天蒙蒙亮,闵尘就轻轻下得床来。
那块白色的毛巾叠得整整齐齐,放在桌上,他将那毛巾打开,一朵鲜艳的红花绽放。
“讨厌!”上官芸见闵尘将那块白色毛巾打开,便羞红了脸,躺在床上一把将毛巾抢了过去,小心的叠好,放在怀里。
这可是她证明自己清白的物品,她的第一次,只属于闵尘。
闵尘开心极了。
他淘了一把玉米面,煮成稀饭;然后又蒸了几个馒头。
然后就两只野鸡处理干净,拿出一只大的,砍成一块块儿,炖成一锅野鸡汤。
这时,岳父、岳母两人才起来,而上官芸却躺在床上,一动也不想动。
昨晚上太疯狂了,那薄薄的床架子不知道唱了几次歌,而上官芸的“嘤嘤嘤”声最后也变成喘气声。
闵尘将稀饭、馒头端到岳父的屋里,上官武点了点头:这上门女婿还是有一点用处,至少已经学会做早餐了。
“闵尘啊,下次早上就不用做早餐了,我们一天最多吃两顿,平时不忙的时候,一天吃一顿就够。”
“爹,您放心,我以后慢慢赚钱,会让家里吃得起一日三顿的。”
“唉,闵尘,你能有这个想法是好,孝心可嘉,但是......”
上官武看着闵尘的背影,叹了口气。
闵尘最后端起那碗浓浓的野鸡汤,把上官芸扶了起来,一点点的用勺子喂她喝。
上官芸看着累了一晚上的闵尘,还一大早起床做早餐给她吃,心里如同吃了蜜样甜。
“芸儿,今天你还是别去妹妹家了吧?”
上官芸急了,说道:“官人,我和你一起去。”
说着,便从床上爬了起来,两条腿走路一拐一拐的,看起来好别扭。
闵尘轻轻地笑了一声,上官芸转过头来瞪了他一眼:“还不是你害的!”
吃过早餐之后,两人便将野鸡提着,往隔壁的刘家村里走去。
妹妹闵翠嫁过去之后,这是第二次去她家。
好在刘家村与上官家的桃梅坳相隔不远,走路半个小时就可以走到。
到了刘家村,闵翠家就远远地看到了。
也是一样的茅草屋,两间并排着。闵尘上前喊道:“妹,妹,你在家吗?”
茅草屋的柴门开了,一个驼背老人走了出来。问道:“谁啊?”
“亲家婶!我是闵翠的哥,我来看她,请问她现在在哪里?”闵尘在她的耳边大声说道。
“你说我媳妇啊,她们在山上挖野菜去了。这大乾啊,要完喽。没吃的,人都要饿死去喽。”
闵翠的婆婆念念叨叨,也不管他们,驼着那球一样的背,只管往房里去了。
闵尘没办法,便让上官芸提着野鸡,留在家里,他却独自一人一边问,一边往山里走。
刘家村和桃梅坳都是在这银宵山脉的最末端,银宵山脉是大乾王朝的四大山脉之一,东西走向,长度达到了一千公里以上。
而现在的大乾,连年和北面的匈奴打了十几年的仗,国库打空了,人也打得快没了。一个村子,壮年劳力能有一百人就不错,剩下的不是残疾就是老弱多病的。
闵尘往山上走的时候,发现能看得到的地方,所有能吃的野菜都挖尽了。
要挖到野菜,那就只能往深山里去。
闵尘一路上走去,看到很多的野生药材,双花、连翘、菊花、葛根等等。这些都是普通上呼吸道感染用药。
闵尘将这些野生的药物采了一些,打算明天去仁和堂问问收不收这些草药。
这时,闵尘忽然看到一个白色的影子一晃而过,消失在那深深的茅草丛中。
他揉了揉眼,仔细看去,茅草丛中什么也没有。
正要转身离开,忽然几片熟悉的叶子在脑海中一闪而过。
闵尘便将茅草扯开,那几片熟悉的叶子便出现在眼前。
闵尘心跳加快:“人参,这是千年人参啊!”
千年的人参,便有机会幻化成人形,但因为根基在土里的原因,幻化之后,只能在人参的周围活动,一旦有什么风吹草动,人参精魂便瞬间回到人参的根上。
而唯一的办法是用红绳将人参的根部捆住,起出人参之后,这人参才有灵气。
闵尘是新郎,穷得穿不起红色的新郎衣服,因此,便用一根红绳系在身上,就当做是穿了新郎服。
此时,这根红绳就派上了用场。
闵尘用红绳将人参的根茎处系上,用手一点一点的挖着,没多大会,一个五官俱全的人参被闵尘挖了出来。
他仔细打量着这株人参,用前世的知识再次确定,这就是一株千年人参!
“这下发大了!”闵尘心中狂喜:“如果将它卖掉,至少能卖五百两银子吧。”
闵尘连忙将人参的枝叶剪掉,连同红绳一同放入袋子里。
这时,远处传来一阵阵说话声,闵尘便拍了拍身上的尘土,若无其事的从茅草丛中钻出。
闵尘从茅草丛中钻出,便站在路口,看看是不是妹妹回家了。
那群人里面果然有闵翠,此时,闵翠看到了路边的哥哥,便尖叫一声:“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