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第53章 第五十三章(2 / 3)

指点,我改日再来叨扰。”

谢知秋顿了顿,又问:“先生既然邀我到家中,莫非先生这些日子,其实有改变以前独来独往的作风,收一两个弟子的心思?”

严仲错愕。

他是有这个意思,但还没有向谢知秋开口,没想到倒是对方先提起了。

虽然对方一言不合就将文章收走的行为有点不尊师重道了,但严仲倒不讨厌有脾气的小子,还是觉得不指点对方可惜,便点了头,道:“算是有一些吧,不过我还没想好,你可有意拜我为师?”

谢知秋摇摇头。

她不卑不亢地道:“我并不认为自己是个适合先生的弟子,不过,世上或许有比我更合适的人选。我倒认为先生所求,远在天边,近在眼前。”

“……这是何意?”

谢知秋指指桌上那张簪花小楷写的策论,道:“先生何不仔细看看这个?若是读过,自会明白我的意思。”

*

谢知秋走后,严仲的同僚回来,对这“萧寻初”竟敢对先生摆脸大吃一惊,心说果然是个纨绔少爷,脾气和秦皓那样的好学生还是有些不同的。

不久,同僚也告辞归去。

客人都离开后,书房里只剩下严仲一个人。

说实话,从萧寻初离开后,他就有些心不在焉。

他不太明白对方对他说的话,也不明白萧寻初为什么会对他看不看女儿的文章有那样的反应。

实际上,严仲之前并未多么关注这个小女儿。

一来,他已经有两个儿子,教养两个大儿子还来不及,分不了多少心思给小女儿。

二来,他认为大丈夫不该管妇孺之事,女儿也不是儿子,将来用不着出人头地,还是交给母亲教导比较好。

在他这个印象中,这个小女儿就是个平平无奇的小姑娘,平时喜欢布娃娃,最常做的事就是跟着她母亲缝缝补补做针线活,性格还有点腼腆,实在丢进人堆里都找不出来,普通得很。

所以,他自不认为这样一个小姑娘能写出什么出彩的东西来。

不过,既然“萧寻初”表现得那么古怪,他疑惑之下,姑且还是拿起这篇文章一读。

谁知这一读,严仲就愣住了。

严静姝是严仲的女儿,困于家中少有外出,能获取的信息有限。

是以,她平日里读的多是严仲书房里的书,听的多是父亲的思想言论,就连对写作的理解,也多来自父亲点评其他学生卷子时的教导。

她自己可能都未察觉,可是,她一落笔,写出来的内容,简直就像将自己的想法、依照父亲喜欢的风格雕刻而成。

这么多年来,读过成百上千的文章,严仲居然还从未见过有谁能写得如此合他心意。

当然,十四岁的半大小孩,又是初回写作,笔触难免有生涩幼稚之处,可即使是严仲,也明白不该在这种地方对严静姝过于苛刻。

要知道他过往心思都放在两个年长的儿子身上,几乎没怎么教导过这个小女儿,连她究竟是何时学了这么多、又是从何处学来的技巧都不知道,她能写成这样,已经非常出人意料。尤其是此文字里行间皆是诚意,乃是真心而为,严静姝不必参加科考,也不会学那些举子钻研考试技巧,写出来的内容倒比她那两个绞尽脑汁挤字、满心考试成绩的兄长,要来得自然真诚,犹如未经打磨的璞玉。

严仲哪里想得到自己这个貌不惊人的女儿,竟写得出这样的一篇文章?

他举在手中,看得呆住,总算明白萧寻初那句“远在天边,近在眼前”是什么意思。

不知多久。

“爹爹。”

忽然,一声怯生生的低唤,唤回了他的神智。

严仲一抬头,才发现严静姝不知何时到了他面前。

“姝儿。”

严仲愣愣地喊了声女儿的小名,态度倒比平时温和。

他问:“你何时来的?”

严静姝回答:“我、我刚刚才进来,可能是爹爹太入神了,才没听见吧”

她不想在这个话题上久停,看向父亲手中文卷,羞涩地问:“这篇小论是我昨晚写的,爹爹觉得……我写得如何?”

严仲略略出神,口中道:“很好,写得很好……”

他与女儿交流得少,对她有点生疏。

如果这篇文章是与严静姝一般年纪的男孩所写,他一定会欣慰地拍对方的肩膀,夸对方是难得的经世之才。

可是现在写出来的却是他女儿,他以前根本没想过女人会写出这样的文章,再想自己的女儿竟然不能入仕,一时百味交杂,想要夸夸她,都不知从哪里开始夸起。

反而是严静姝忐忑地问他:“爹爹觉得,这文章可有什么需要改进之处?将来,我想写得更好些。”

严仲回过神。

“有,有的。”

他想了想,对严静姝招招手,道:“你过来,有几个地方有小问题,我详细给你说说。”

严静姝点头,乖乖跑过去,站到父亲身边。

严仲单手持卷,细细给她讲解起来。

*

数日后。

谢知秋虽婉拒了严仲将自己收作学生的想法,但严仲为人刚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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