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第十九章 少不经事想法多(2 / 3)

第四回,就是这回。学校再次督促陈某尽快办理退学手续,并联系到陈某母亲。

陈某母亲从外地赶来,一到学校就要求见校长。她认为自己好好的儿子都是被坏女人给骗了,才变成这样!坏女人家里有公安局当官儿的,学校就向着他们家!

老师把陈某之前如何偷袜子、做什么用途,以及派出所同志出警的事儿都说了一遍。

“又拿警察压我!”这回,陈某母亲可找着症结了:“警察跟你们学校是一伙的!我儿子都要自杀了,你们合起伙来,想逼死我儿子!”

老师:“……”

为了让陈某母亲信服,老师找来了许多学生,包括陈某宿舍的人,以及那个挂柯南的妹子和她的女同学们。

说着说着,陈某又跑了,这次他冲上了学校门口的高架,准备“跳桥”。

难怪老师和同学们没有太慌张,敢情儿是处置出经验来了!

当时高景峰站在后头,听到两个学生议论,大致了解了原委。

可这路上都是车,大鹅到处跑,保不齐磕着碰着,万一陈某真掉下去,所有人都跟着吃瓜落儿,不说陈某的命值几何,这几个孩子的前途犯不上因为他受牵扯。

于是,在陈某他妈找警察“搏斗”时,趁陈某忙着看热闹的空档,高景峰出手了。他几步跨过去,把陈某揪了过来。

江明月翻了翻陈某的帖子,写自己成长如何不容易、被拒绝如何受伤、在学校如何痛苦、每一天如何孤独……

“那一天,我只是随手推了一把,谁知道,那铁门会开了一条缝,那双袜子就挂在那儿,与我默默对视。

我伸手,根本够不到。

如果就这样结束,我的生活依然平静,可是为什么,为什么为什么为什么?为什么学院要发一根登山杖?

我鬼使神差地取出那根铁棍儿,重新站在了铁门面前。

在我反应过来以前,我已经拿着那双袜子,回到了宿舍,躺在了床上。

这是上天对我开的玩笑吗?为什么要如此折磨我?

学姐!你为什么不肯答应我?!

我对你多么好!我每天早上去学校东门买鸡蛋灌饼给你送到教室,每天晚上去自习室接你把你送回宿舍!所有人都祝福我,可你怎么就那么冷漠!把我这么单纯的人,伤害得体无完肤!

后来的事,简直太滑稽了,就因为几双不值钱的袜子,学校让我退学!

他们说,只要我主动退学,就不会在我的档案里写下这些事,我可以回去,重新参加高考。他们说,只要我肯努力,我还是有未来的!

他们站着说话不腰疼!

退学啊!他们这些有钱人怎么懂,我十年寒窗又复读了一年,我考上个大学是多么不容易!他们说让我退学就退学!

两个字,轻飘飘的,说出来多么容易?复读!他家孩子为什么不去复读?凭什么让我复读?!

那些警察,为什么要如此针对我?学姐的爸爸看不上我穷,那其他那些警察呢?为什么也针对我?

派出所那个什么教导员,跟我说我构成了违法。几双破袜子值几个钱?够得上盗窃罪立案标准吗?当我是法盲吗?

说我拿袜子做那种事,我拿个袜子还不行了?我又没去强奸!那些女孩子,我碰过哪个了?杀人放火你们不去管,就有本事欺负老实人!

既然世界已经容不下我了,我要以死证清白!你们每个人都是凶手!!”

江明月放下手机,张雯问他“感觉怎么样”,江明月揉了揉眉心,说“郭德纲好久不出这么好的段子了”,张雯抿了抿嘴唇,说“在外头——”“别乱说话对吧?”江明月笑嘻嘻道:“我记得啦!”

陈某闹自杀的事儿,前因后果已经明朗,可陈某母亲意图袭警这事儿,却是难办了。

陈某母亲虽然有明确的袭警行为,但2011年还没有“袭警罪”,陈某母亲的做法只能往“妨害公务罪”上靠。

《刑法》规定的“妨害公务罪”,是指“以暴力、威胁方法阻碍国家机关工作人员依法执行职务”。

要说“暴力、威胁”,陈某母亲确实有扑过来的动作,可她毕竟没得手,而且即便没有张雯,陈某母亲也未必真的打得到江明月。

要说“阻碍国家机关工作人员依法执行职务”,江明月作为警察,自然是国家机关工作人员,可他当时要执行的职务,是救陈某,而陈某母亲的行为,自然不可能是要阻止警察救他儿子。

综上所述,细追究起来,“妨害公务罪”也未必能认得上。

母子俩人闹了一场,最后学校还是建议陈某尽快办理退学手续,现在复读还有机会重新高考,年轻人改过自新还有前途可言。

陈某母亲一看没闹过人家,于是说“退学可以,学校给我们赔三万块钱精神损失!”,学校说“那还是开除吧顺便请公安机关维护一下女孩子们的权益”。

陈某母亲一听,又来了一通一哭二闹,中心思想跟他儿子的长篇作文差不多——欺负他们穷、欺负老实人、欺负孤儿寡母。

从派出所出来之后,江明月才觉得脑子里清净了些。

一看时间,闹腾了将近俩小时!江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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