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第 17 章(2 / 3)

花开两朵,各表一枝。

此时林爸林妈不在家,林琳挂了贾妍的电话又回了趟四合院,先是看了一眼正被苗嬷嬷教导用餐规矩的小豆丁,然后在四合院外的小道上转了两圈,围观了一圈吴格学厨,朱锦制衣,这才出了空间去给自己做新衣服。

林琳选的料子不是素色的,所以做成旗袍以后也不需要绣花或是旁的点缀。

旗袍最重裁剪,只要裁好了,衣服就成功了一大半。林琳手脚麻利,加之缝个现代的旗袍对林琳这种给皇帝做过龙袍的成手来说,就是小菜一碟。不到两个小时,林琳就将旗袍做好并且拿着家里的挂烫机熨平整了。

料子都是极好的料子,林琳为了让这件旗袍看起来更好看贵重些,旗袍的扣子全部用了打磨得极为圆润的翡翠珠子。

因没有搭配的手包,林琳又用相同的料子缝了个手包。

手包不大,就比手机大一点。里面做了隔层,一个隔层放墨镜,一个隔层放钥匙和纸巾,最后一个放手机。为了叫手包硬挺有型,林琳还特意去林爸的工房找了些钢丝回来。

林琳没买拉链,找了条原主的旧裤子拆了裤子上的拉链缝在包上后,又打了一条极长的绦子以打络子的方式做了一条包带仔细固定在手包两侧。包带不长,既可拎在手里,挂在手腕上,还可以做腋下包来用。

衣服,包包都做好了,林琳才猛的想起来她还没有配套的鞋。

黑色和白色的细跟高跟鞋都是百搭鞋,林琳的空间里正好就有好几双,拿出一双黑色绒面的细跟高跟鞋和旗袍手包一块放在衣帽间里,林琳便不再上心这事了。

中午的时候,林妈给林琳打电话,说是和林爸在外面不回来吃了,叫林琳自己张落午饭,林琳听罢,就回四合院去试吃吴大厨的手艺了。

没啥天赋或是时日太短,吴格的饭做得只能算是中规中矩。林琳又是个嘴馋的,吃了顿没啥惊喜的饭菜后又升起了送吴格去学艺的念头。

找几家做特色菜的酒楼和一些麻辣烫,米线,酸辣粉,奶茶,点头这一类吃食的铺子叫吴格偷偷师也像也是可行哒。

已经学会用筷子的小豆丁正在用她那双袖珍筷子努力的夹着菜,样子别扭却带着几分笨拙的可爱。林琳见状与苗嬷嬷对视一眼,又彼此心领神会的转移了视线。

看来彻底策反地府实习孟婆的计划,好像也不是不可能完成的任务了呢。

吃过午饭,林琳小睡了半个小时便起来了。将翻译完的稿子检查一遍,然后发回网站,再将桌屏绣上一绣,在林琳刚绣完第五块桌屏的时候,林妈便回来了。

林妈今天出去前还在想闺女穿旗袍有那味了,可到底少了什么呢。等在工厂见到老板娘手腕上水头极足的翡翠镯子后才恍然大悟一般的想到了。

她闺女缺件首饰。

于是做完帐,林妈就叫上林爸去了商场。到了商场先将卖翡翠镯子的柜台都转了个遍,然后才拿出手机打电话。

林妈有自己的人脉,一通电话过去,商场的财务总监就来了,五万多的镯子,林妈花一万二就拿下来了,之后又花了一两千块钱请财务总监吃了顿饭,这才叫林爸送她回家来。

林妈买的镯子以林琳的眼光来看,只能算是中上,可想到林妈的经济适用会计脑没给她买金镯子而是买这种配什么衣服都能配得上的翡翠镯子,便极领她的心意,欢天喜欢的将镯子带在左手腕上。

买镯子是要看圈口的,但林妈记得她闺女和她一样是小骨架,手和脚都相差无几,不过相较于她,她闺女的手腕和手指都要更纤细些。

林妈给买了镯子,林琳就戴上了,并且学着大多人的佩戴习惯,一天24小时能不摘就不摘的‘养玉’。

这里的人大多信那句‘人养玉三年,玉养人一辈子。’的话,林琳心想若非如此,林妈也未必能下得了这个‘狠心’。

林琳告诉林妈旗袍做得了,她还做了个手包,问林妈要不要看。林妈闻言当即就叫林琳去换上。

一会儿的功夫,林琳就将新做好的旗袍换上了不说,还重新用簪子盘了个不显老气的发式,之后换上高跟鞋拎着手包从房间里走到了客厅。

林琳缓缓走向林妈,然后歪着头对林妈笑,还俏皮的在林妈面前转了个圈,林妈眨了眨眼,心中突然升起一股陌生的感觉。

这一打扮就起范了,通身上下的气度都叫人不敢认了。这还是她家那个傻丫头吗?

“好看吗?”林琳倒不知林妈想了什么,只笑着问向林妈,见林妈看着旗袍一时不语又许诺道:“妈喜欢,我明儿也给您做一件。”

林妈点头又摇头,林琳见状便拉林妈去房间选料子。母女二人选了一回料子,又商量了一回版形,然后林妈去做晚饭,林琳照着林妈的尺寸开始裁剪。

……

转眼就到了胡莱升学宴的这一天。升学宴安排在六点半,这个时间便是上班的都已经下班了,想来参加升学宴的便都能过来,不想的,那理由也得现找一个了。

林爸上午出了半天车,下午便在他的工房折腾了小半天。不到五点的时候,被林妈从工房揪出来,洗了澡换好衣服也不过五点过一点。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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