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这一章写的不行,将就看吧,我目前没想好怎么改,反正这合同后面也没用,现在就是男主进圈的一把钥匙)
“合作?”
这个词与签约可不像是一回事。
艺人签约娱乐公司,公司是主动方,可以支配艺人。
但合作,这就意味着甲乙双方有可能站在同一高度上,彼此相互制约,公司并不能完全掌控艺人。
白颂纯不认为自己是过分解读合作二字,实在是许然特别强调了这是合作,而非签约。
“怎么合作?”她问。
许然道:“我给你《稻香》的独家发行权,从发行起的三年内,它的利润,你要是开心,给我点我高兴,不给我也无所谓。但我要你们给我一纸不同于你们旗下艺人的长约合同,我们是合作,期限是三年。这期间,我不会强求你们给我去找代言综艺之类的通告。同样的,你们也不可以强行给我安排通告。通告我肯定会接,但我有权拒绝!”
听了一大段话,白颂纯听出了个中心意思,但她在意的只有一点:“你要签我们公司,而且只签三年,三年后就离开?”
“不是签约,是合作!”许然重复,“如果我们合作愉快,当然可以一直合作下去。”
起步阶段,没家公司就想起来,真的天方夜谭。
纯白娱乐他昨晚专门了解过,这家公司说大不大,但是五脏俱全。
发行渠道虽然没有完全打通,可几家主要渠道都不缺,旗下艺人也对它有较高的评价。
刚好它的老板对自己有需求,自己平白无故的得到了一个谈判的机会。
听了许然的要求,白颂纯大概是明白对方的意思了。
一家娱乐公司如果签约艺人,五年八年是最基本的年限,根本就没有三年这么短的说法。
三年就走,那叫违约,得支付违约金的。
所以白颂纯认为对方不是不要钱,而是要很多,要一份艺人违约金!
也就是说,许然想用《稻香》来支付三年后的违约金。
而艺人的违约金是出了名的高,几十上百万,比比皆是。像什么千八百万,乃至好几千万都是存在的。
换而言之,自己现在要用不低于几十万的价格去购买《稻香》,而且还只是购买一个为期三年的使用权?
如此一想,白颂纯心里无法接受,她摇头道:“许老师,你可能不知道一首歌的价格是怎么定的,它和创作者的名气成正比!”
这话就很明白了,意思就是许然咖位不够,歌是好歌,但作者没打出名气,它就得蒙上一层灰。
等了很久等到这个答案,许然也猜到对方的心里走过哪些历程。
“我觉得你是把《稻香》当成我支付违约金的筹码了,你应该没注意我一直在强调的那个词,我跟你在谈合作,并非你们签约我当艺人。所以你们不必支付我签约费,也就不存在我违约了。”
艺人违约金的多少和签约费是有关系的,呈几倍几十倍的正比关系。也就是签约费越高,违约金越高。
“你难道不是吗?”白颂纯回驳,觉得对方就是用歌的三年使用权换违约。
许然道:“你可以理解成《稻香》是我跟你谈合作的诚意,你用我的歌,我用你的公司。另外,就算是我用它来支付违约金,你之前不是觉得它很好吗?怎么现在又因为我的身份,让它本来在你心中的价值,大打折扣?”
这话说出来,白颂纯有些被堵住了嘴,自己之前一直夸歌,结果夸着夸着,给自己夸出了一个坑?
说好的温柔善良呢?怎么一下子变得这么黑了?
“三年时间太短了!一家公司想打造一位艺人,代价不小!运营,渠道,资源,宣传,等等各个方面都要钱!如果你真的火了,三年后正值巅峰期,你走了,那我之前的投入岂不是白白浪费?”
“我说了我们有可能一直合作下去。另外,你们的投入是在宣发和一些设备使用上。我自带资源,并且后期制作等等需要人工的地方,都是我自己操作。另外我所产生的利益,你们当然不会吃亏。”
三年合同对于一家娱乐公司来说,确实天方夜谭,许然肯定要顾及对方的感受,最起码不能让人家吃亏且要拿到利益。
在知道所有工作都是对方来,自己这边只需要提供设备和宣发,白颂纯很意外,这有点类似于技术入股了,她不由得问道:
“怎么分?”
“很简单,我在一年内挣一百万前,你们拿八;两百万你们七;三百万你们六;达到五百万对半;如果五百万以上,我要拿七成。”
这是一个分档,很多家娱乐公司和艺人都是这么分的,纯白也是这样,但五百万以上抽七成,有点离谱。
除非签约的是一线,或者当红顶流。
这许然难不成以为自己已经是纯白的第一排面?没了他,纯白就壮大不起来了?
可是白颂纯又想了很久,对于这个分成勉强是能接受,因为她觉得许然在三年之内,很难达到五百万的门槛。
“你提的分成我可以让步,但时间不可能,这个我们需要聊聊!”她尽量让语气显得平静。
“如果是因为时