐者,杖一百,徒三年;若有军器者,加一等,诬指平人者加三等,拒捕者斩!因此,想来这个相当懂得保命的小太监吴二,还不至于蠢到会选择这种自投罗网的方式来证明自己。
由此推测,小太监吴二作案的最佳机会,就只有在王恭厂的黑火药堆里做手脚了。但是,稍微有点常识的人都知道,黑火药非常敏感。只要有些许火星,哪怕是一道雷击,都足以引燃,当场发生猛烈爆炸。
因此,小太监吴二作案后逃离现场的假设根本不成立。那么,爆炸的真相到底如何呢?谁也不知道!
事实上,无论是《天变邸钞》还是《明熹宗实录》,都难逃明末党争集团“东林党”的把控,因为在《明熹宗实录》的编撰团队中,东林党人贺逢圣就曾任总纂官,参与了修史,难免不会“夹带私货”乱写。
而据学者研究,最早将《天变邸钞》当作一手史料收录的,除《明实录外》,还包括明代文集《颂天胪笔》和《碧血录》。这两本书的共同点便是“适当魏党歼灭时,故记被害诸臣之事。”乃“东林党”人所著。
说白了,这就是“东林党”人主导的政治主张宣传读物。众所周知,明末的“东林党”与“阉党”水火不容。
有学者因此怀疑,《天变邸钞》很可能是“东林党”人在王恭厂爆炸后,故意夸大捏造出来的“人祸”。其目的就是为了借所谓的“天谴”,来营造一种“阉党头目”魏忠贤及其党羽倒行逆施并惹得老天爷大怒的社会舆论,进而解救此前因政治斗争而被捕下狱的同伴们,毕竟此时的“东林党”在与“阉党”争斗中处于弱势地位。
因为就在爆炸发生的一年前,“天启朝”权力最大的太监魏忠贤刚完成了一次对“东林党人”的大屠杀。而出身“东林党”的大臣杨涟,因实名举报了魏忠贤的二十四条杀头大罪,随后遭到特务机关严刑拷打致死。
而迫害大臣杨涟致死后,以号称“九千九百岁”的魏忠贤及其“阉党”手下们,不仅未能如预期般成功打压掉“东林党”的敌对气焰,甚至还导致了黄尊素等人在天启皇帝面前对魏忠贤等“阉党人士”发起了二次冲击。
于是,第二年即天启六年,握有黄尊素、周顺昌等人曾试图营救东林党人汪文言的证据,魏忠贤便决定再次如法炮制。五月,黄尊素、周顺昌、李应升、周起元等人被捕入诏狱害死,史称“东林七君子”案。
谁知,才过去没几天,王恭厂火药库就爆炸了。这种种的细微联系,难免不令人思虑到“东林党”在与“阉党”的明争暗斗中,居然激烈到了你死我活甚至无所不用其的地步!当然,这只是从“凡人”视角去理解。
在爆