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第31章 偷梁换柱(1 / 2)

听到王华的话,林翔宇立马反应了过来。

收人去南梁,这分明做的是人口买卖。

虽然说,不管是北陈还是兖国,南梁,明面上都是不允许贩卖人口的。

但是南梁却和北陈以及兖国不同。

南梁虽说不允许贩卖人口,但是却可以蓄养奴仆。

在南梁,有钱人蓄养奴仆是非常常见的。

这些奴仆被人花钱购买后,除非主人开恩,否则他们将一直是奴仆,即使有了后代,也只能是继续为奴。

奴和侍是有着巨大差别的。

首先侍者,实际上只是有钱人雇佣的其他人。

比如说有一个商人,手下有一群侍女,这些侍女其实和商人的关系是雇佣关系。

在商人雇佣这些侍女之前,双方会签订协议,这份协议会在官府有备案。

而商人也需要按照协议上面的内容,定期支付工钱,不得无故打骂对方。

因为她们本身也是国家登记在册的百姓,国家的法律依然对她们起保护作用。

而且侍者是有一系列权力的,比如雇主无故拖欠侍者的工钱,侍者可以去报官,雇主除了要补偿拖欠的工钱以外,还需要进行赔偿。

还有侍者和雇主之间的关系是有时限的,并且可以随时解除,当然,得有正规的理由,如果无故终止协议,违反方是需要赔付一笔钱给对方的。

而奴仆役完全不同,奴仆在被人购买的时候,就已经意味着,他不再算是一个人了,简单点来说,实际上他已经算是别人的私人财产。

主人将奴仆殴打致死,一般来说,官府是不会理会的,因为在官府的记录里,奴仆并不算是人。

既然不算人,那么自然不会有谁愿意为他们操心。

只是因为奴仆不用给工钱,而且可以随意打骂,所以在南梁,奴仆可比侍者受欢迎。

但是也只是因为如此,在南梁,奴仆的价格一直居高不下。

因为奴仆的地位,使得没有人愿意成为奴仆。

一般而言,一个普通人成为奴仆,基本上都是因为走投无路。

比如因为天灾,成为了食不果腹的饥民,为了活下去,把自己卖身成为奴仆。

所以除非真的走投无路,不然的话,是没有人愿意主动成为奴仆的。

但凡有一线生机,哪怕成为人见狗嫌,没有身份的流民,也比成为奴仆好。

因为成为流民,还可以通过参军等方式重新成为国家登记在册的良人。

而一旦成为奴仆,为了防止奴仆逃跑,主家会在奴仆的身上烙下印记。

一般而言,的用烙铁在脸上留下一个烙印。

这样即使奴仆跑了,别人看见,就知道他是逃奴。

而向逃奴所在的主家举报,是可以得到奖赏的。

而且逃奴是无法通过参军等其他方式,重新获得身份的,因为奴仆是他人的所属物品,没有主人的同意,是无法重新拥有身份的。

而且一旦成为奴仆,不单单是自己为奴,自己的后代也是世世代代为奴。

因此,自愿成为奴仆的人并不多。

但是奴仆省钱,省事,性价比高的特点,又使得奴仆一直是求大于供。

这就使得奴仆价格昂贵。

在林翔宇看来,王华肯定是想用粮食,在灾民当中挑选一批人,作为奴仆卖到南梁去。

以如今的情况,一名青壮年只需要几十斤粮食,怕就可以换他自愿成为一名奴仆了。

自以为想通王华心思的林翔宇,脸上的笑容更加灿烂了。

人口买卖,他们林家其实也想干,要不是兖国不需要奴仆这样的存在,想要赚钱,只能把人卖到南梁去。

可问题是,兖国边境是不会轻易让他们把人卖到南梁的。

不过对方既然敢那么干,应该是已经打通了门路。

林翔宇对王华说道:“客人,您要知道,这一千石粮食数量可不小,如今眉山县粮食短缺!”

王华皱了皱眉头,说道:“这么说你是不愿意卖我一千石粮食了?”

“不是,是一千石粮食太多了,我没办法做主,需要我们家主来决定。”

“我不管是谁做决定,我只要粮食到位就可以了,钱不是问题。”

“当然,当然,那劳烦客人等一会,我去通知一下我们家主。”

说完,林翔宇便让一名店伙计飞快的离开了粮店。

见店伙计离开,王华这时说道:“话说我还没有见到粮食,所以我需要你们提供保障。”

“保障?”

“客人您的意思是?”

“我要看看你们有没有一千石粮食。”

林翔宇思考了一会,说道:“这个事关我们林家的机密,恐怕不能随意视人!”

王华直接把一袋子黄金扔给了林翔宇,说道:“这里面是三十两黄金,我可以作为购买粮食的定金,只要粮食到位,剩下的我全数付清。”

林翔宇握着手上的三十两黄金,忍不住咽了口口水。

这可是价值三百贯钱啊!

于是连忙说道:“好,没问题。”

“那就带我去看看吧!”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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